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界定滥用职权罪的定罪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22:00:21 201 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行的定罪标准包括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滥用职权罪的定罪标准是:该罪行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特征?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 滥用职权: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超越职权范围,进行不当的行为或者决策,从而影响国家正常的管理和运行。

2.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家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国家财产、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重大损失,甚至影响国家安全。

3. 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4. 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中的“滥用”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不适当的行为或者决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滥用职权行为:除了上述滥用职权的行为外,国家工作人员还可能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泄露国家机密、滥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等。

总之,滥用职权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避免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滥用职权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避免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认定滥用职权的惩罚标准
    滥用职权的处罚如认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滥用职权罪报案如何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案件,其立案标准是: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
    2023-07-07
    350人看过
  • 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认定标准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相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损失或者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赞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情形。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
    2023-08-09
    438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在法律上是怎样认定的
    滥用职权罪在法律上的认定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这样的: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2023-07-26
    179人看过
  • 司法界对滥用职权罪的解释
    滥用职权罪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滥用职权、不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本罪的罪犯,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那罪犯会被法院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罪的,那会被法院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那罪犯会被法院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的追缴机构是什么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追缴。《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01
    378人看过
  • 报复陷害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本文主要讲述的的是报复陷害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包括客体方面、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以及主体要件。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所谓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违纪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所谓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违纪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的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客体则主要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检举权等民主权利,同时也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不同。滥用职
    2023-06-11
    249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确定方法
    滥用职权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1、滥用职权应当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行为人的行为与其一般职务权限无关的,不属于滥用职权;2、行为人以不当目的或者以非法方式实施职务行为,即使不超越职权,也是滥用职权;3、滥用职权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违背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法律规定,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1、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无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2、玩弄职权,随意决定或处理事项;3、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随意放弃职责;4、以权谋私,虚公济私,不正确履行职责;5、滥用职权必须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损失和非物质损失。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都不能单独成为本罪的主体。五、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
    2023-07-03
    488人看过
  • 判定职权滥用罪的依据
    滥用职权罪有几个认定方法:1、首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超出其职权的范围,处理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事项,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事情,导致国家利益产生重大损失的行为;2、违法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万元以上;3、违法行为造成一些企业、公司利益损失,导致破产或者亏损等。滥用职权罪怎么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2、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照或者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
    2023-07-01
    466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是什么 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
    一、滥用职权罪是什么(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1、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
    2023-01-24
    195人看过
  • 国企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国企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一、国企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过期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如下: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有徇私舞弊情形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国企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国企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主体是国企工作人员;2.犯罪主观方面是有犯罪的故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3.客观方面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4.犯罪客体侵犯
    2023-06-26
    155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常识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
    2023-06-11
    87人看过
  • 贪污与滥用职权的法律界定
    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1、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下,贪污罪是直接故意构成的,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造成的;2、主观目的上,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3、在客观表现上,贪污罪以侵吞、窃取、诈骗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滥用职权罪以超越职权或者不适当行使职权造成严重损失。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是否能够数罪并罚可以实行数罪并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一个人犯数罪应如何确定刑罚处罚,即如何将数个罪的宣告刑合并为一个最终的执行刑问题,其前提是犯罪分子的行为应当以数罪论而非一罪论处的
    2023-07-17
    76人看过
  •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符合这两点的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一、非法占用土地认定标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致使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
    2023-04-07
    369人看过
  • 职权滥用罪的判定标准及裁判实践分析
    滥用职权罪的判定如下:1、犯罪对象,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犯罪,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4、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行为人知道自己滥用职权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构成犯罪。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
    2023-07-02
    3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不得认定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什么情况不得认定滥用职权罪?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就不能认定。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1)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属于滥用职权。(2)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3)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
    2023-11-21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职权滥用罪认定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12
      1.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普通法条适用,同时必须满足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 滥用职权罪经济损失界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3
      滥用职权罪中经济损失界定的标准是: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如何界定滥用职权犯罪的共同犯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7
      1、必须有正犯的实行行为; 2、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行为人知道自己在帮助他人犯罪,对于正犯的犯罪行为及其性质、法律后果及责任有基本的认识,而且希望或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 3、必须有帮助行为。这种帮助行为必须与正犯的实行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帮助行为与正犯的意思必须一致。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
    • 滥用职权共同犯罪如何界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8
      1、必须有正犯的实行行为; 2、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行为人知道自己在帮助他人犯罪,对于正犯的犯罪行为及其性质、法律后果及责任有基本的认识,而且希望或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 3、必须有帮助行为。这种帮助行为必须与正犯的实行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帮助行为与正犯的意思必须一致。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
    • 滥用职责罪和玩忽职守罪的界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
      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在犯罪直接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没有履行或不正当履行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违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不正当行使职权或超越职权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在犯罪客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存在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