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8:53:14 162 人看过

保险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

1、战争、军事行动和政府征用;

2、不适航;

3、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4、超载、浪损、座浅引起的事故损失;

5、船体和机件的正常维修、油漆费用和自然磨损、朽蚀、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

6、因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因海损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一切间接损失;

7、清理河道、清除污泥的费用;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船舶保险的责任期限分为两种:定期保险的责任期限和航次保险的责任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抵押权人船舶利益保险条款的承保风险及除外
    关于抵押权人船舶利益保险的承保风险和除外,英国、美国、德国和荷兰等国标准保险条款的规定大同小异;在经过比较之后,笔者认为英国的标准条款的规定最为完善,因此,在此主要介绍英国的标准条款。1承保风险抵押权人船舶利益保险的承保风险比较特殊,它承保的是因船舶保险人拒赔情况下的抵押权落空风险,包括两层含义:抵押权人船舶利益保险为抵押权人提供的是第二线保障,即在已存在第一线保障——船舶保险或保赔保险——的前提下发生船舶保险人或保赔保险人拒赔的情况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所以船舶保险人或保赔保险人拒赔是承保风险的第一层含义。同时,船舶保险人或保赔保险人拒赔是指在发生船舶保险或保赔保险所承保的风险的前提下,因船舶保险或保赔保险的被保险人等人的行为致使船舶保险人或保赔保险人拒赔,不包括因发生船舶保险或保赔保险中列明的法定不保风险或除外而致使拒赔的情形,船舶保险或保赔保险的被保险人等人行为即为承保风险的第二层含
    2023-03-12
    245人看过
  • 建工险安工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某建筑施工公司承包了某大厦建设工程,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未作护栏维护工程的情况下,进行敞开式开挖并大量抽排地下水。后施工单位因发现施工现场附近地面下沉,就暂时停止了施工,但没有针对地面下沉的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施工单位经和业主商量修改了原来施工方案后恢复施工,但仍然没有对地面沉降采取防护和恢复措施,就进行人工开挖孔桩。此后,邻近施工现场的一个印刷厂发现厂房、地面开裂,多台进口的精密印刷机出现异常,并有进一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经受损单位紧急呼吁后,当地政府召集有关单位、专家共同提出补救措施并实施后,地面沉降才得到控制。但是损失已经发生,业主自己委托了权威部门对印刷厂的损失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是:施工单位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大量抽排地下水是造成印刷厂厂房和印刷机受损的直接原因。后来建设单位赔偿了印刷厂各种损失1000多万元人民币。本案例的损失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中第三者
    2023-04-23
    233人看过
  • 人寿保险除外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核辐射造成的残疾或死亡;(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残疾或死亡;(3)吸毒、酗酒、酗酒造成的残疾或死亡,被保险人的聚众斗殴和犯罪行为;(4)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隐瞒、欺骗保险告知事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残疾或者死亡;(5)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者遗传病;(6)自合同生效或重新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或自残。由于寿险种类繁多,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特点。除此之外,一些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除外责任条款。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一定要认真了解除外责任条款的特殊性质,以便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2023-05-02
    177人看过
  • 保险公司船舶险触碰责任赔偿范围
    船舶购买了海上保险合同的,发生船舶碰撞事故后,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赔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前款所称保险事故,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故,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于内河或者陆上的事故。第二百一十七条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一)保险人名称;(二)被保险人名称;(三)保险标的;(四)保险价值;(五)保险金额;(六)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七)保险期间;(八)保险费。一、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几方面:(1)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其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2)船舶碰撞必须是船舶之间的相撞,其中至少一方为海船。即碰撞是海船与海船,或海船与其他任何非用于军事的或政府公务的船艇。因而,内河船舶之间
    2023-03-27
    334人看过
  • 哪些责任是交通意外保险可以免除的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七)恐怖袭击;(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九)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三)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四)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
    2023-06-03
    106人看过
  •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油污责任附加险保险条款
    本保险条款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附加保险条款。本条款没有提及的内容应以主条款为准。一、保险责任1、由于被保险人船舶上的油泄漏造成水域的污染,被保险人采取合理的措施清除或减少污染而支出的费用;2、补偿政府有关部门为防止或减轻上述损害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由于被保险船舶上的油泄漏而造成对第三者的污染损害,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4、执法机构依法因油污而对被保险船舶的罚款;5、被保险人为保险人全部或部分承保的责任或费用而支付的经保险人事先同意的有关法律诉讼费用。二、除外责任1.被保险船舶的违章排放;2.碰撞、触礁事故中致使第三方造成的污染;3.法律规定船东免责的;4.本附加条款责任范围以外的污染。三、收费与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必须一次交纳全部约定的保险费。单位:万元船舶总吨赔偿限额200以下100201-500200501-10003001001-16005001601以上1000四、
    2023-06-09
    430人看过
  • 苏联发展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建立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
    为保护水环境,完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自2008年11月1日起,江苏省将对在其管辖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油船、化学品船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石油污染造成的污染损害、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碰撞造成的污染损害,均包括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预计到年底,油轮、化学品船参保数量将达到3500艘,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风险限额将达到115亿元,保费收入将超过3000万元I.推进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的背景和主要工作江苏是水运大省。长江段和内陆水域通航密度居全国首位。2007年,仅长江江苏段就有80万艘船舶进出港口,日均流量为2500。同时,长江江苏段有170多个危险品码头,每天有300多艘危险品船舶航行和作业,30多万吨危险品通过。船舶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水污染的风险很高。长江江苏段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取水口。是江苏沿江八市的主要饮用水和工农业水源。有68个主要饮用水取水口,承担了长江沿线90%以上的饮
    2023-05-07
    466人看过
  • 医疗机构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有哪些?
