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临时工劳动协议书属于劳动法的协调范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03:20:15 480 人看过

一、与临时工劳动协议书属于劳动法的协调范围吗?

在我国目前实行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临时劳动合同的概念,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都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至于临时协议,如果是签订劳务协议,那么该协议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发生争议应当通过法院解决,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

二、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

合同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穗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招用临时工管理。

第四条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签订执行

第五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1、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2、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3、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5、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6、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在履行在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八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履行。如发生纠纷,由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临时工劳动合同书》统一由市劳动局制订。招收管理第十条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临时工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第十二条在本市区城镇内确实难以招到临时工的工种和岗位,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自行招用外地临时工。被招用的临时工,不得迁移户粮关系,并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当地乡镇以上劳动管理部门证明。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外地临时工,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领取《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

1、中央、部队、省、市属单位,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2、区属单位、私营企业,到所属区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3、街属单位、乡镇企业、个体户、专业户,到所属街道、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第十四条外地临时工必须在被招收后三天内,凭《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到公安部门申报领取《暂住证》。如由用工单位或雇主解决住宿的,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到住宿地派出所办理手续;自行解决住宿的,由本人持有关证明到住宿地派出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如实填报使用临时工人数。

第十六条使用工单位要有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临时工。其任务是负责临时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技术培训;管理临时工的行政事务;处理临时工的纠纷和一般违章行为。福利待遇第十七条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可采用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第十九条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第二十条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临时工进场时,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临时工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位。

第二十四条临时工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保健食品费用,应参照用工单位同类工种正式职工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工单位负责统计、上报,并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处理。合同罚则

