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办理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20:38:11 50 人看过

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其中的农用地是直接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国有农用地为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为了规范征用土地,我国出台了一揽子的法律。以此来约束征地和对土地登记的种种行为。那么定州办理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法律依据是?

一、定州办理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二、定州办理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办理条件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罗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办理哪些依据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办理机构罗定市国土资源局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四、办理材料法院查封过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权利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并加盖公司
    2023-05-28
    13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土地使用证分户是合理的吗?土地使用证分户是合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在达成土地分配协议后进行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分户
    2023-08-15
    107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包括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包括各类税费、过户费等。如果属于划拨的土地,还需交纳评估费。其中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个税以及印花税。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024-05-06
    228人看过
  • 福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福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福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申请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2023-05-24
    2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
    2023-06-03
    414人看过
  • 郑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郑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1、《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3、《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四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二、郑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办理流程(一)受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二)审查审批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予
    2023-05-24
    499人看过
  • 包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一、包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二、包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依据1、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2、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纸质)4、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023-05-11
    198人看过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法院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会怎样裁判构成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
    2023-08-13
    261人看过
  • 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基本概念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丛上人旦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转让土地租赁合同应当办理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二、法律特征(一)国有土地租赁的范围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当前应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为主,稳妥地推行国有土地租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对原有建设用地,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对
    2023-05-04
    25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并遵守本办法。一、房产证上写划拨是否影响卖房房产证上写划拨不影响卖房。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房产证上写划拨卖房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
    2023-02-17
    15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预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1、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一、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证的作用1、《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2、《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3、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
    2023-02-25
    113人看过
  • 定州工伤职工转外地就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定州工伤职工转外地就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二:定州工伤职工转外地就医登记的办理流程1、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2、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3、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三:定州工伤职工转外地就医登记的法律救援(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四:定州工伤职工转外地就医登记的受理条件完成工伤认定
    2023-05-24
    432人看过
  • 不动产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怎么补办
    一、不动产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怎么补办不动产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补办方式是,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土地管理所申请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如下:1.划拨方式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协议出让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
    2023-06-15
    404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用地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什么关于非法占有农用地罪之法律规定,具体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明确阐释了当行为人违规操作且擅自占据耕地、林地等各类农用地域,导致其原有土地属性被改变,占用的土地数量巨大同时造成耕地、林地等各类农用地遭受严重损害时,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并额外附加罚款措施的严重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4-05-15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怎样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4
      地类是农用地,土地性质是国家所有。相对以通常耕地而言,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厂子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乡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乡下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乡下事项范围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厂子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
    • 宅基地法律是什么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有法律依据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9
      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就是我们个人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对土地都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另外,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也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目前土地管理法当中规定的方法就是出让,划拨和转让。
    • 农村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条例中抵押的特点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10
      用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其土地上的建筑物也需要随之抵押,抵押的内容不能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置抵押的时候,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抵押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人并不丧失转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