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决定机关一共有三个,分别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公安机关对于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处理方式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该单位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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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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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如何处理的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公安机关主动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其原因有:一种情况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另外一种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超过37天,检察院又没有批准逮捕。继续羁押就超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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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到期公安机关会如何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9第一,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不是解除措施。第二、取保候审有以下条件,其一、主要事实已经查清或有些问题有待查明;其二、取保之后,可以随传随到;其三、不致于逃脱或串供,第四取保期限一般累计不超过一年既十二个月;其五、一旦查清或案情需要,可以随时收监羁押。第三、取保候审,不一定不判刑,也就是说有的案件可以不起诉,有的案件要起诉,不能一概而论;起诉之后有的判实体刑罚,有的则判缓刑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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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公安局通知我回家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怎么处理案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0公安机关会释放相关嫌疑人然后继续侦查。根据公安部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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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如何消除案底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4取保候审是刑事侦查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其实顾名思义,取保候审是等待审判的。代表两层意思:一是现在是案件嫌疑人,二是可能被判刑。但也说明案件还没有进入审判阶段,所以也只是嫌疑人,没有案底之说,案底是指被刑事审判后,判决生效后才有的记录。若是最后查实你是无罪的,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所谓犯罪记录,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记录制度,一般是指我国法律中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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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自诉案件依法应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7一)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即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自诉人没有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1至2人担任诉讼代理人;(二)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他们除了享有公诉案件代理人的所有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或鉴定人回避,在人民法院宣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