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应以受贿罪论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03:40:11 157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一、受贿多少钱会判死刑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是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来确定具体刑罚的。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为六万元以上。

三、私企业高管受贿企业监查能代表法律吗?

私企业高管受贿企业监查不能代表法律。在私营企业受贿一般是犯法的,可能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受贿罪的方式有哪些受贿罪的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一是贿赂。也就是说,行为者在公务活动中积极向他人索取财产。二是受贿。也就是说,行为者非法接受他人的财产,为他人寻求利益。谋取的利润可以是非法盈利,也可以是正当盈利。主动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更具社会危害性。受贿罪的司法认定有哪些1、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才能以受贿罪论处。因此,已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受贿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完成的。这种便利条件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是相互包容的、依存的。(3)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至于该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以及是否真正谋取到了利益,均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4)本人从
    2023-08-05
    399人看过
  • 受贿罪的共同犯罪--以亲手犯论为视角
    在犯罪构成要件中,对一定主体加以限定,根据主体身份的有无影响犯罪之成立的,即谓“身份犯”。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的受贿罪之主体,要求须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定的法律身份。换言之,国家工作人员特殊身份的必备是受贿罪犯罪主体要件的当然性要求,是受贿罪犯罪构成对主体要件的身份限定,亦即受贿罪是“身份犯”。在单独受贿罪中,非国家工作人员由于不具备该种特定的法律身份,不能充足该罪犯罪构成中的主体要件,当然也就无法构成此罪。不仅如此,一般认为,身份犯构成犯罪,其犯罪的实行行为与主体的特殊身份相联系,没有该种特殊身份,就不存在实施该种实行行为的前提。因此,在受贿罪中,非身份者既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法律身份,也就不可能实施受贿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受贿罪构成要件之实行行为者即正犯者(实行犯),只能是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定法律身份的人。因为法定身份是法律赋予的,法定身份构成的纯正身份犯对社会关系的
    2023-06-12
    207人看过
  •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1、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2、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基本特征如下:(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
    2023-06-03
    490人看过
  • 受贿罪和受贿行为的区别
    受贿行为并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在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中,《刑法》明确规定了数额较大的情节,而《刑法》第163条规定:数额较大时指数额在5000元至二万元以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而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在《刑法》只明确规定了情节严重,而《刑法》第386条和383条规定受贿罪的情节标准和贪污罪相同,因此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受贿罪,而且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下情节严重也可以认定为受贿罪,比如数额虽然不足5000元,但是给国家机关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是可以认定为受贿罪的法。一、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
    2023-03-14
    418人看过
  • 行贿罪与行贿论处的法律区别
    以行贿论处和行贿罪的区别:1、以行贿论处是犯罪属于行贿事实,但是没有达到行贿罪的立案标准;2、不构成行贿罪则以行贿论处。而行贿罪就是构成犯罪事实,达到立案的标准则为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就是说,如果同时具备被勒索给予财物和没有得到不正当利益两个条件,不能以行贿论处。如果行为人系由于被勒索而给予财物的,但是行为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的,仍应以行贿论处。对单位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一般来说,单位行贿罪与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界限在两个方面。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二是给予财物的对象不同。单位行贿罪是单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回扣、手续费;对单位行贿罪则是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
    2023-08-03
    107人看过
  • 受贿罪中的“事前受贿”行为
    事前受贿行为是指行为人未就职就已经收受贿赂,直至其就任某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时再实施利用该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殊性在于,行为人并未利用现任职务上的便利而收受贿赂,而是以将要到任的职务为诱饵,事前应允行贿人,收取贿赂。这里面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在于受贿罪构成要件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否仅仅限于现任的职务,还是也包括将来可能担任的职务或过去曾经担任的职务。对于事前受贿,国外的立法例也有所涉及。但多数国家无此种规定,我国也不例外。笔者认为,这种行为一般不能以受贿罪追究责任。受贿罪作为一种渎职犯罪,所惩治的应是受贿时有职可渎之人,而事前受贿的行为人在收受贿赂时并无职可渎,不能因其后来有此职而前移使其负渎职之罪,更何况这种职务在受贿当时还处于空中楼阁的状态之中,法律怎么能够处罚这些具有强烈或然性的事实呢?而且,根据受贿罪的一般法学理论,受贿罪中行为人一旦收受了财物,便可认定为犯罪的既
    2023-06-11
    3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为购买和销售商品中的哪些行为以行贿、受贿论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9
      为购买和销售商品中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行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 哪些是受贿,以受贿论的条件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5
      受贿有两个条件: 1.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以为别人牟利为目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也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而言的。。 如果你不是国家公务人员,不可能构成这两项罪。 你这种情况只能算是普通的赠与,如果那一百万是他的合法财产,那你的取得也是合法的。如果不是他的合法财产,那你也只能算是不当得利,该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可以要求你返还,你也应当返还。不构成犯罪。
    • 受贿罪行为有哪些怎样认定受贿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9
      受贿罪的行为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 以行贿论处和行贿罪的区别,法律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9
      以行贿论处指行为人的行为虽构成犯罪事实,但尚未达到立案标准,可以依法对其处以相应处罚;而构成行贿罪则需要行为人的行为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满足其犯罪构成要件,人民法院才能认定其构成行贿罪。
    • 哪些行贿受贿罪较为严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9
      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按照刑法规定办理。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范: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