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0:12:22 93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赡养纠纷代理人的权利包括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一、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和其他人代理有何异同?

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律师代还是其他人代理,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其法律后果

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律师代还是其他人代理,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在刑事诉讼代理中,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也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代理,律师代理只是刑事诉讼代理中的一种,所谓律师代理,是指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可分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代理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在委托律师代理中,代理权限是由委托人决定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身份的信函,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了解案情。

二、辩护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

3、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4、提出辩护意见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被告有哪些诉讼权?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

8、申请再审的权利。

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

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审理赡养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赡养纠纷案件审理的注意事项(一)赡养纠纷的特殊性1.主体的特定性。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之债相比,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具有特定性,侵权之债的权利主体是受害人或近亲属,义务主体是侵权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因此赡养纠纷案件的权利主体是老年人,义务主体是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具有赡养义务的人。除此之外赡养案件具有人身相关性。与其他财产案件相比赡养案件最大的区别是赡养纠纷具有直接的身份权性,而非其他基于债产生的权利。2.数额的可变更性。随时时间的推移,在被赡养人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形下,比如被赡养人生病,物价上涨等因素出现,可以要求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增加赡养费的要求。3.时间的久远性。赡养纠纷的发生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他是矛盾尖锐到其他个人、团体都无法解决而使被赡养人请求于救助的最后底线——诉讼。而赡养案件
    2023-06-12
    110人看过
  • 赡养纠纷中的反诉有哪些形式?
    赡养纠纷中的反诉是指在赡养纠纷中的被告认为其有与原告相反的诉讼请求。反诉是指被告对抗原告诉讼请求而提起的新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对反诉的要求作出了规定,要求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在赡养纠纷中提出反诉,是指赡养纠纷诉讼中的被告不服原告请求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并且提出与赡养纠纷诉讼之间存在相应法律关系的诉讼请求。赡养纠纷调解的方法1.丰富调解方法,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总体而言,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和其他纠纷的调解大同小异,但因这类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应当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细心、更有诚心。要耐心听当事人倾诉,耐心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细心安排调解时间,尽可能通知双方都到场,细心照顾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细心保证调解内容的完整;以诚心对待当事人,用诚心感化当事人。2
    2023-07-01
    104人看过
  • 赡养老人纠纷调解协议技巧有哪些?
    1.丰富调解方法,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总体而言,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和其他纠纷的调解大同小异,但因这类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应当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细心、更有诚心。要耐心听当事人倾诉,耐心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细心安排调解时间,尽可能通知双方都到场,细心照顾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细心保证调解内容的完整;以诚心对待当事人,用诚心感化当事人。2.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对调解工作而言,其主要目的就是赡养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但对赡养纠纷而言,往往又牵扯到其他家庭矛盾纠纷。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既要将重点放在赡养纠纷的履行上,又要以其他矛盾纠纷的解决为切入点,有时也有必要解决当事人的其他家庭矛盾纠纷。这就要求我们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既要注重调节效果,也要讲求工作效率。3.强化为民思想,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许多赡养纠纷中的老人行动不便,为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我们可以到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调解,不仅可以方便当
    2023-04-16
    152人看过
  • 赡养协议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赡养协议纠纷是基于下列原因发生的:1、赡养人的法制观念淡薄;2、受封建思想影响,父母再婚时往往遭到子女的反对,子女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3、子女因家庭财产分配不均,把平时积累的怨气发泄在赡养纠纷中。一、老人再婚后的赡养义务归谁老年人再婚后,其子女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如果子女以父母再婚为由拒绝赡养父母,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子女,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二、放弃继承权后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子女放弃继承权后不可以不赡养父母。不论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都需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首先,放弃继承财产是继承人的个人权利。继承人放弃遗产时,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在明确表示退出继承后,即可以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不用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其次,赡养老人属于个人法定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如果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
    2023-03-07
    203人看过
  • 赡养纠纷小额诉讼有哪些问题
    一、赡养纠纷小额诉讼1、赡养纠纷小额诉讼管辖因赡养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内容是广泛的。首先,子女要赡养父母,子女和父母同居生活的,应当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由子女向父母给付适当的赡养费;对于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据他们的不同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其次,子女要在日常生活中扶助父母。关于因索要赡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必要时,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多发的原因1、农村中部分赡养人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较差,
    2023-03-23
    427人看过
  • 赡养与收养纠纷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赡养纠纷需要以下证据:1、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2、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3、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4、其他证据。二、收养案件发生纠纷诉讼所需的资料有以下这些:1、原、被告之间存在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2、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3、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4、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5、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6、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7、其他证据。
