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之劳动争议要注意哪些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0:32:14 219 人看过

从加班争议处理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正常工作时间的认定,这与用人单位实行的工时制度有关;二是加班事实的举证;三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四是对何为加班的理解。

一是正常工作时间的认定,这与用人单位实行的工时制度有关;这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解释,这里不做研究。

二是加班事实的举证;

A举证推翻劳动者证明的加班事实

尽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加班事实应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但在劳动者提供了一定证据初步证实加班事实以后,举证义务就转移到用人单位一方,用人单位应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存在加班的事实,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简单的予以否认,未能提供相反的记录.应承担不利的后果.

B应提供将加班审批制度向劳动者公示的证据

对于明确实施加班审批制度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劳动者提供加班审批表或审批手续来认定。但加班审批制度应向当事人公示。如果提不出向当事人公示的证据,则该加班审批制度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应判决其向当事人支付加班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故用人单位如果依据本企业合法的规章制度处理职工时,先必须公示或告知全体职工。

C劳动者主张加班的,仲裁或审判机构一般会审查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较为完善,对加班费有明文规定,可能要求劳动者进一步提供相关的加班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举证,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D《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有条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即“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对于加班的情况。公司手里有哪些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初步举证加班后,举证责任就分配给了用人单位

E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法院和仲裁机关也无法苛求用人单位保留多年以前的证据,而只要求用人单位举证争议发生之日前两年的证据。超过这一期间,就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配举证责任。

三是加班工资的计算;

根据2008年劳社部3号文:【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五条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计算劳动者休假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是对何为加班的理解。

A加班与值班

用人单位将“加班”称为“值班”的做法,是一种“文字游戏”,但逃避不了法定义务。目前,我国除了公务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中占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另有规定之外,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都受《劳动法》调整。有的私营企业将行政事业单位里的干部“值班”概念,偷换到加班的员工头上,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加班是指在多出法定工作时间范围内仍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值班一般是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的用人单位会给劳动者在值班期间一定的补贴,但这并不是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值班期间所从事的工作与正常工作期间从事工作基本相同,应当视为其正常工作,按照加班来处理。

虽然在值班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休息,但值班毕竟要求劳动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驻守在指定地点,这同样是一种劳动任务,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值班费。

值班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工作。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B被动加班与自愿加班

自愿加班是得不到加班费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误区
    1、临时工不用签劳动合同吗?其实,临时工是一个已经推出历史舞台的一个概念,是我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与固定工相对应的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都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与所谓的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不但要赔偿由此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而且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2、试用期过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吗?在招聘新员工时,企业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跟据《劳动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
    2023-03-21
    1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加班费是否有时效
    如果还在上班的,加班费没有时效,因为侵权行为一直都在,所以时效一只会重新计算。但是如果已经辞职了,需要在辞职的一年之内进行追讨。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一、工资争议怎么办有申诉期限么劳动工资纠纷有申诉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仲裁时
    2023-03-21
    103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加班费是否有时效
    有,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3-04-15
    25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加班费怎么计算?
    (一)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加班费的支付基数:对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总结来有两种: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因此由出现了下面的一种方式,按照地方规
    2023-02-21
    11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加班费怎么计算?
    一、劳动争议中加班费怎么计算?(一)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加班费的支付基数:对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总结来有两种: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因此由出
    2023-04-28
    20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应注意哪些
    劳动争议诉讼需要注意:1、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2、劳动争议案件举证方面的自身特殊性;3、审查案件是否是劳动争议案件。一、绩效工资被扣劳动仲裁是否有用绩效工资被扣劳动仲裁有用。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及时间,其次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明确的绩效工资制度,最后要看员工是否符绩效发放条件,如果经审查用人单位确在绩效的发放方式、时间、数额上存有违规行为,仲裁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工资。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特殊性。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就将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
    2023-04-02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劳动争议有哪些误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3
      特殊工时制中的加班争议有以下误区: 1、认为实行特殊工时制,员工无论如何加班一律没有加班费。 2、部分企业未经审批,自行规定特殊工时制; 3、某岗位已被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特殊工时制度,但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4、部分企业在原执行特殊工时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到期后未及时申报,仍按特殊工时制用工的情形。
    • 劳动争议诉讼要注意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1、劳动争议诉讼的注意事项: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及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并且要依法收集能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
    • 在劳动争议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8
      在争取合法领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注意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要注意下列问题: 1.应注意写好申诉书。 2.应注意申诉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4.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打劳动争议诉讼需要注意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31
      劳动争议诉讼需要注意: 1、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2、劳动争议案件证明的特殊性; 三、审查案件是否为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