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放假”用人单位需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9:32:35 330 人看过

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休息使得劳动力得以保持和延续。劳动者可以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育假等假期。这些假期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主动地行使权利。在实际用工中,往往出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或者强制性安排劳动者放假的现象,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月。劳动者被放假的理由多样,有的为停工待料,有的为轮休,有的为停薪留职,还有的为待岗。

劳动者多是因以下几种原因被放假:

一是用人单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或处于生产淡季,劳动力暂时富余。这种情形最为常见,并且涉及的员工广泛。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重大矛盾或纠纷,需要暂停劳动者工作进行调查或协商解决。这里所说的重大矛盾或纠纷,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罢工以及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涉嫌违法等。

三是用人单位通过对劳动者放长假的方法达到迫使劳动者离职的目的。

因被放假引起的纠纷,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被放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付;二是劳动者以被放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关于被放假期间工资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原劳动部的意见以及地方性的规章。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而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地方性的规章如北京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的规定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或八十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不过,这些规定适用的范围有限,仅限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

从劳动合同的角度来看,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前提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没有付出劳动则没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但对劳动合同关系的约束并不仅仅来自劳动合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法律法规规定部分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在不提供劳动的情况下获得劳动报酬或生活费,比如法定节假日、工伤治疗期间等。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是因为企业遭遇经营困难,此时,企业安排员工放假可以缓解用工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保存人力资源,同时,对劳动者而言,工作岗位得以保留,获得一定的工资和生活费,这样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重大矛盾或纠纷,需要暂停劳动者工作协商解决的,工资可参照上述规定发放。对于其他的情形,应视放假的原因来确定。

被放假是劳动者造成的,如工作失误导致停工、停产以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涉嫌违法接受调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放假期间的工资。相反地,用人单位恶意对劳动者放假,或者停工、停产证据不足的,则需支付放假期间的工资。

关于劳动者以被放假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如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审查的范围是劳动者的主张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即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也有意见认为,在用人单位通过对劳动者放长假的方法达到迫使劳动者离职的目的情形中,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变相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倾向于提出赔偿金的主张。笔者认为,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确有生产经营困难、处于淡季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重大矛盾或纠纷,需要暂停劳动者工作进行调查或协商解决的,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是客观需要,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小汪在我市一家钟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今年四月初突然接到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公司负责人口头告知他,单位没有岗位了。单位很快就将小汪的保险补交到4月12日,并转出,同时将此前工资发放到小汪手中。小汪要求经济补偿被拒绝。小汪经咨询张成林律师得到自己应该获得补偿。及时咨询律师,签字后划死一场虚惊原来,小汪早在2002年8月就与这家钟表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工作内容是销售钟表,由于小汪出色的表现,在200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与小续签了劳动合同,在合同备注栏中双方签字将合同续至2005年12月31日。然而合同到期后,小汪仍就上班,单位仍就给小汪开资,没想到今年四月初单位下达了终止合同通知书,而且通知日期却是2006年3月3日,小汪签了字,但在签名下的年月日却空着,没有写其实际收到时间4月3日。在办理失业保险时,单位财务部门让
    2023-08-17
    122人看过
  • 哪些情形单位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哪些情形单位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降低合同待遇,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赔偿金和经
    2023-06-22
    349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共有20种情形,包括劳动者被迫辞职和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8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1
    2023-03-03
    485人看过
  • 单位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主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离职时除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主动离职公司会记录档案吗会记录档案,离职以后,相关材料应当装入个人档案。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
    2023-08-11
    148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支付的单位需求
    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2023-07-05
    232人看过
  • 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更而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一条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实践中,对此情形应分为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时,用人单位不
    2023-04-23
    150人看过
  • 劳动者能以未支付病假工资为由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案例:劳动者杨某2009年12月入职某公司担任驾驶员。公司与杨某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9月,杨某被确诊为糖尿病。杨某口头向公司请病假并与公司协商代班事宜,之后杨某未再到公司工作。2014年11月12日,杨某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称因公司一直未支付病假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因此产生劳动纠纷,杨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病假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用人公司未支付病假工资是否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首先,用人公司在劳动者病假期间,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杨某在该公司工作已满5年,依法应当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根据原劳动部《
    2023-01-24
    391人看过
  • 非劳动者过失性辞退,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
    刘先生是某日资企业的老员工,辛辛苦苦为企业服务了八年,合同即将期满时遭单位解聘,其向法院诉请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能获支持么?刘先生自2002年进入该日资企业工作,2007年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期限自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1日止。2009年6月15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企业业务大幅缩水,为缩减人力资源成本,企业向刘先生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表明待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刘先生续签合同。年过四旬突然遭遇失业,家庭经济负担陡然加重,忧心忡忡的刘先生多次向公司申请续签合同,公司均未同意,其遂诉至法院要求企业支付2002年至2009年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3万余元(按月工资4990元,计算7个月)。被告企业对刘先生的月工资无异议,但仅同意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支付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8月1日止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9980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企业支付
    2023-04-22
    196人看过
  • 劳动者放弃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反悔吗
    如果是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只要劳动者不能证明当初签订书面承诺是受用人单位欺骗或者胁迫的,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份书面承诺就是劳动者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劳动者反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应支付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一章(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
    2023-03-19
    219人看过
  • 劳动者不满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如何救济自身权利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其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或者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程序?1、合同解除的前置环节。很多国家的劳动立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合同关系以前,要经过一些必要的环节:(1)对劳动者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解除警告等;(2)征求工会或有关职工的意见;向主管部门或行政当局报告并经批准;2、签订合同解除的协议或发出合同解除的通知。合同的解除一般要由双方当事人就解除的日期和
    2024-04-21
    265人看过
  • 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在支付经济补偿后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
    2023-04-22
    452人看过
  •  自愿辞职单位如何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
    员工自愿离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导致员工离职,则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愿离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导致员工离职,则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 据 素 材 , 如 何 计 算 自 愿 辞 职 的 经 济 补 偿 金 ?根据素材1,非自愿辞职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自愿辞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但被迫辞职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
    2023-09-21
    159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是否能够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终止用工,是否能够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无过错的,用人单位终止用工,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终止劳动合同,以下情形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二、员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三、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四、公司终止非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2024-01-24
    319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以每月二倍的工资,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补偿到签订劳动合同日期止,但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果一年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视作为已经和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以每月二倍的工资进行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
    2023-02-10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补偿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8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被解雇有赔偿金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1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一般会感觉比较沮丧。但是,劳动者如果认为自身无过错,并且用人单位又未支付相应补偿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
    • 劳动者学历造假被辞退,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1、不需要。 2、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
    • 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主动辞职有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3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被迫辞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
    • 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是否可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合格)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