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评估基准价格公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0:15:31 496 人看过

京建拆〔2009〕638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屋拆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区县拆迁管理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拆迁范围内就暂停办理事项发布拆迁公示后,受托估价机构在拆迁范围内进行现场踏勘、入户评估等工作,并出具项目拆迁评估意见。

建设单位应根据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二、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含经批准延长的拆迁期限),估价时点原则上不作调整,拆迁评估报告在前述期限内持续有效。

三、区县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将受托估价机构评估确定的拆迁评估基准价格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拆迁当事人对基准价格有异议,向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专家委员会应在收到鉴定申请后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基准价格公示、鉴定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公示、鉴定情况报区县拆迁管理部门,由区县拆迁管理部门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发布拆迁公告。

估价机构根据基准价格公示、鉴定情况,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实际状况评估确定具体补偿金额,并出具分户评估报告。

四、估价机构应当将拆迁评估基准价格报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房屋拆迁评估基准价格信息数据库,并及时公布。

五、此前本市相关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评估相关文章
  • 关于做好室内装修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看法
    近年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大和村镇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和村镇房屋的拆迁量大量增加,如何做好拆迁评估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课题摆在我们房地产评估师的面前,本文仅就做好拆迁评估中室内装修补偿价格的评估发表一些个人意见。目前在苏州市对室内装修拆迁补偿价格的评估采用政府(由市、区、镇分别确定补偿标准)确定一个补偿标准,由房地产估价师根据被拆迁户的室内装修数量,装修的成新率,再套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计算确定补偿价值。即某项目的补偿价值=某项目的工程量×政府确定的室内装修拆迁补偿价格×成新率。政府规定中有此项目的照以上公式计算,政府规定中没有的项目则不予以补偿评估。在实际评估中往往有以下几个问题,影响了评估价值的正确性。一、政府确定的补偿价格标应尽可能符合实际情况,并作适时调整。《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装修设备附着物基本单价增减额(2000年度)》在确定的时候,即2000年还是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当时室内装修的水平和
    2023-06-10
    187人看过
  •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
    一、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首先要区分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如何区分是否可移动,区别的标准是什么?现在整个的设备搬迁的主流观点,一旦搬迁减损不减损机器的使用价值,也就是机器的使用价值是否因为搬迁而减损,然后评估减损的度,一般情况下如果减速达到50%就可以直接认定为不可移动的附属物。如果企业的机器设备在搬迁时即便有减损,但是减损度很低,完全可以用货币补偿。二、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就是搬迁费的补偿,有的地方现在搬迁费一次性划定,比如每平米几十块钱,我认为是不合规的,必须按照实际发生额度的搬迁费来确定。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重置成新价,和厂房拆迁补偿是一个道理。机器设备再进行交易买进来,折算到折损率,比如一万块的机器设备折损率是70%就赔偿七千块。三、特殊的机器设备特殊的机器设备再拆迁补偿中都是协商解决,一些高精密的机器,一旦拆除了就完全的破坏了其使用价值。我所在河南郑州
    2023-04-17
    484人看过
  • 人事部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了提高珠宝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珠宝评估行为,维护公众利益,更好地发挥珠宝评估在社会中介服务中的作用,经人事部、财政部研究,决定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考试。(一)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5年。(二)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3年。(三)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2年。(四)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1年。(五)取得珠宝评估相关
    2023-06-10
    305人看过
  • 建设部司关于开展第二批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12号)文件的规定,今年将开展第二批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对申报一级资质的机构要从严控制,做到有计划、有重点的发展,防止一哄而上。一级机构必须是能够代表房地产评估行业先进水平、代表行业形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先进典型作用的机构。二、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于11月30日之前对申报一级资质的机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有关资料上报我司。建设部于12月底前完成一级机构的审批工作。三、申报一级资质的机构应当符合建房〔1997〕1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各地初审工作的重点是:1、加强对机构内专业估价人员的审核,既要按规定审核专业人员数量,更要注重对专业人员实际的估价水平和个人业绩的考核。2、注重对机构经营
    2023-06-10