    2023-04-26
    309人看过
  • 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后发生纠纷有权力继承吗
    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有资格继承财产,但是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一、遗产分配不合理怎么办?遗产分配不合理的,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遗产的分配,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2023-03-17
    193人看过
  • 老人的赡养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一、老人的赡养纠纷属于什么纠纷?赡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赡养纠纷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赡养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1、经济上供养。2、生活上
    2023-06-17
    491人看过
  • 专利权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专利权纠纷?
    一、什么是专利权归属争议专利权归属争议是指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当事人之间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真正权利人的争议第六条专利法规定:“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申请批准后,本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在上述创造中,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发明人或设计人算作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与发明人、设计人订立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合同的,从其约定。"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一个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另一单位或者个人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因此,专利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单位有权取得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发
    2023-05-07
    185人看过
  • 如何处理老人赡养纠纷的问题
    发生赡养纠纷老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拒不履行的,父母可以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履行抚养义务。南京老人赡养纠纷律师收费要多少(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1)简单案件1、不涉及财产1500-8000元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1万元,10万元4.8-6.4%>10万元,50万元4-4.8%>50万元,100万元3.2-4%>100万元,500万元2.4-
    2023-08-12
    471人看过
  • 保险代理纠纷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保险代理纠纷投诉维权途径:一是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拨打所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二是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如果保险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违规事项,消费者可拨打中国保监会12378保险消费投诉维权热线反映,情况严重的应当及时求助公安部门。二、保险代理纠纷中下列事项请您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一)对保险业发展改革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二)对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的;(三)反映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违反保险行政法律法规行为的;(四)对全国性保险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由中国保监会处理的。三、保险代理纠纷中下列事项请您向所在地的保监局提出:(一)对保监局负责人以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的;(二)反映当地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及
    2023-06-28
    288人看过
  • 怎么处理赡养纠纷
    非婚生子女
    一、怎么处理赡养纠纷(一)已出嫁的女儿赡养纠纷的处理。目前,在农村有“已出嫁的女儿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说法。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女儿同儿子一样,对父母都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具体操作中,对没有工资收入的家庭妇女,可以从她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中取得适当部分来赡养父母。(二)自幼送人抚养的子女与生父母赡养纠纷的处理。如果生父母将子女自幼送人抚养,有意不尽抚养义务,如果子女与抚养人形成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清除,那么子女有理由拒绝其生父母的要求。但在其生父母年老体弱,无以为生的情况下,也可以说服子女对其生父母在经济上给予适当照顾,本人坚决不愿意也不能勉强。如果虽形成收养关系,但收养关系解除时,子女尚未成年,那么与生父母的权
    2023-05-06
    139人看过
  • 发生赡养纠纷老人怎样维权
    发生赡养纠纷时,老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一、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1、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二、父母住房子赡养老人有没有问题是否应该赡养老人与住父母的房子没有联系。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即使没有住父母的房子,在父母年老失去劳动能力之后还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这是身份关系存在带来的权益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
    2023-03-06
    469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代理人有哪些权利
    (1)当债务人不能或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启破产程序,以保障债权的实现;(2)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无论债权人接到人民法院通知或见到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无论是债权人发动的破产程序还是债务人发动的破产程序,债权人均可申请登记并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同等的权利;(3)债权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债权人会议,但有权提前获知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和议事事项,不参加会议并不丧失所应享有的权益,但其享有的表决权取决于债权额的大小;(4)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举证责任适用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举证责任原则;(5)债权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实践中,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申请回避一般是认为审判人员或清算组成员与个别债权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判人员或清算组成员公正执行职务的,这与普通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申请回避略有不同,应注意加以区别;(6)债权人认为受理破产案件的法无管辖权时,可以提出管辖
    2023-06-14
    27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赡养人有哪些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1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包括: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对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承担照顾责任。
    • 证人证言赡养纠纷的代理词有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3
      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见,赡养父母不仅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且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在履行义务时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 赡养纠纷原告被告各自有哪些权利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0
      一、所说的情形,通常人民法院会追加其他子女为被告。 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
    • 赡养纠纷中的纠纷处理有哪些要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0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纠纷中权利人变更,抚养权纠纷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1
      一是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吧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