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4:10:19 125 人看过

起诉公司解散的受理条件包括:

1、请求解散的人为持有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股东;

2、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法院将受理该请求。解散后十五日内应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股东起诉法人的规定

股东起诉法人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继续存续会给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3、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4、由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企业不能继续经营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企业不能继续经营可以采取的措施如下:

1、整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经债权人和投资者认可后独立解散;

2、公司继续存续会给公司股东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公司可向法院申请破产;

4、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组,振兴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退股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退股需要办理的手续: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公司法》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

(4)请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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