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能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07:20:07 304 人看过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能拿吗

如若签署了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在签约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便可顺利领取到该合同文本。

然而,若是选择购买二手房屋,那么在完成签约之后,便可以立即获得所签署的合同文件。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预售行为,开发商有义务与购房者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同时,开发商还需在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能退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

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能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当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本文所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与承购人就转移在约定时间内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及商品房暂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商品房价金等事宜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我国对商品房的预售采取许可证制度。采取商品预售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障商品房预售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的预售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城市房地产管
    2023-06-10
    499人看过
  • 有预售证的商品房能解除购房合同吗?
    律师解答:可以。签了预售合同的房子是可以退的,不过要具体根据退房的原因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和约相关内容的,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4-04-29
    51人看过
  • 拿到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还需要做什么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需要将该合同送往房地产行政机关进行备案,然而由于开发商通常需要积攒一定量的合同之后才会进行集中的备案处理,因此这可能会导致您无法立即领取到正式的购房合同。然而,据我国相关法规所规定,开发商应在最迟不超过去3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对您所签署的购房合同的备案工作。当房地产开发项目成功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预登记通知单后,自与购买者签约之日算起的3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向项目所在区域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申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2024-04-26
    219人看过
  • 预售房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同吗
    这两者在概念上存在本质的区别。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方将已经竣工并符合法定标准的房屋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同时将所涉房屋的所有权移转至买方,而买方则需按照规定的价格支付相应款项的一种书面协议。与此不同的是,房屋预售合同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取预售许可证之后,将尚未完全完工且仍处于建造过程之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有意购买该物业的购买方,从而使购买方根据双方商定的条件支付定金或者全额购房款的一种协议书。值得一提的是,预售合同实际上是正式买卖合同的雏形,一旦经过双方签署,便具有了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即刻生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2024-08-10
    430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有效吗
    根据相关法规,若房屋出售方未能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约。然而,如果出售方能够在诉讼提起之前成功获得该许可证明,则原先判定的无效性可能会得到纠正,转为有效合同。此外,如当事人主张商品房预售合同因未按法律或行政法规之规定进行登记备案而无效,法院对此类请求通常不会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24-05-09
    190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定金用写合同吗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缴纳预付款通常需签订合同协议。对于购房者而言,这种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房屋预付款的数量、支付日期以及支付方式等内容无异议地达成共识。倘若未来双方可能出现法律纷争或者产生疑问,那么这一份书面协议将成为判定相关事项的关键性证据之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4-07-30
    499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合同签几份
    法律综合知识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通常情况下需要准备四份文件。具体来说,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留,一份需提交至公司以供档案保存,另有一份须送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最后一份则在支付契税时用于留档。当一切准备就绪后,才能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开发单位或者销售代理正式签署购房合同。因此,在进行房屋预售后,当事人务必严格遵照以上所述的流程及要求,确保做好房屋预售合同的备份工作,避免因材料遗漏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24-08-05
    6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
    出售方(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藉: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码:电话:分协议书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_㎡、公用分摊____㎡、其他____㎡)。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1.人力不可抗
    2023-06-10
    350人看过
  • 拍卖房拿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在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我们遵循以下几种程序和原则:首先,根据具体的合同规定处置争议,即如果双方在合约中有明确的约定,则应依据该约定来解决争议;其次,若未作特别约定,此时应参照适用双方达成的其他协议;再次,如上述途径都未能实现有效的争议解决,可以考虑请求相关基础组织代表介入进行调解工作;此外,经过调解但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最后,若在合同中已经存在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那么当事人便可申请由指定的仲裁机构取行权威性的仲裁裁决。另外,不论是否有合同约束,涉及者均可直接发起诉讼或参加仲裁程序,以此保障自身的权益和利益得到最大化尊重和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
    2024-08-01
    23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于二者适用的情况不同,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房屋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合同。预售合同是正式合同的前身,正式的买卖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法律强制力。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样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样式包括:1.当事人基本情况;2.商品房基本状况;3.价款及支付方式;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5.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6.面积差异的处理;7.产权登记的约定;8.违约责任。三、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
    2023-06-08
    478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出售合同书需要公证吗
    在我国,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协议都必须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然而,经过公证处公正的房屋买卖协议具备更高的证明力度,法庭通常会给予其充分的认可和采纳。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约束,以下为判断民事行动有效性的几个重要标准:第一,行为实施者需要拥有与该项行动相匹配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行动的意图表达必须是真实且明确的;第三,该行动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背离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基本原则。《公证法》第十一条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
    2024-05-08
    127人看过
  • 别人拿了你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维权
    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将上述化解矛盾的方法汇集成四个主要方面,即:和解、调节、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和解这个解决方案在特定的条件下,倡导双方在和睦友善的环境中通过沟通协商来达成彼此满意的共识,以期解决纷争;其次,调解这种处理方式更加强调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者独立人士的介入和协调,引导争执中的双方进行积极的对话和协商,以此寻求双方都能接纳的解决之道;再次,仲裁作为一种公正无私且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解决方式,其独特之处在于其程序灵活多变,处理效率高,而且赋予了当事人更大的自主权,同时,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往往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最后,当以上所有的解决方式都无法奏效时,诉讼便成为了解决合同争议的终极救济手段,它不仅仅是指接受争议各方的申诉请求,还包括根据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由人民法院对争议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裁定,从而明确是非曲直,最终实现解决纷争的目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
    2024-05-05
    334人看过
  • 哪些商品房可以预售能预售的商品房有哪些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5
    255人看过
  • 办房贷要拿预售合同吗
    法律综合知识
    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规定的必备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合同主体部分,也就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共同参与签订,需要明确记录双方的公司名址以及相关个人信息。其次,是关于预售商品房的详细描述,其中包括了该商品房的基本状况,如房屋类型、楼层、朝向等等。第三个重要的部分是关于房屋面积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当以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进行精确计算,同时还需明确注明是指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抑或是其他类型的面积。接下来是关于房价的规定,这也是预售商品房合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每平米的单价以及总价。然后是关于房屋交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以及在逾期交房时的免责条款。此外,还需要明确房屋的使用性质。再往下则是对于违约方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最后,还需要明确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义务以及物业管理条款。除此之外,还有关于纠纷解决途径的规定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条款或者是双方协商达成的特殊约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
    2024-04-21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买期房后可以拿到商品房预售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5
      需要;方法/步骤: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2.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3.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 商品房预售特征与预售合同(a)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预售特征(1)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2)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变更方法商品房预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方案 (一)受理、审查提交材料: 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原件)。 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预售价款是否为合同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5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设立新的民事法律关系。预售合同转让属于房地产的二手交易,即通常所称的三级市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