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注册资金的最新认定是否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20:52:46 374 人看过

一、抽逃注册资金的最新认定是否犯罪

1、抽逃注册资本罪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将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同时,我国《刑法》也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以及抽逃注册资金罪,违反了刑法相应规定的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拓展内容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刑法第161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股东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者交易被迫停牌的。

妨害清算案(刑法第162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刑法第162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刑法第163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165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166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有关单位停产、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刑法第167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予追诉。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169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伪造货币案(刑法第170条)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刑法第171条第2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

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刑法第174条第1款)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的;

2、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174条第2款)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追诉。

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确认抽逃注册资金行为的技巧
    抽逃注册资金行为的表现有将已经注入的资金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等。抽逃出资会损害公司权益。若是有股东抽逃出资,首先由公司进行催告,若是在期限内没有缴纳的,可以作出决议解除股东资格。抽逃出资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抽逃注册资金的最新认定标准是什么1、抽逃注册资金的最新认定标准是已实际出资、将全部或者部分转出等。表现形式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抽逃出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
    2023-07-06
    399人看过
  • 抽走多少注册资金会构成抽逃资金罪?
    刑法并无抽逃资金罪这一罪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认定为抽逃出资罪。抽逃资金罪是否废除了抽逃资金罪没有被废除。公司发起人、股东构成抽逃资金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
    2023-07-30
    52人看过
  • 近期抽逃注册资金认定政策有哪些?
    抽逃注册资金的最新认定如下: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抽逃注册资金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时间与出资方式的规定如下: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出资;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到位;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4、股东可以以货币或经评估过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金出资,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抽逃注册资金罪的成立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
    2023-07-20
    364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金的出逃形式是怎样的
    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一、境外投资企业的设立需要哪些证件手续如下: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经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哪些批准手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的批准手续如下:一、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二、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三、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
    2023-02-04
    421人看过
  • 抽逃资金最新条例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一、股东抽逃出资的定义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定义,法条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我们一般认为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但是,这个理解并没有解释什么是“抽逃”。对此,理论上一般认为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个人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于公司,后又以撤回、转移、混同、冲抵等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个人所有的行为。二、股东抽逃出资的构成要件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如何认定“抽逃出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抽逃出资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
    2023-06-09
    140人看过
  • 认定股东抽逃注册资本金的事务有哪些
    认定股东抽逃注册资本金的事务有以下,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我国《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
    2023-03-01
    353人看过
  • 注册资本金部分抽逃可否除名
    注册资本金部分抽逃可以除名。股东抽头出自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抽逃资金罪,对于严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股东会可以决议对抽逃资金的股东除名。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会驳回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4-15
    118人看过
  • 揭秘注册资金抽逃的出逃方式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1、控股股东抽资。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抽走部分或全部注册资本货币出资;2、关联交易抽资。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本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交易关系,公司将部分股东注册资本归股东个人所有;3、非货币抽资。注册资本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工厂、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现场使用权等,验资完成后,将部分或全部抽走;4、以分配利润的名义抽资。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短期内以分配5、利润名义提取出资;虚增非货币资产。提取货币出资,对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进行补偿,以达到提取出资的目的;6、股权回购。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7、抵押担保。通过向股东提供抵押担保,变相收回出资。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的
