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宅基地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5:00:22 187 人看过

侵占者。可以要求侵占者赔礼道歉,赔钱,最重就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法律规定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犯侵占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再审改判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申请再审的结果只是驳回或决定再审,由立案二庭负责。不可能直接改判。一般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都可以直接改判,程序违法基本都发回重审。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怎么执行如果是一审,判决书上的这个日期还不是最终生效生日,还要看对方是否上诉,过完十五日上诉期后正式生效果是二审,此日期为生效日期决执行,一般会在判决书写着对方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一、拿到民事判决书后怎么做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怎么处理,主要依据自身的需要而定,如果对法院判决的结果没有异议的,就按判决结果执行。如果有异议的选择可以上诉,十五天内,决定是否上诉,民事判决书通常会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在此期间,原被告双方都可以进行上诉。若上诉,则进入二审程序,若双方均未上诉,则判决生效。二、法院出判决书后还能改吗?1、判决书下来后能改。改的前提条件是判决书有错误。2、判决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
    2023-03-25
    421人看过
  • 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造成受托人损失的情况下也是由委托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另行委托就是对同一个委托事务重复委托。一、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二、什么是另行委托另行委托,也称重复委托,也指将
    2023-06-04
    329人看过
  • 如何赔偿他人因诽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诽谤他人时的经济损失赔偿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权人侵权时的心理状态;2、侵权人的利润;3、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受害者精神损害的程度和后果;5、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和范围;6、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权人侵权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可分为故意和过失。在故意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对受害人的伤害一般远大于过失,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精神安慰和精神损失的补偿,也是对侵权人的惩罚。诽谤侵犯他人名誉赔偿标准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
    2023-07-04
    204人看过
  • 因楼上漏水造成损失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因楼上漏水造成损失的侵权责任由谁来承担就要看实际的情形是怎么样的才能确定。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侵权内容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
    2023-02-23
    163人看过
  • 解决宅基地被他人侵占问题的建议
    宅基地被他人侵占的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宅基地被侵占可以直接起诉吗宅基地被侵占可以直接起诉。当宅基地被他人恶意侵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第一,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第二,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第三,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农村宅基地被侵占
    2023-07-02
    493人看过
  • 承揽人造成的损害由谁担责
    一、承揽人造成的损害由谁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人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三、承揽人和定作人有何区别承揽人,又称承揽方。是指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约定工作并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其主要义务和责任包括:按约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以自己的设备、技术
    2023-06-15
    243人看过
  • 反水堵塞高层下水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负责
    高层下水管堵塞反水造成的损失谁承担,具体规定如下:1、如果没有过保修期,出现漏水时应由开发商维修;2、如果已过了保修期,且是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3、如果是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该住户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
    2023-07-03
    438人看过
  • 提存物的损失由谁承担
    提存物的损失一般由债权人承担。如果是有关部门在提存时存在过失,则由该提存机关承担提存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就其承担的债务进行提存后,双方的债权债务消灭,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将由债权人承担。一、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吗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致使债务人不能交付标的物,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二、在哪些情况下,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如果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
    2023-06-28
    401人看过
  •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责任
    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是指由于堆放物倒塌,致使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损害,堆放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的,推定堆放人存在过错,由堆放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以看出该条采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根据该条规定,堆放物品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主体,是堆放物品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有哪些1、民用航空器在从事旅客、货物运输过程中,对所载运的旅客、货物造成的损害按照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在从事公共运输航空中,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的旅客人身伤亡和其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对托运的行李、货物而言,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航空运输期间”,是
    2023-07-29
    368人看过
  • 宅基地被他人侵占如何主张赔偿
    一、宅基地被他人侵占如何主张赔偿宅基地被非法侵占后,被侵占人主张赔偿的,可以和侵占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宅基地申请手续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
    2023-04-20
    65人看过
  • 村委会开具宅基地证明就可以侵占他人宅基地吗
    一、村委会开具宅基地证明就可以侵占他人宅基地吗村委会开具的宅基地证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不代表就可以侵占他人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公民所有制的表现形式,是在国家控制下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其具有明显的政治性。这就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不仅仅具有物权属性,更具有强烈的社会保障属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要依照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一处宅基地的取得,村民需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报乡一级人民政府审核,最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级包括乡一级都无审批宅基地的法定权利。二、民法典村委会如何开宅基地买卖证明(一)向村委会出书面的申请材料。村委会要依照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二)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
    2023-06-08
    88人看过
  • 在救人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应当由救人者赔偿损失。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第九百八十条【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时的法律适用】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一条【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2023-06-13
    90人看过
  • 紧急避险行为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怎么赔偿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由引起紧急避险情况的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但是如果紧急避险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避险人也没有采取不当的避险措施,那么对于紧急避险所产生的侵权情况,避险人可以不承担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3-07-02
    359人看过
  • 民法典该由谁赔偿无因管理造成他人的损失
    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赔偿。一、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二、无因管理构成条件: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不具备这一要件者不属于无因管理。民法典无因管理可否成立担保无因管理属于自发性的一种行为,虽然无因管理是债权产生的原因之一,但担保是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的,不是自发生的,所以无因管理不能成立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
    2023-08-1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房屋倒塌损破不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2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可见,对房屋存在的险情,房屋所有人有义务排除。根据该规定第23条规定,因有险不查或损破不修造成事故,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2、对于房屋倒塌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房屋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在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的基础上,以房屋所有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 由于工伤造成婚礼需要延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婚礼延期损失不属于工伤待遇范围,不能从工伤纠纷中获得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
    • 因打人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责任方在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
      具体情况是这样,大人一方已经做了相应的医药费用的赔偿,被打方将打人方家里的电器打坏并没有做任何处理,这个电器的损失是由打人方自己负责还是被打方承担相应的赔偿
    • 宅基地侵占由谁强制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2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生效后,侵权人不履行生效法院的判决,申请人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 XX防队为了救人而对他人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来赔偿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这属于积极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