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实现留置权的主要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4:22:27 126 人看过

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

所谓折价就是指,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或者协议不成时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按照留置物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把留置物的所有权由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从而实现留置权的一种方法。

2、债权人可以依法拍卖留置物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拍卖留置物协商一致,则可以自行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如果当事人就拍卖没有达成一致,则只能通过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强制拍卖。

3、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留置物

变卖是对标的物进行换价的一种比拍卖更为简易的方式,它不需要经过竞价,而是由当事人或法院直接将标的物以相当的、合理的价格出卖。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将留置物变卖,如果协商不成的,留置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判决后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将留置物拍卖或变卖。但是,司法实践中,为了.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人民法院一般是以拍卖为原则而以变卖为例外,

当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不过此时的未清偿部分的债权已经属于普通债权,不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法定赋予留置权的效力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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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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