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如何处置:房主过世后的房屋买卖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4:54:39 364 人看过

房主去世了,其名下房屋需要买卖,可以先确定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被继承人名下的房屋属于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证明继承人对这套房子具有处置的权利,然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转到自己名下,则继承人成为新的产权人作为卖家买卖房屋。如果还未办理继承手续,急着要出售房子,必须要征得所有继承人的同意,一并到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主去世二手房过户该找谁?

邱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产并支付了全额购房款。后因房主原因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好不容易等来了物业那边可以办理房产证通知的时候,不想这时房主因疾病突然去世。那邱先生这二手房过户应该找谁?

2011年,邱先生通过房屋中介花费50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虽然当时并没有房产证,但是房主承诺,房产证下来后,将会第一时间给邱先生办理过户。邱先生:物业给咱打电话说办理房产证,咱就赶快找中介,这时候中介说了,找不到人,我们就开始打听。

不打听不要紧,邱先生一打听,才知道事情出了变故。邱先生:我说出现啥问题你说就行,他说这个房主,人已经去世了,一个突然疾病,去世了。而更严重的问题是:房主去世后,他的妻子张女士作为继承人也不见了踪影。

邱先生认为当初是夫妻二人同时签的合同,按的手印,签的合同就相当于交易成功了。也就是夫妻双方共同处理的房产了,现丈夫去世了,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张女士是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他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而不是像躲迷藏一样逃之妖妖。

在促成交易后,房屋中介向邱先生收取了一定的中介费用。并且在知道这个事情后他们也和邱先生一起想尽了各种办法去找,也上她老家去了,都找了,都找不着,消失了,跟人间蒸发一样。

继承人不知去向,房屋又涉及经济纠纷,邱先生与王经理找到当地派出所。警察:你也不能说人家是诈骗,钱也付了就是没过户。警察拒绝调查张女士个人去向。

本来是一宗简单的房屋交易,如今却因房主的突然去世,过户成了一个大麻烦。但是不管怎么说,邱先生的钱是实实在在地花了,如今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呢?房屋中介是否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邱先生又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说法

在本案中邱先生他们现所涉及的房屋属于限制性流通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被限制),也就是说现在邱先生的房屋交易没有如实的完成。根据邱先生与中介的合同约定,中介仍然需对邱先生的房屋交易负责,直到邱先生办理好了房屋过户手续或交易完成。若是中介不协助办理邱先生是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的。

另对于邱先生这套房产,真像上述银行所说被法院查封的话,这房屋实际上也就进入了限制流通的状态,从这一点来讲,邱先生购买的房屋,如果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转让,已经非常困难了。

对此,邱先生还是需要尽快到法院进行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张女士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房款。根据法律规定,若是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双方都可要求解除合同。虽然现找不到张女士,拿到钱也不那么顺利,或者非常的困难,但是将来在适当的时机,说不定邱先生还能够维护到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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