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聋哑人犯罪处理的一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5:11:59 320 人看过

一、对付聋哑人犯罪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

目前我国其他地方的聋哑人犯罪情况不得而知,但在深圳,聋哑人犯罪可以说是一个令政府、司法部门深感棘手的问题:一是聋哑人数量众多,成百上千;二是他们往往结伙频繁作案,令人防不胜防;三是在对他们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四是虽屡屡打击但收效甚微。在实施犯罪活动的聋哑人中,仅有少部分人被抓,而被抓者之中又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被处以刑罚,因此,具有劣迹的聋哑人仍逍遥法外,混迹于社会当中,经常与执法部门玩起捉迷藏的游戏。不少时候,他们也会被作为三无人员清出特区,但很快又通过各种渠道再次返回,造成屡清不止的局面。而且,不少聋哑人彼此间样貌近似,而每次被抓后又故意报上不同的身份情况,令执法人员难以区分,从而导致总体情况难以掌握,更谈不上进行有效的管理了。

二、对聋哑人缺乏必要的程序予以确认。

与精神病人必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同,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聋哑人并无规定须进行司法鉴定,仅凭办案人员的感觉或当事人的说明来予以认定。一般情况下,聋哑人的特征、表现等与众不同,很难冒充。但由于聋哑人在法律上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导致了一些只聋不哑或只哑不聋,甚至各方面均正常的人冒充成聋哑人,以钻法律的空子,司法实践中也已发现了此方面的例子,而是否有成功蒙混过关而受到轻判的犯罪分子就不得而知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说是一个法律漏洞,应尽可能予以堵塞,以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对聋哑人一律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有悖立法精神。