    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和非执业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但使用放射器材治疗发生的赔偿责任,不在此限;(四)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第五条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二)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三)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四)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五)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工作;(六)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
    2023-04-13
    322人看过
  • 如何明确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一般企业或个人只知道为财产购买保险,认为保险的保险额就等于赔付额,其实不然。这里面牵涉到一个责任问题,就是分为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两者之间一定要区分清楚。在投保时,可能保险业务员并没有告知条款的具体相关规定,因此,被保险人在阅读保险条款的时候千万不要嫌麻烦而不看清楚条款,而随便签定,这样会影响到日后索赔的金额多少,为了防止有些被保险人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虽然有法律的保护,但作为被保险人还是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就是要约,保险人出示的保险单就是承诺,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合并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内容,投保单和保险单构成一个完整的保险合同。因此,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保单上
    2023-04-23
    181人看过
  • 交强险与传统商业险的除外责任有哪些差异
    交强险与传统商业险的除外责任有着很大差异,为了使被保险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我们关注交强险保险责任的同时,也要对交强险的责任免除有充分的理解与认识。细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总结起来,无非是两类。一类是需先垫付后追偿的除外责任。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在本条中,为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救治,明确了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人身伤害的抢救费用予以垫付,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保险公司不负责受害人生
    2023-05-04
    418人看过
  • 交通意外险保险责任是哪些,交通意外险免责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意外险保险责任是什么(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二)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
    2023-03-03
    136人看过
  • 法律对保险责任的免除有哪些限制
    在保险合同案件中,对保险人免责范围的限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条款的监管。通过加强对保险条款的监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理界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防止保险人免责范围的过分扩大,进而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二)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从法律规定来看,对于免责条款,如果保险人没有予以明确说明,该免责规定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样保险人的免责范围得到一定的限制。(三)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合同的解释,是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说明。保险合同的解释应遵循一般合同解释的方法,如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整体解释等解释方法。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条款是保险人事先印就的,保险人在拟定保险条款时难免会更多地考虑自身利益。为了避免保险人拟定的保险条款规定模棱两可,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当遇到保险合同条文含义不清时,在用一般合同解释方法不能解释时,应
    2023-05-01
    172人看过
  • 太平洋车险意外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一、太平洋车险意外险220是哪款产品?太平洋汽车保险有很多种,其中一种是专门为驾驶员事故和产品设计的。针对5座的小型车辆,10万保额,每年保费是220元。便是太平洋车险意外险220产品——太平洋任我行全能卫士220驾乘人意险。二、太平洋车险意外险220保险责任有哪些?5座小车每10万保额保费220元,7座商务车每10万保额保费300元,具体保障如下:1、意外伤害身故、意外发生伤残(含驾驶人+乘坐人)保险金,保额10万元;2、意外医疗(含驾驶人+乘坐人)保险金,限额1万元;3、住院津贴保障,增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可享受每天100元住院津贴,免赔额3天;4、随之而来的行李丢失,行李损失的货车需要额外的保险条款,2000元的金额保障。三、驾乘人员意外险要不要买?驾乘人员意外险是一款可以专门为私家车家庭推出的保险产品,它能够为私家车驾驶人提供一个最高50万元驾乘人身安全意外、5万元医疗技术
    2023-06-19
    370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除外责任与责任免除规定
    人寿保险合同中主要的除外责任条款有以下几条:(1)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和核辐射等所致的伤残或死亡;(2)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3)因被保险人的吸毒、酗酒、聚众斗殴及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4)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投保时的告知事项有隐瞒或欺骗行为;(5)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6)于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自残。法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具体涉及以下几方面:违反告知义务,因为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
    2023-05-01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船舶保险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类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分为国内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两大类。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有: 1、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2、碰撞责任; 3、施救费用; 4、共同海损和救助船舶。
    • 船舶第三者责任险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船舶一切险除承保全损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所致被保险船舶的全部损失外,还负责因这些风险造成的船舶的部分损失,以及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分摊、救助费用和施救费用。一切险的承保范围要比全损险大,但承保的风险是相同的。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如下: ①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被保险船舶由于遭受保险风险而造成的实际全损和推定个损。保险人对全部损失的赔偿以保险金额为限,并且不扣除免赔额。 ②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船
    • 船舶保险理赔有哪些方面要注意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全损 (1)被保险船舶发生完全毁损或者严重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被保险人不可避免地丧失该船舶,保险人可按全部损失赔偿。 (2)被保险船舶在预计到达目的港日期,超过两个月尚未得到它的行踪消息视为实际全损,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 (3)当被保险船舶实际全损似已不能避免,或者恢复、修理、救助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时,在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后,可视为推定全损。不论保险人是否接受委付,以不超过
    • 船舶车辆责任第三方责任造成保险怎么赔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这个要看保险协议上的理赔范围是什么,具体的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
    • 船舶吨位介绍船舶船位的按部分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5
      船舶登记吨位分为总吨位和净吨位。船舶登记吨位是为船舶登记而规定的一种容积吨位,主要用于船舶登记。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建立船舶登记簿,载明船舶名称、呼号、识别号和主要技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