    2023-07-04
    62人看过
  • 如何证明抽逃注册资金
    一、怎样认定抽逃注册资本?第一,在公司的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其它应收款”记录,而贷方以“银行存款”记载出资的“移转”。这种抽逃出资的行为在《资产负债表》上记载的表现形式就是公司在“资产”项下始终以“其它应收款”方式长期挂账,以达到资产账面上的平衡,而事实上股东并未与公司发生实际的、正常的业务往来。因此对于这种财务挂账方式实质上是否属于抽逃对公司出资的行为,关键是与财务凭证记载的“其它应收款”相对应的,是否有符合市场规则的合理、公平、公正的交易,从而来反映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是正常的业务往来。若股东并没有公正、合理地向公司支付所转移资金公平的对价,则可认定为股东抽逃了对公司的出资。第二,在公司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长期投资”记载,贷方则以“银行存款”反映股东出资的“移转”。这种财务记账形式就是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下以公司对外“长期投资”的形式将其出资转到股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之中,
    2023-06-05
    373人看过
  • 注册资金抽逃要补上吗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补足出资。同时,按公司法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处罚。另外,如果抽逃出资数额巨大的,还构成抽逃出资罪,由法院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抽逃出资者的刑事责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4-15
    312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是否能被调查?
    1首先是寻找突破口,查看验资后的银行对帐单,一旦发现验资后有大额资金流出的企业,要及时展开进一步调查。这样,既免去了大量查阅审计报告、会计账册、会计凭证的繁琐,又可以抢在企业利用合法形式掩盖抽资行为之前开始调查。其次,确定调查重点,尽管抽资形式多样,但实质都是资金所有权的转移。由于抽资企业大多采取合法形式掩盖抽资行为,资金流入公司前及流出公司后的过程调查就成为检查的关键。2经营中虚假挂帐实现抽逃出资。把抽逃的资金挂在往来账户,财务上处理为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检查的方法是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记下对方单位和所汇款项的时间、数额、笔数,然后到对方单位核对往来账户即可查明是正常往来,还是抽逃出资。3检查被投资公司、出资人的财务账,查被投资人账目的“实收资本”及明细账,以明确投资主体、投资额,查“利润分配”科目及明细,以明确收益人是否与出资人一致,查出资人的“对外投资”科目及明细
    2023-07-08
    422人看过
  • 抽逃资金最新认定:掌握投资机会的必备指南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将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同时,我国《刑法》也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以及抽逃注册资金罪,违反了刑法相应规定的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抽逃注册资金的概念、情形及其认定所谓抽逃注册资金是指公司股东将已认缴的资金或实物通过一定的形式转归该股东所有的行为。公司成立后,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享有财产权利并承担义务,股东出资后,其出资的财产归公司所有,该财产与股东的财产相分离。股东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侵权、也是对其他未抽逃资金股东的侵权,同时更是对公司相对人权益的侵害。执行实务中,抽逃注册资金通常表现为下列情形:一是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其强
    2023-07-07
    103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罪是否已经过去了吗?
    刑法上没有抽逃注册资本罪,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有抽逃处出资的行为,并且抽逃数额巨大的,会构成抽逃出资罪。公司法修改后,尽管不需要验资,但是股东的出资责任并未免除;虽然不再强制要求股东在法定时间内必须履行完毕出资义务,但是股东仍然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数额、缴纳认缴出资的时间。实行终了和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犯罪中止发生的时间不同:终了的中止是犯罪人把要实施的行为实施完了,不过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未终了的中止是在犯罪中犯罪人自动放弃了犯罪。投毒后等被害人喝下前放弃犯罪应该属于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因为因为跟危害结果产生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3、实
    2023-07-18
    239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罪判几年
    抽逃注册资本
    《刑法》第159条规定了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1%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158条规定了虚报公司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什么是注册资金抽逃出资罪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如何
    2023-05-01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抽逃注册资金罪这个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4
      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 4、用虚报利润的方法,不担或少担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 5、在利润分配上,采用利润“先后分配”的方法,来代替按出资比例
    • 新公司法关于抽逃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如何认定抽逃注册资本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1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刑法》、《公司法》对抽逃注册资本行为制订了罚则,但是对什么是抽逃注册资本没有明确的定义。实务中根据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对注册资本进行管理的原则和实践,“抽逃注册资本”应该界定为:在公司存续期间,公
    • 抽走了多少注册资金会被认定为抽逃资金罪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0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
    • 企业注册资金抽逃事项如何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抽逃出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
    • 抽逃注册资金的定义是什么,公司的抽逃注册资金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抽逃注册资金的定义是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已经投入公司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的出资额抽出、隐匿、转移,造成公司净资产的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由于抽逃资本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性,抽逃资本行为多数情况下比较隐蔽。从现实情况看,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双方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合伙作弊(或控股股东单方作弊:单方作弊),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