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处或者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处负责车辆登记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处可以办理辖区内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货车的登记业务。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和中型以上乘用车以外的机动车登记。具体经营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车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车辆管理机构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方便的原则。
车辆管理处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请。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机动车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在登记地公布机动车登记的项目、条件、依据、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报送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表达范本,行政法规和本规定。
省级、设区的市、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第四条车辆管理处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对机动车进行登记,并建立数据库。未经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全国统一计算机注册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注册软件。该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操作员信息,并将登记内容实时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交通事故信息系统联网。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以机动车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抵押登记车辆登记处。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3)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提交的证件、证件进行审核,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上注明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第二十四条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和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并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提交的证件、证件进行审核,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上签署注销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第二十五条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和抵押登记注销日期可以向社会公开查询。第二十六条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九款、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使用原机动车车牌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办理过户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的;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第五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号码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的标准,由计算机自动选择、排列。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各种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新的机动车登记证除外。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疾或者不可抗力不能申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持有关证件申领。
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向车辆管理处如实提交规定的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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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指对机动车辆的产权和机件设备所进行的登记。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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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条例第8条具体内容?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3土地登记申请人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为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为村民委员会;(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为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四)公共和市政设施用地的,为其经营管理单位;(五)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与外商举办合资企业的,为合资经营企业;(六)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举办合作企业,为原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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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有什么内容?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