    7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地产价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第55号令和国发〔1990〕31号文件发布一年多来,地产经营活动明显活跃。随着城市土地使用权进入流通领域和逐步实行城镇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迫切需要加强城镇房地产经营价格的宏观管理和控制。为了促进地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地产价格和收益分配的管理,维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土地收益,推动房地产业协调发展,现对城镇地产价格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尽快把地产价格评估工作抓起来。以城市规划为依据,科学、合理地评估城镇地产价格,是城镇地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加强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价格管理的基础。同时它也是确定房地产价格、防止土地收益流失、收取国有土地使用税、费的依据。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增强地产意识,高度重视地产评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二、在房地产经营活动中要实行房地分别计价、综合评估。各地要遵循
    2023-06-10
    121人看过
  • 京津塘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路基土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事项
    【阅读全文】武清县、北郊区、东郊区、塘沽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京津塘高速公路工程是国家“七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该工程于去年十二月份开工,现在已全面展开。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就征地、拆迁、路基土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每亩地补偿标准为四千元(包括地上、地下物处理费用在内),征地补偿费由各有关区、县政府统一包干安排使用。二、公建单位拆迁和重建的费用,一律由各主管委、局及基层单位自行解决,不予补偿。三、线外工程的水利沟二、道路桥涵配套工程费,按主线长度每公里补贴十二万元,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包干使用。四、高速公路工程天津段共需用土九百万立方米,基本上采用义务劳动形式解决,适当给予补贴。每立方土连同土源、运输费用在内补贴六元,包给各郊区、县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安排,不再征收其他费用。五、全市各行各业都要象支持中环线、外环线建设那样支持高速公路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
    2023-07-02
    65人看过
  • 房地产拆迁评估的相关知识
    房地产产权文件是每个评估师在进行估价时,首先必须掌握的重要资料,是确认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以产权为担保和债权并存和房地产抵押权等权益的有效法律凭证,它包括房地产证及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等。这些合法性文件直接关系到评估方法,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房地产制度改革,特别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城市房地产产权管理逐步完善,但过去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致使相当一部分的房地产权属状况错综复杂,理清房地产产权状况,是估价师在估价日常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同时又是正确估价的基础。一、房地产权属与估价的关系各种房地产产权文件所记载的房地产权属内涵各不相同,但都与房地产估价息息相关,例如在城市房屋动迁评估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有些房屋下面的土地是划拨性质,有些房屋下面的土地是出让,有些
    2023-06-08
    169人看过
  • 关于企业拆迁评估的规定
    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最常见的评估方式,也就是所谓企业的地上建筑物、厂房进行重置。选择一个评估时间点,假如要求五月一日起进行实地征收,由这个实际的评估时间点所得出的重置价值。例如,土建的价值+人工的价值+相关税费的价值=所得重置价值,再扣除相应的折损率(70%或80%等)。成本法在以前运用相当广泛,土地价值,房屋价值都可以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但现在590号令以及建设部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都要求按照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在590号令当中是有相关的要求,如果用于生产经营的对于其生产经营的评估要运用收益法,其实也就是预估一下未来预期收益,选取适当的资本化率来体现,把资本投入到不动产所带来的收益率。资本化率的概念在实践当中不常运用,意思是把不动产房屋、土地投入到相关的收益当中所产生的利润率。收益法主要评估一些在实践当中进行实际生产经营的商业性质的主体,一些劳动附加值比较大、劳动性密集的行业、专利技术性行业
    2023-03-06
    285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公路汽车运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路汽车运输市场逐步开放,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但汽车客、货运价管理形式与目前的汽车运输市场不完全适应。为深化运价改革,经商国家计委,现将汽车运价改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路汽车运价水平的管理权限在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今后国家计委和交通部负责汽车运价方针、政策的制定,协调省际间汽车运价。交通部负责运价法规的制定;组织人员培训和运价信息的交流等工作。二、客运价格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活,需要相对稳定,在目前情况下主要采取国家指导性价格形式,其中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行确定。对于道路条件差的山区、支线运输,在充分考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根据成本情况,价格可适当高一些。对于高档豪华汽车、包车运输,经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市场调节价。涉外旅客运输按两国(地区)运输价格协议执行。三、货运运
    2023-06-08
    161人看过
  • 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问题
    1.房地产估价的范围《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由此可见,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也是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范围。事实已说明,在征收补偿中,由于房地产量大价高,绝大多数的补偿都是对房地产价值的补偿,征收补偿评估是以房地产为主的评估。因此,征收补偿中作为附加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是有法理依据的。2.房地产估价的技术能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目前还没有哪个评估专业对停产停业损失出台专门的评估技术规范,各地政府对此项损失的补偿也都在不断的探索之中,因此停产停业损失评估具体如何操作对任何一个评估专业来说都是新命题,不存在哪个专业已经走在前面的问题。评估机构选择遵循双方意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
    2023-08-11
    246人看过
