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不收费。
二、汉中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1、申请人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3、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并给出受理通知书;
4、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做审核,通过之后给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
5、办结送达申请人。
三、汉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三)《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
失业保险关系该如何接续,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相关政策是什么
176人看过
-
宁波失业保险参保用人单位怎么转移续接失业保险关系
131人看过
-
宁波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吗
238人看过
-
关系转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
389人看过
-
商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地点在哪里
358人看过
-
平凉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条件有哪些
109人看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
跨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如何续接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其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否与失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的问题,《条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
-
失业保险转移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要哪些材料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失业保险转移的程序(1)失业保险转移的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2)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程序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
-
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8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实对于失业保险而言,它是五险的中的一险。但大家或许对此都不是很熟悉,失业保险关系发生转迁,将如何处理呢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
-
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转移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供相应服务,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自治区
-
社保关系转移可以转的是五险和失业保险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19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32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52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由此可见,社保关系转移可以转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注意,理论上,五险中的失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