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成都医保代扣应该如何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0 03:25:07 268 人看过

一、成都医保代扣怎么办理

看看自己的社保卡是哪个银行发行的,去该银行柜台,告诉柜员开通医保代扣功能就可以了。

二、成都医保卡丢了怎么挂失

成都社保卡电话挂失号码为028-12333。挂失成功后,社保个人账户将被自动冻结72小时,参保人员只需在规定时间带上身份证件前往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补办社保卡。

三、成都新社保卡有和哪些银行合作

1、工商银行

2、农业银行

3、建设银行

4、邮政储蓄银行

5、成都银行

6、成都农商银行

四、成都市单位参保多久可以报销医疗

根据成都社保政策规定,初次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予以规定报销。

五、外地医保怎么转成都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医保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医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六、成都职工社保医疗险是多少

成都职工社保医疗险最新缴纳比例: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4四川成都社保缴费最低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31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 四川成都市社保交费基数规定2024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31
      1、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
    • 四川成都电子狗证如何办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30
      政策规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2061666tn=2处理时间:随时。
    • 成都如何做四川成都准生证办理网上查询?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1
      办理流程:1。领证-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携带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村(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办理申请表》(各市州申请表名称可能不一致,以下简称申请表)。2、填写表格并提供婚育状况证明。首先,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其次,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在表格上的婚育状况栏对应栏目(市州申请表中的婚育状况栏目名称可能不同)签署意见并盖章。女方为本地,男
    • 四川成都市拆迁赔偿明细2024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
      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地区情况以及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具体确定。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第十三条规定。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2004年1月1日以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