  • 关于实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实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认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人发[1999]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物价局(委员会):根据人事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的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长期从事价格鉴证业务的人员组织进行价格鉴证师资格认定的一次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的组织管理价格鉴证师资格认定考试由人事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负责,并成立认定考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负责认定考试的日常工作。考务实施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级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人发〔1999〕66号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地区的认
    2023-06-09
    62人看过
  •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中若干问题处理之我见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旧城改造越来越多地涉及到房地产的拆迁补偿工作。各地各级政府,为了维护被拆迁人利益及开发商的积极性也陆续出台了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办法或拆迁货币补偿指导意见。虽然这些规范与指导意见,都对拆迁工作起一定的监督、指导作用。但是,拆迁中被拆迁人的权益仍不时受到侵犯,拆迁中的补偿争执仍十分频繁。开发商(拆迁人)以为,我是按有关规定办,有据可查。而被拆迁人却往往认为补偿不到位损害了他们的权益。因此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个案日渐增加,委托人对评估结果持异义的情况也日增。评估人员在实际评估操作中,如何做到客观、公正、合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如何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与判断,正是本文要探讨并求教于同行的中心与意图。一、政府指导价与拆迁补偿评估价的关系1)政府指导价是拆迁补偿价格的参考,而拆迁补偿评估价是拆迁人双方协商货币补偿金额的依据。福建省城市房屋拆
    2023-06-10
    290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
    【阅读全文】甘>办发〔2004〕8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征地管理工作,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农民权益,现就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工作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征用农村土地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测算,制定补偿标准,并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依法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对无故拒不执行征地协议,干扰工程建设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基础设施建设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由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征用土地中涉及城镇拆迁的,要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由当地市、县
    2023-06-10
    346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号:发改电[2008]207号发布日期:2008-6-19执行日期:2008-6-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全国各地电网销售电价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将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省级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二、为减少电价调整影响,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电价也不作调整。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销售电价水平及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标准,另行公布。四、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随意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同时,要加强生产调度,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
    2023-06-07
    341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 更多>

    #拆迁评估
    相关咨询
    • 关于要做房地产评估的价格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0
      房地产评估需要参考当地价格,可以参考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和销售都涉及房地产评估。
    • 关于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7
      房屋被强制拆迁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向公安报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争取时间获得谈判的主动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关于企业拆迁评估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19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评估公司是由被征收人选定的。
    • 关于拆迁的房屋估价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21
      拆迁房屋估价方法 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既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又能反映现实交易行为。因此,房地产价格通常可以从如下三个途径来求取:1.参照类似房地产近期的市场交易价格;2.参照重新建造类似房地产所需要的费用;3.依据该房地产的收益能力大小来衡量其价值。 由此形成了房地产估价的三大基本方法,即:’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方法,如假设开发法、路线价法、长期趋势法、
    • 关于税收评估价与评估价之间的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
      契税是按照买房款或评估价,谁高按照高计算,总之是不能低于计税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