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8:40:43 132 人看过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过失。

一、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二、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

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3、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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