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不同
(2)主观目的不同。
(3)行为方式不同。
(4)有无犯罪对象不同。
(5)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恶性结果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聚众淫乱罪的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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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如何区分该罪与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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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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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聚众淫乱罪的罪与非罪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61、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 2、实践中,对于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本罪存在争议。我们认为这种行为虽然在表现现象上看似具有聚众淫乱的特点,但结合犯罪的主客观恃征来分析,其并不符合本罪的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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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淫秽表演罪与聚众淫乱罪的区别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3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聚集男女多人进行集体淫乱的行为。由于聚众淫乱也可以出现于公开场合,而组织淫秽表演罪在客观形式上也可以表现为男女多人公然在一起进行性交展示等淫乱活动,且两罪都具有组织性质,因而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区分两罪的关键是: 1、组织淫秽表演罪中被组织者进行淫秽活动的目的在于表演,或者更确切地说,行为人将这些表演者组织起来,意在让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并由此决定了这种行为的公开性,即为组织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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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组织淫乱与聚众淫乱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聚集男女多人进行集体淫乱的行为。由于聚众淫乱也可以出现于公开场合,而组织淫秽表演罪在客观形式上也可以表现为男女多人公然在一起进行性交展示等淫乱活动,且两罪都具有组织性质,因而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区分两罪的关键是: 1、组织淫秽表演罪中被组织者进行淫秽活动的目的在于表演,或者更确切地说,行为人将这些表演者组织起来,意在让他人进行淫秽表演,并由此决定了这种行为的公开性,即为组织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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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与聚众淫乱罪如何认定,又有哪些区别,卖淫罪该如何处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8组织卖淫罪与聚众淫乱罪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客观表现上也具有相似之处。本罪是一种聚众犯罪,而后罪组织卖淫行为也具有聚众性。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组织卖淫罪处罚的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而本罪犯罪主体除了首要分子以外,还包括多次参加者。 2、本罪主观上以寻求空虚下流的精神刺激为动机,而后罪行为人的实施组织卖淫行为多为利益所趋。 3、组织他人卖淫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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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与多人在同一房间卖淫该如何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1聚众淫乱行为一般是行为人自己和他人奸淫,也有拉拢、鼓励他人搞淫乱活动,但没有卖淫的情况;后罪客观上表现为允许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卖淫,而不是供行为人奸淫。其次,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允许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他提供卖淫场所,而本罪的主观故意是进行与卖淫无关的淫乱活动,而不是促使他人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