我国刑法对聋哑人在法定的量刑情节中冠之以可以,这是硬主软次的选择性规定,它虽具有强烈的倾向性,但保留了一定程度的机动性,它与全硬性的规定应当之间并不能完全划等号。这主要是考虑到现代科技文化教育的高度发达,使又聋又哑的人有可能借助先进科技而受到良好教育,使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不逊于正常人,他们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就不应减轻其刑事责任。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应否对聋哑人从宽处理,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综合考虑,不能千篇一律地均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那些智力发育正常、犯罪性质严重、手段狡猾、情节恶劣或者教唆他人犯罪情节恶劣的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等则可以不从宽处理。但司法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无一例外地对聋哑人进行从宽处理,从而导致作案的聋哑人均能获得轻判,在关押一段不长的时间后就获得释放,重新回到社会后又继续实施犯罪。有一种不容忽视的情况就是,越来越多的聋哑人把法律的这一特别规定作为一把尚方宝剑,更放肆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部分执法者对于立法精神理解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有悖立法意图,使该规定在适用时产生了一些负面作用,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四、聋哑人的综合素质普遍低下,受教育、惩罚后改过自新的并不多。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目前对聋哑人的正规特殊教育还不够普及,导致他们的文件水平普遍偏低,对社会的认知程度也相应较低,是非观念含糊,一旦受到坏人的教唆、操纵,就容易成为他们手中的工具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这部分聋哑人被抓及被判刑后,由于监狱、看守所等条件的限制,只能与其他正常人犯一起关押。而上述场所也很少专门配备懂手语的管教对聋哑人进行必要的说服教育等感化工作,很难从根本上帮助他们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故聋哑人通过服刑后真正悔罪、决心痛改前非的并不多,而更多的是当他们回到社会后,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及难以自立,经常受到歧视,很多又自暴自弃,重蹈覆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犯相关文章
  • 司法实践中处理共同犯罪人中具有消极身份的几个问题
    排除行为犯罪性或可罚性的身份在刑法理论上又称之为消极身份,刑法对于有消极身份者的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共同犯罪中具有排除行为犯罪性或可罚性的身份的情况主要有:(一)无身份者教唆、帮助有消极身份者或与其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处理如果无身份者教唆、帮助缺乏刑事责任能力的有身份者或与其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由于缺乏刑事责任能力的有身份者实际成为了教唆者的犯罪工具,有身份者因缺乏刑法上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任何犯罪,无身份者构成间接实行犯或实行犯。例如,《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精神正常的人教唆、帮助精神病人杀人或与精神病人共同杀人,精神正常的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实行犯或实行犯,精神病人则不构成犯罪。又如,不满14岁的人的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成年人甲教唆或帮助幼年人乙实施盗窃,甲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二)有消极身份者
    2023-06-11
    399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对共同犯罪中的集团犯罪案件的处理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司法实践中对犯罪集团进行处罚,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注意区分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与一般成员的刑事责任。刑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该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可以是1名,也可以不只1名。首要分子应对该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与实施的具体罪行负责。如果某个成员实施了该集团共同故意犯罪范围以外的其他犯罪,则应由他个人负责。2、对单一的犯罪集团,应按其所犯的罪定性;对一个犯罪集团犯多种罪的,应按其主罪定性;犯罪集团成员或一般共同犯罪的共犯,犯数罪的,分别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3、办理共同犯罪案件特别是集团犯罪案件,除对其中已逃跑的成员可以另案处理外,一定要把全案的事实查清,然后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人,全案起诉,全案判处。切不要全案事实还没有查清,就急于杀掉首要分子或主犯,或者把
    2023-06-11
    402人看过
  • 聋哑人犯罪的行为特点是什么,聋哑人犯罪怎么处罚,
    一、聋哑人犯罪的行为特点:聋哑人违法犯罪主要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盗窃、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因报复行凶的违法犯罪;为满足生理欲望的性违法犯罪;诈骗钱物的违法犯罪。聋哑人的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1、作案手段简单直接、目的明确。聋哑人违法犯罪大多与其生理缺陷有关,甚至以此作为掩护手法。他们作案的目的主要是针对财物,另有一部分是由于缺乏社会道德观念的正确引导而发生的侵犯公民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于社会群体对聋哑人违法犯罪缺乏防范,大多对其抱着同情的态度,使其容易得逞。聋哑人在钱财上,一般不大可能像健全人那样侵占、受贿,他们围绕钱物往往采取最直接、粗暴的偷盗、抢劫、抢夺方式。2、团伙犯罪已经成为一大趋势,情节恶劣。聋哑人团伙违法犯罪作案频率高且快,作案时分工明确。一些聋哑人团伙在实施抢劫、抢夺时,手段凶残,社会危害性极大。3、被他人引诱、教唆、操纵作案。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引诱、教唆、操纵聋哑人违法
    2023-06-01
    303人看过
  • 睡眠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聋哑女性
    双方自愿,不违法,若女方不愿意,属于违法行为。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全聋哑人属于几级残疾聋哑人一级残疾。聋哑人听不见不会说话,如果需要办理残疾证的话,为:听力残疾一级,残疾证上最后两位为21。《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评残标准》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
    2023-07-13
    242人看过
  • 问聋哑人问题,民警能用哑语回答吗?
    通晓哑语的民警,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询问聋哑人。法律明确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民警在询问聋哑人时,必须在笔录上如实填写聋哑人的回答,不可以弄虚作假,询问结束后,应当将笔录给聋哑人看,确认无误的,应当让聋哑人签字或者盖章。派出所和民警的调解流程调解的程序一般是,由一方先提出要求,另一方提出意见是否接受,然后,再由双方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让步,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程序。法律规定,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轻伤害案件才适用调解程序,调解以一次为限,调解不成就按法律程序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2023-07-12
    374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存在哪些问题
    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司法实践中几种常见的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第一,精神病症鉴定。精神病症鉴定在民事诉讼中可能牵涉到免责或责任转嫁问题。更重要的问题是牵涉到被鉴定的民事主体问题。在我国现代的社会矛盾愈来愈激化的情况下,矛盾对立的一方,往往在另一方的主体资格上大做文章,从而达到己方的目的。而在刑事诉讼方面,作为被告人一方,精神状况直接影响到其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负相应的刑事责任问题。就我国目前的精神疾病鉴定问题细究起来,真的让人不寒而憟。笔者孤陋寡闻,没有听闻一套严格的有关精神疾病的鉴定的相对完善的程序和实体的配套规则。而在实践中,往往是把被指定的鉴定人送到有关可以作出鉴定结论的机构,通过几天的
    2023-06-11
    339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伪证罪的若干问题
