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无数额要求。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只要发生这种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劳动者,劳动仲裁时效内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提出仲裁请求的,其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
(一)申诉受理: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副本数量与被申诉人数相同。
2、证明申诉人请求理由和事实的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有证明人的,应提供证人证言书面材料,并注明证明人姓名、住址和联系办法等内容;有实物证据的,应提供证据实物;
3、申诉人劳动聘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劳动争议处理部门拒绝接收材料不齐、请求事项不明、被申诉人不确定的申诉案件。
(二)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调解解决:
(四)仲裁解决:
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开庭4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等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后,应在3日内制作仲裁裁决书,报仲裁委或办事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送达双方当事人履行。劳动争议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日内办结。案情复杂的,经仲裁委批准可延长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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