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09:10:47 201 人看过

一、注意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注意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三、注意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四、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

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五、注意税费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

六、注意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

1、国有土地转让往往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尤为突出。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2、转让前的土地大多是工业用地、办公用地等,转让后多为商业或住宅开发用地,不仅要经规划部门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且须缴纳相关配套费用。有的虽不改变土地用途,却需改变出让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用地条件。

七、注意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主要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产权登记的主要事项有:1、国有土地使用者,即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包括农业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依法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应记载其注册成立的法定名称和注册地址,个人应记载其正式姓名和住所地地址。2、土地位臵,即土地的座落和四至。土地座落,应登记土地所在的具体地点,即农村登记到村,城镇登记到土地所在的街道门牌号。土地四至,应登记土地的相邻土地地名,一般填写相邻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如权属界线上有线状地或附近有永久性显著界标(如河流、山峰等),可填写地物或界标名称,或界线与某一界标或地物的距离。3、土地权属性质,是指登记
    2023-06-05
    264人看过
  • 果园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变更登记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反悔。果园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一种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条件之下建立的合同,因此法院也会尊重合同签订时双方的意见。既然合同已经签订,那么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就已经发出了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对方的意思表示了。这种情况只因为未登记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是不会认可的。一、房屋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房屋买卖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内容如下:1、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定形式,就不存在无效合同的情况;2、如果一方出现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以及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行为,并且用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卖合同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
    2023-03-19
    15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登记规定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
    2023-02-27
    404人看过
  • 商标转让手续的变更及注意事项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理查告发转让证明。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申请中的商标转让流程是怎样的选中商标——确认价格以及购买信息——签订购买合同——确认付款——办理相关手续(一)办理商标转让所需书件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提交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则需要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代理委托书;4、申请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法律文书;5、申请文件如是外文,则需要提
    2023-07-05
    70人看过
  • 房地产项目转让变更的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一)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二)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三)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减
    2023-05-01
    197人看过
  • 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变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进行税务变更登记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1、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复印1份);2、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3、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供关于变更内容的决议书。引申一下:这里需要区分一下公司类型,比如公司类型是有限公司的话,请提供股东决议书;如果是合伙企业,请提供合伙人决议书;如果是分支机构,请提供总公司的有关分公司变更的股东决议书;如果是社会团体或事业单位,请提供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不用提供。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法人变更的,需要提供变更后法人身份证。注册资金变更的,请提供验资报告(带公章);
    2023-05-30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一般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转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0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第一次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集体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有偿租赁给他人使用。转让时有一下几点需要注意: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二、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三、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四、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注意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所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实是指国家将土地的使用权在规定的年限内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而土地使用者需向国家交付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的行为。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专业性比较强,所以在进行出让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注意事项: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二、土地出
    • 什么是注销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注销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包括哪些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注销土地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终止或其他原因致使原登记的内容失去效力,而由土地登记机关将已登记内容进行注销的变更土地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所进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进行的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如依照《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进行的注销国
    •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有哪些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4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限制条件如下: 1、变更的方式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2、转让前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3、签订转让合同; 4、转让后办理过户登记。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