    如何确定伪证罪,是司法实践中一大难题。根据1997年新刑法实施以来的经验总结和实际情况,笔者以为在兼顾公正与效率情况下,应从立法上进一步对伪证罪予以明确、细化和完善。一、案例及疑难问题。犯罪嫌疑人甲是一个国有公司的经理,他利用职权将9000元公款据为已有。在检察机关讯问过程中,甲辩称其将9000元作1997年年终奖金,在副经理、司机及其本人三人中分了。副经理及司机表示在1997年年终并没有收取过年终奖金。根据副经理、司机的证词和其他相关证据,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将甲移送起诉。在起诉过程中,副经理和司机在律师和起诉部门取证中表示:甲将该9000元公款作1997年年终奖金在三人中分配,副经理和司机从中分得3500元和1700元。检察机关再次取证中,副经理承认自己在侦查过程中所说的是实话,不过考虑到甲可怜,就为其作了伪证。而司机则外逃。基于这份证词和其他相关证据,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对甲作了有罪判决。甲
    2023-06-12
    282人看过
  • 聋哑人犯罪法院如何办理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聋哑人犯罪可以在法定刑基础上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聋哑人犯罪,应当和健全人一样依照法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予以正视,但从人道主义的精神出发,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并不等于必须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聋哑人犯罪会不会减轻处罚《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刑法所规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的从轻处罚的规定,在适用上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全部丧失权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现力者;(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应坚持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3)正确适用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
    2023-08-03
    251人看过
  • 怎么处理聋哑盲人犯罪案件?
    一、怎么处理聋哑盲人犯罪案件?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原则上即大多数情况下要予以从宽处罚。只是对于极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犯罪聋哑人、盲人(多为成年后的聋哑人和盲人),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对于不但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应坚决不从宽处罚。对应予从宽处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案件,主要应当根据行为人犯罪时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同时考察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来具体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二、聋哑盲人违法犯罪所得如何追缴?1、违法犯罪所得一般由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
    2024-01-30
    211人看过
  • 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如何讯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相关法律知识:程序介绍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审判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作用。“审判监督程序就是指对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效力的案件提起再行审理以及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些案件进行再行
    2023-06-11
    54人看过
  • 又聋又哑的人犯罪是否犯法?
    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犯法,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聋又哑的人,又称聋哑人,是指丧失听觉能力和口头语言能力的人。盲人是指丧失视觉能力的人。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4-05-13
    438人看过
  • 男聋哑人用手语骚扰女聋哑人犯法吗
    一、男聋哑人用手语骚扰女聋哑人犯法吗在法律上,言语骚扰虽然尚未被视为刑事犯罪,但仍需受相应的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措施的约束。倘若言语骚扰行为性质极其严重淫秽,足以构成刑法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行的话,那么相应的处罚就会加重。一般的情况下将会面临着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而如果情节更为恶劣的,比如长时间的侮辱谩骂或恐吓他人,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等等,则可能会被判处为期五到十天的拘留,并同时课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如果此类行为反复发生,且对他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就有可能按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寻衅滋事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
    2024-07-28
    329人看过
  • 处理聋哑人盗窃的方法
    1、盗窃涉案数额1000-3000元,是否构成犯罪,还要查一下当地的刑事立案标准。如果构成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就按治安案件处罚。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2、聋哑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处罚。盗窃罪怎么处理对于构成盗窃罪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刑的法律依据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2023-07-02
    196人看过
  • 如何处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在实践中的问题
    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自报身份尚未查清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时间总是以身份不明为由随意计算。对于故意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无可非议,但对于身心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犯因身份不清而任意对其关押并不妥当。一、成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身份不明,与其认知、表达能力和公安机关查证方式落后有关,因此对其任意关押会影响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家庭情况不好,受教育程度差,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比较差导致。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是本地人,有的还是文盲或半文盲,只会讲方言不会讲普通话,不能准确表达他们的确切住址而无法对其身份进行核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居住的地区不发达,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尚未加入全国计算机系统联网,而通过复函核实身份的书信无法送达或延迟送达,身份不能及时查清,公安机关就把他当
    2023-05-01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犯
    词条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换言之,主犯,就是在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 更多>

    #主犯
    相关咨询
    • 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9
      1、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 2、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 聋哑人犯罪会对罪犯有处罚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盲人、聋哑人犯罪原则上是会减轻刑事处罚的。也有可能从轻或者是免除处罚。但若是犯罪时刑事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盲人犯罪分子,是不应当从宽处罚的。
    • 虐待罪实在司法践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8
      注意下列问题: 1.虐待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 2.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主动处理。
    • 对盲人犯罪、聋哑人犯罪、聋哑人犯罪是否应当从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之所以规定对
    • 怎样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