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和质权应按什么顺序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08:45:17 81 人看过

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不需要签订留置合同,在留置条件具备时,即可进行留置,不能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不能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合同中没有相反约定。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一、对抵押物、留置物的如何保全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人的申请,将抵押合同、留置合同中债务人与债权人协议的抵押物、留置物予以财产保全,一旦需要,抵押权人、留置权人就有对抵押物、留置物的优先受偿权。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和债权的先后顺序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属于物权,具有优先性。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在抵押权与普通债权相冲突时,抵押权优先于债权实现。抵押权和工人工资谁优先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
    2023-07-06
    345人看过
  • 同一个住宅按什么顺序实现抵押权
    同一房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本规定。一、房地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房地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劳动债权;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7、普通破产债权。二、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同一
    2023-06-24
    358人看过
  • 抵押权没有登记的按什么顺序清偿
    一、抵押权没有登记的按什么顺序清偿抵押权没有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抵押权怎么登记1.提交申请:权利人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抵押登记申请。2.审核材料: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3.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后,权利人需缴纳相关费用。4.签署文件:权利人需在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5.领取证书:完成签字后,权利人可领取抵押登记证
    2024-03-17
    489人看过
  •  抵押权顺序调整
    同一抵押物上的多个抵押权人,在经协商后,可以改变其抵押权的优先顺序。顺位变更后,各个抵押权当事人的优先受偿次序发生互换的变动效果。与抵押权顺位的让与、抛弃的相对效力不同,顺位的变更则会产生绝对的效力,它是各个相关抵押权人之间通过协议而使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发生变动。同一抵押物上的多个抵押权人,在经协商后,可以改变其抵押权的优先顺序。顺位变更后,各变更抵押权当事人的优先受偿次序发生互换之变动效果。与抵押权顺位的让与、抛弃产生相对效力不同,顺位的变更则会产生绝对的效力,它是各个相关抵押权人之间通过协议而使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发生变动,原顺位在前的抵押权人变为后顺位抵押权人,原顺位靠后的抵押权人变为先顺位抵押权人,而且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度也同时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的构成要件基本等同于抵押权顺位的让与,其中需注意的是,顺位的变更具有绝对的效力,不仅受偿次序发生变动,且受偿的债权额也随之变动,故这样的变更
    2023-09-20
    408人看过
  • 在权益优先顺序上,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哪个排在前面
    在担保物权的各种类型之中,留置权享有最为优先的效力,依次序排列,以下依次实现抵押权以及质押权。此种规定源于相关法律法规,即当同一财产存在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共存的情况下,理应赋予抵押权人以更为优先的受偿权利,而质权人仅位居其后;若在此基础上该财产尚且存在留置权的情形,那么留置权将优先于抵押权得到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2024-08-20
    331人看过
  • 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清偿顺序怎么确定
    一、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清偿顺序怎么确定?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一十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1、担保标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
    2023-06-01
    150人看过
  •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受偿顺序如何确定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顺序是:首先实现的是留置权,其次是质权,最高是抵押权,对于担保物权的具体适用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顺序是:留置权>质权>抵押权,具体内容是:1、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2、先有质权后有抵押权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时,质权的效力应优于抵押权,不问该抵押权是否办理抵押权的登记。一、担保物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同一物担保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时,应当先就顺序在先的债权行使担保物权,只有顺序在先的债权全部实现的情况下,才能清偿顺序在后的债权。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
    2023-03-24
    387人看过
  • 抵押权人能否放弃抵押权和抵押权的顺位?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该条规定包括在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抵押权作为抵押权人享有的一项权利,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从而放弃其债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人不行使抵押权或者怠于行使抵押权的,不得推定为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不必经抵押人同意。第二,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在先的顺位。同一抵押财产上有数个抵押权人,抵押权顺位在前的,其清偿顺序亦应在前,即优先于其他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受偿。但前位抵押权人可以放弃其顺位,让其他原
    2023-06-17
    52人看过
  •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抵押权和质权哪个优先
    一、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1.担保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二、抵押权和质权哪个优先抵押权和质权,抵押权优先。同一财产同时设立了抵押权和质权的,如果抵押权已经办理了抵押法定登记,那么抵押权优先于质权,具体表现为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动产向两个
    2023-06-09
    217人看过
  • 质权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如果同一个动产上设立了抵押权、质权(抵押权与质权皆有又或者二有一)以及留置权,则不论设立时间先后,留置权人可优先受偿。另外,抵押权与质权同时存在时,清偿顺序是:(一)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按照公示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质权优先于抵押权;(三)质权未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因此时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故抵押权优先受偿。一、抵押权需具备哪些条件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其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
    2023-02-19
    263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应按什么顺序
    1,下列款项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1)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2)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3)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2,从拍卖款中先行拨付上述费用后,依照下列顺序受偿: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若第(4)项海事请求,后于第(1)项至第(3)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1)项至第(3)项受偿。若同一顺序上有2个以上请求,其中第(1)、(2)、(3)、(5)项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第(4)项中后发生的先受偿。
    2023-06-06
    466人看过
  • 抵押和查封:优先顺序的权衡
    抵押和查封相比,抵押具有优先权。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查封和扣押,但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说明抵押优先于查封和扣押。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和变卖,但最终所得价款,抵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进行转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切实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企业破产财产查封有优先权吗没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复》中明确:已经查封的财产在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时,都要列为破产财产,由所有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分配,而不能优先执行给采取查封措施的债权人。此外,如果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则当事人通过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进行分配。如债权人不申请破产,则按照《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各债权人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而不按比例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
    2023-07-03
    308人看过
  • 抵押物的权利顺序
    抵押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之一,抵押财物要签订抵押合同的,如果以不动产抵押的,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成立。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既有人和担保和物的担保,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担保可以优先于抵押权对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
    2023-07-05
    471人看过
  • 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质权的清偿顺序
    同一个动产,设立了多个抵押权、质权的,统一按抵押权登记时间(不是抵押权设立时间)和质权设立的时间(交付动产时间)顺序清偿。当抵押权先于质权设立,那么抵押人优先于质人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一、动产担保物权的竞合规则(一)同一动产上存在数个抵押权的:1、登记过的优先于未登记的;2、登记过的抵押权存在两个以上的,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同一天登记的顺位相同;3、没有登记的两个以上的,均为最后顺位,且顺位相同,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登记在先的浮动抵押优先于登记在后的动产抵押。说明:上述规则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和九民纪要第六十四条,将“登记日”以常识性方式作为计量单位,即早上登记或下午登记均为抵押权同一时间登记,不在法条中指明.(三)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清
    2023-03-11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按优先顺序排列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09
      在同一财产上存在抵押权和质权时,若抵押权已经登记,则抵押权人具有优先于质权人的受偿权。此外,动产不仅可设定质押,也可设定抵押。然而,动产质押和动产抵押的成立要件和效力存在差异。 动产抵押无需交付即可设立,而办理登记仅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相反,动产质押则需交付完成才能设定,是否登记对质押的效力不产生影响。因此,债权人在选择动产作为担保物时,应综合考虑抵押和质押的优势和劣势。 在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情
    •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并存时要按什么顺序受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3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3、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 4、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 破产抵押抵押物质权偿还顺序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9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之后清偿所欠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其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
    •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先后顺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3-30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先后顺序是留置权,质权,抵押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
    • 什么是抵押债权顺序抵押债权破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1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