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察委管辖的案件范围
监察委管辖的案件范围具体包括贪污贿赂、渎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进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材犯罪等四大类70个罪名。
二、属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属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三、监察委和纪检委的区别
纪检委和监察委主要区别有机构性质、任命方式、监督范围和职权的不同。
1.机构性质不同: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
2.任命方式不同:纪检委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然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监察委领导是由全体会议选举报上级党委会批准;
3.监督范围不同: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4.职权不同: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委是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章
对于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
贪污案件的管辖范围:检察院和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界限如何划分?
472人看过
-
检察机关的内部立案监督的案件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244人看过
-
贪污案件在检察院管辖还是监察委的理由?
163人看过
-
行政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和职责
362人看过
-
贪污案件属于监察委还是检察院管辖呢
75人看过
-
质量监管站的管辖范围
370人看过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
治安案件管辖的管辖范围范围分别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治安案件。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应
-
房地产案件的管辖范围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9一、房地产案件的管辖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
-
贪污案件是属于监察委还是检察院管辖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1、贪污案件既可以监察委管辖又可以检察院管辖。 2、但起诉只能由检察院起诉。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
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9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设计专利产品的,由产品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产品使用地或者销售地人民法院受理。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方法的,由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人或者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许可人或者受托人实施专利,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的,由被许可人
-
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5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