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何地检察院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6:53:12 275 人看过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检察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

一、网络贷款诈骗

受害人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二、刑事案件有几个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根据法律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三、公安机关办理诈骗案件的管辖

根据我国高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如果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那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来管辖。根据我国高级人民法院法律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诈骗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地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判刑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
    2023-03-03
    169人看过
  • 国域外犯罪的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由犯罪发生后该飞机或船舶在中国最初降落地或停泊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023-06-14
    100人看过
  • 贪污案件由查处机关管辖还是通过检察院管辖
    贪污案件既可以由监察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检察机关管辖,但提起公诉的,一律由检察机关提起,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一、监察委留置时间监察委留置时间一般最长是不超过3个月。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二、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案件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并且,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
    2023-06-20
    247人看过
  • 贪污案件在检察院管辖还是监察委的理由?
    贪污案件既可以由监察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检察机关管辖,但提起公诉的,一律由检察机关提起。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一、贪污罪免刑亊处罚规定是什么1、贪污罪免刑事处罚条件有,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情形的,可以免除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2023-06-21
    163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是否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渎职罪主体有以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机构序列的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此类人员是指一些法律、法规授权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是指那些虽不属于国家机关正式在编人员,但在国家机关中行使国家机关职权的人员。5、其他人员。主要是指个别罪名规定的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果行为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中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应是:主体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2023-07-20
    487人看过
  • 如何解决检察院管辖不明的案件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管辖不明的刑事案件,有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商确定管辖。协商不成的,由上级检察院指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对管辖不清的案件,有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商确定管辖。第二十一条多个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犯罪主要地人民检察院管辖。第二十二条对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争议案件;(二)变更管辖;(三)对特定类型的案件集中管辖;(四)指定其他案件。前款案件指定审查起诉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人民法院协商达成协议。对前款第三种案件指定审查逮捕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公安机关协商达成协议。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移送的法院或者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向移送的法院或者移送的法院提出的意见或者主张。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或者自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的起诉活动。案件的管辖权尤其是级别管辖
    2023-05-31
    32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6
      (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2)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 (5)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 (6)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 检察院人员职务犯罪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3
      1、归检察院管。 2、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
    • 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人民检察院以及渎职贿赂犯罪的案件,应如何立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章管辖第八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
    • 贪污案件,由监察院管辖还是由检察院管辖,哪个依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4
      贪污案件既可以由监察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检察机关管辖。但提起公诉的,由检察机关提起。人民检察院应当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 刑事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管辖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0
      刑事案件只有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到检察院。不是所有案件都会到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在二个月内移交人民检察院。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会在三个月内移交人民检察院,但是需要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