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渔业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农作物种子的引进、调剂、销售和推广由种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联合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4:19
115 人看过
一、农作物种子(包括粮、棉、油、麻、蚕桑、茶、糖料、蔬菜、烟叶、水果、药材、绿肥、花卉等种子)的引种、调剂、销售和推广工作由各级种子公司(站)统一经营管理。(备荒种子仍按国务院[1978]97号文件执行)非种子部门和个人不得经营。农村社员自产种子允许上市出售。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营蔬菜种子的商贩,允许经营,方便社员相互间的种子调剂。对个人上市经营的种子,每批也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检疫和检验,取得合格证。
二、有的地区的种子公司(站)由于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承担某种作物种子经营工作的,可以由种子公司(站)同有关部门研究,暂由有关部门负责经营。但仍应在种子公司(站)的统一组织管理下进行。这些地区的种子公司(站)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把种子经营工作担负起来。
三、农村社队之间的良种串换调剂,要在种子公司(站)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种子公司(站)要加强领导,做好工作。
四、种子公司(站)经营的种子,要同用户签订合同,保质保量,取信于民。因种子质量发生问题而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责任。
五、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投机倒把分子,要坚决打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农牧渔业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联合通知
482人看过
-
商业部、农业部关于加强黄红麻种子生产和购销管理工作的通知
351人看过
-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465人看过
-
国家工商局、经贸部、商业部关于加强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
153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药、种子管理的通知
339人看过
-
农牧渔业部关于颁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荣誉证书的说明
39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子公司
词条
#子公司
最新文章
#子公司
相关咨询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4-03-06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2、受理;3、审查:县(区)种子管理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批;4、决定: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许可证;5、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通过。
-
-
种子经营者种植种子的管理方式和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6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预算内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按照《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
农业和农作物土地合作种植树苗合法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1根据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