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临时用地审批办理在什么位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8:26:37 234 人看过

一、办理地点

新丰县新城二街行政政务中心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新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临时用地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新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临时用地批文》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临时用地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新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临时用地批文》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临时用地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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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9日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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