第二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招收、使用临时工者,按管理权限,由市、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1、用工单位在招收、使用临时工中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按违章招收、使用人数处以每人每月二十元罚款。2、视违章情节轻重,对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雇主处以五十至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个体雇主,需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我们在实际的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人员的雇佣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很多的问题做一些具体的安排,比如说劳务关系人员没有社保,是否需要购买商业险等方面的问题。与临时工劳动协议书属于劳动法的协调范围吗?这个不适于劳动法的范围内,属于劳务合同,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协商及调解属于法律效力吗
    劳动争议的协商及调解一般不具有强制性。在发生争议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进行协商和调解;而协商、调解不成的,也可以依法自愿选择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解决方式。一、公司不给工资条是否可以仲裁公司不给工资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不发工资怎么办1、沟通协商解决。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
    2023-04-12
    434人看过
  • 暑假打工签临时劳动协议
    记者近日在郑州一场招聘会上看到,一家食品企业招聘摊位前挤满了来应聘的学生,但这些学生根本不知道这家公司是做什么的,只是问了问待遇问题,就填写了简历。该公司招聘负责人晋经理介绍,他们公司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招聘一批暑期实习工,主要是负责车间的流水线工作。工资按每天40~60元发放,公司统一安排食宿。最近几年,很多做暑期工的学生都只关心待遇问题,可我们公司会和他们签订一个临时用工协议,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记者了解到,因为层次低、时间短、监管不力等因素,每年总有一部分学生在暑期打工时受骗。学生们对于签劳动协议,认为对方让签就签,不签也无所谓,反正又不是长期工作。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学生找暑期工热情高涨值得鼓励,但也应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往年有不少学生遭遇无薪延长工时、拖欠工资等侵权行为,因为缺乏社会经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或者怕麻烦,常常吃闷亏。工作人员提醒,学生打暑期工,
    2023-06-09
    403人看过
  • 艺人合作协议属于劳动法吗
    1.艺人合作协议不属于劳动法。艺人与经纪公司签定的经纪合同是一种合同关系,虽然从表面上看,经纪公司是雇佣艺人为其服务,但是实质上艺人演出所挣取的费用是自己用其劳动所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一、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对于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回答:1、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
    2023-03-21
    110人看过
  •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管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4-28
    280人看过
  • 临时工就是属于劳动者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工就是非全日制用工,虽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属于劳动者,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一、劳务派遣能干一辈子吗劳务派遣不适合干一辈子。我国规定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数量不得超过总用工的10%,且只能在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的岗位中实施,这也就是说如果选择去劳务派遣公司上班,那么只能在这些辅助性的岗位中工作。而且劳务派遣适合短期工作,不能够长时间呆在劳务派遣公司。虽然说劳务派遣工现在与企业的正式工实习的是同工同酬,但是如果我们长期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话,是不受劳动法保护也没什么上升空间的。二、临时工需要上保险吗?临时工需要上保险。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它用工形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
    2023-04-05
    295人看过
  • 协议工是属于临时工吗?
    不管是协议工还是临时工都应签定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所谓的临时工与正式工权利、义务是没有区别的,惟一区别只是劳动期限不同而已。杭州给特殊人才发放协议工资“到2005年,全市每百万GDP中使用的人才数将由‘九五’期间的3.43人下降到3.3人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3人以下。人才使用效益,达到国内先进和国外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昨天召开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人才效益被首度列入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杭州人才数每年要增8%在昨天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杭州提出,“到200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73.5万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1.4万左右;预测到2010年,总量达到100万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6万左右,平均每年增长8%。”此
    2023-07-07
    17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1993年7月6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另全国总工会1995年8月17日发布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工会参与处理下列劳动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
    2023-08-17
    2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可以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同时签订吗
    劳动合同终止书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3天前通知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____________: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通知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023-08-05
    356人看过
  • 期权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期权纠纷可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而股权期权可以视为员工报酬。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分析,虽然数量不多,但仍有将股权(票)期权成功认定为劳动争议的案例。离职员工期权纠纷是否是劳动纠纷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等发生的争议。而员工期权争议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所获得的股权收益也是对于公司努力工作的回报,因此应当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
    2023-07-28
    85人看过
  • 在我国临时用工用签劳动协议吗
    要根据用人单位具体的用工情况确定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需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订立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第二条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
    2023-04-01
    101人看过
  • 劳动局调解需要书面协议吗
    劳动局调解要不要书面协议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仲裁机构是可以需要出具调解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三条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023-04-21
    185人看过
  • 劳动调解协议书仲裁调解书的区别
    一、劳动调解协议书仲裁调解书的区别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关于前者,经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关于后者,劳动争议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2023-04-25
    468人看过
  • 被解除合同的协议范围包括劳动者是否属于被隔离的范围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但是,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劳动者被收容审查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案由申诉人:颜某,男,37岁,某市啤酒厂业务员。被诉人:某市啤酒厂。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市啤酒厂厂长。1995年4月6日,颜某因涉嫌贪污和收取贿赂被当地检察院收容审查;8月7日啤酒厂以颜某被人民检察院收容审查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为由,解除与颜某的劳动合同。8月19日,检察院宣布撤销收容决定,将颜某无罪释放。颜某不服啤酒厂决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补发收容期间工资,恢复双方劳动关系。调查过程经查明:1990年3月,颜某由外地调人啤酒厂工作,1993年担任啤酒厂业务员,并签订出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工资为867元/月,奖金按销售额提成。1995
    2023-08-07
    57人看过
  • 聘用合同书属于劳动合同范围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是以文件的名称来认定的,应该以合同的内容以及双方的实质关系作为判断标准。一、试用期员工是否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关系,试用期是正式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自己是否有不利后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自己会有不利后果,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2023-06-21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保密协议书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认为:保密协议是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是因为保密协议上面的内容而导致纠纷,这个是有区分的,如果是因为泄密导致公司损失,那么就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而且公司可以有权力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如果是涉及到员工的利益被侵害的,那么这个就是属于劳动纠纷范畴,所以具体要细分才可以确定是否在范围内。
    •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协调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4
      与临时工劳动协议书不属于劳动法的协调范围,这是劳务的关系。
    • 劳动者可以写临时工与其法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5
      与临时工劳动协议不属于劳动法的协调范围,这是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的范围一样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不一样。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以提供劳务为内容,在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签订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 (2)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
    • 劳动合同属于协议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9
      劳动协议算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