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由谁明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52:48 305 人看过

一、建设用地由谁明确

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

1、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二、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包括建设用地的管理、定额、审批、和许可等几方面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技术的综合手段,来配置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用地单元的用地关系,保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需要,严格控制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转变而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建设用地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1、研究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中长期用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监督实施;

2、依法办理土地的征用、划拨,城镇国有土地的出让工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监督管理;

3、清查处理违法用地和违章用地;

4、制定、完善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

5、组织制定国家建设项目和乡镇用地定额指标的编制和实施。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来执行。

三、建设用地特点

1、建设用地是生活场所、操作空间和工程的载体,不是直接利用土壤,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

2、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建设用地较为容易,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

3、土地利用价值高。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4、区域选择性强,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在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农用地是为了保证生产日常食品为主的用地,一般是不可流转的,因为新以食为天,农用地的性质转变也比较难。建设用地则可以体现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等,是为了满足其他日常生活所需的用地,用途也较为多样化。以上就是有关建设用地由谁明确的相关内容,如您有其他不懂的欢迎咨询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违法建设拆除费用由谁承担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现行的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中未作明确的规定,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责令违法当事人在15日内自行拆除,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那么行政机关将依法按下列程序处理,直至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规定:拆迁违法建筑费用一般由被拆迁人承担。违法建设拆除程序一、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二、调查:执法人员7日内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及收集其它相关证据。三、审批: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四、告知:拟给予处罚的,执法人员将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处罚的具体内容告知行政相对人,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五、听证: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
    2023-05-01
    407人看过
  • 农村建设用地怎么确权
    农村建设用地
    一、农村建设用地怎么确权集体土地有两大方面,包括耕地在内的农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而集体建设用地则包括农民宅基地、集体公益性用地(如村集体管理用房、养老设施、道路等),以及村办工厂等用地。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
    2023-05-06
    314人看过
  • 怎么能证明是建设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第三百六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一、民法典商业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多少年民法典对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没有作出规定。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2023-04-03
    496人看过
  •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谁批准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目前我国实行审批权下放,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为1年。一、林地是农用地吗林地是农用地。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农用地经法定程序可以转为建设用地;而基本农田经依法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除非是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才能占用,并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可以吗可以,但是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性质、不同用途的土地之间的转换及变更,均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尤其是我
    2023-02-20
    136人看过
  • 建设用地过户交税谁交
    一、建设用地过户交税谁交由土地使用人交纳。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二、建设用地征地程序是怎样的(一)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二)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三)审批用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
    2023-05-06
    132人看过
  • 建设用地由哪个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
    2023-03-0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由谁提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5
      1、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由建设单位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申请,然后由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发放相应的许可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
    • 新农村建设用地征地费用该由谁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
      新农村建设规划经评审通过后在政府部门备案,实施是村集体的行为,不存在征地问题。
    • 改变国有土地建设用途由谁批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建设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按照原依法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土地的建设用途,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即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用途,在报批前,应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建设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哪个部门批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31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
    • 建设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哪个部门批准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19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