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20:51:43 376 人看过

一、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不一定有效。

1.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可能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

2.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

3.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

二、代理权行使原则是什么

代理权行使原则: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代理权限。

2.代理人应亲自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3.代理人应当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导下,最大限度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行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三、代理权的授予主要有哪些方法

1.因授权而取得代理权;

2.因指定而发生;

3.因法律规定而发生。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n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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