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定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1:20:11 240 人看过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简单的说就是宅基地将被赋予三种权能,分别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并且三权分离。村集体(村或经济社)是宅基地所有权人,符合规定和条件的村民(农户)具有认定为宅基地资格权资格,宅基地使用权人就是通俗所说的农村自建房房主,主体现为本村村民(农户)。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

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

1、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主要目的是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征地补偿费管理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费。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农村村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所说的三权分为哪三权?
    “三权分置”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在三权分置下,股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有整体效用,又有各自的功能。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配的重点是活跃经营权,核心意义是明确赋予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和权能。继家庭共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是农村改革的另一项重大制度革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什么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可以自主经营种植不违反国家政策的作物。后来,随着进城务工的农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受让人不拥有承包权,而是一种经营权。这样,就有了三种权利,即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为了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2023-08-07
    120人看过
  • 三个权利构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核心。
    宅基地三权分置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在农村宅基地只能一户一地。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简单的说就是宅基地将被赋予三种权能,分别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并且三权分离。&&&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宅基地三权分置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可以流转。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物的所有人依法对所有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所有权制度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它反映并确认一定的社会中人们的物质资料占有关系,赋予这种占有关系以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使之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承包权也就是民法典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种,这是一种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两种
    2023-07-02
    29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拆迁异地安置后原农村宅基能否确权?
    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
    2023-03-17
    469人看过
  • 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宅基地三权分置指的是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相互买卖流转,而不能对外转让和买卖,如果村民不需要用到的时候,是可以申请收回的。一、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二、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
    2023-06-04
    331人看过
  • 宅基地三权分置:推动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的关键
    宅基地三权分置意义如下:1、有利于重塑城乡土地权利关系;2、有利于土地制度改革;3、有利于宅基地充分实现其价值;4、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5、有利于构建城乡土地市场“三权分置”有利于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可以推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什么权三权和使用权。所谓“三权分置”,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以农民房屋为例,宅基地土地归集体所有,什么人具有资格享有这块土地上所产生的收益,则为村集体成员,也即收益按照资格权进行分配,但具有资格的人并不一定使用相应的宅基地,可以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人从而获得收益。如果三权不清,进入市场后可能会引发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
    2023-07-03
    32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村委会有处置权吗
    农村宅基地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024-05-02
    42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分村集体宅基地和城镇宅基地
    一、农村宅基地分村集体宅基地和城镇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二、扩展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一、农村宅基地的类型有几种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
    2023-03-09
    20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三权现状分析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和创新。在“三权分置”基础上,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建设租赁住房,有利于尽快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三权分置”基础上,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并推广,有利于尽快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农村三权分置是哪三权三权分置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在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023-07-11
    384人看过
  • 所说的三权分置是指哪三权宅基地
    土地宅基地的三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2014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主要是为了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一、农村土地女儿可以继承吗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因为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即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是,农村房屋,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村委会是否有权出租集体林地村委会拥有出租集体林地的权利,但是出租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
    2023-03-22
    36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意义
    各地审批条件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具体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河北省为例,审批条件如下:(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一、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条件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按《民法典》有关规定确需分户建房,无房或原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4、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或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调整宅基地的;5、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023-03-08
    13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讨"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与"三权分置"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三圈分开。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集体所有。我国法律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规定在用益物权当中,表明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关于宅基地的资格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还有什么权三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占有权和三权:一、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二、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三、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分给个农户建房使用。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有使用权。只要是村集体的成员,只要分户,作为独立的一户,就有资格从村集体获得宅基地,这是我国长期的政策。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
    2023-07-11
    21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权利和义务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一,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属于集体,而使用权是因“村民”的身份而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基于以上,法律暂未确认宅基地的继承权。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而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民法典怎样继承农村宅基地民法典禁止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其所有权不可以继承,但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即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3-06-30
    38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怎么分户 如何对农村宅基地分户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有关农村宅基地分户的相关内容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户口冻结地
    2022-07-06
    20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哪些,宅基地三权包括哪些
    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实行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建造住宅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的审批要公正,公开和公平。宅基地三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一、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哪些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1.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3.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二、宅基地三权包括哪些宅基地三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
    2022-08-27
    307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2019年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新规定明确了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2
      三权分离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实施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护宅基地农民资格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适激活宅基地和农民住房使用权。三权分离制度中的集体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依法拥有宅基地的占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入权和处置权。理论上,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集体,但成员集体不是法律组织,只是抽象的,没有法律意义,所有农民集体,实际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
    • 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内涵与宅基地三权分置有何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那么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内涵与宅基地三权分置有何区别呢?宅基地“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相比,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的底线是保证农民不失地
    • 2018年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怎么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31
      “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三权分置”体系中的“集体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依法对宅基地拥有占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能。从理论上讲,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集体”所享有的权利,但是成员集体并不是一个法律“组织”,只是一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全体
    • 如何看待「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新政策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27
      1、“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三权分置”体系中的“集体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依法对宅基地拥有占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能。 3、从理论上讲,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集体”所享有的权利,但是成员集体并不是一个法律“组织”,只是一个抽象的、没有法
    • 农村村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所说的三权分为哪三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5
      “三权分置” 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在三权分置下,股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有整体效用,又有各自的功能。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配的重点是活跃经营权,核心意义是明确赋予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和权能。继家庭共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是农村改革的另一项重大制度革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