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发生第三方交通事故是否能获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6:31:14 305 人看过

对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规定追偿。

工伤期间是否能被辞退

工伤期间是不可以被辞退的。

法律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处于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是不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需要进行劳动补偿金的赔偿。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第三人已获民事赔偿是否影响工伤赔偿?
    原告提出第三人已经通过诉讼和庭外协商得到全部赔偿,因此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申请人申请工伤保险是基于保险合同而取得赔偿,在法律上是一种约定之债;而人身损害赔偿是因为侵害人的过错获得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关系,是法定之债。根据债的相对性原理,法定之债与约定之债、数个约定之债之间均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能因当事人已经因侵权责任赔偿获得支付就免除社会保险的支付义务。一、利息诉讼时效与本金诉讼时效是什么利息诉讼时效与本金诉讼时效都是三年。可以。利息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与本金分开计算。对于有具体约定给付期限的利息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即有约定期限从约定,还确定不了的,未满一年的利息与借款一并返还,超过一年的利息满一年支付一次。由于这种规定下的利息支付与本金支付不完全一致,所以有人认为这是法律在间接承认利息的独立性,即利息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债权而存在。而且,在实务中已
    2023-06-21
    399人看过
  • 律师在线解答: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该享受工伤赔偿和第三方赔偿
    网友提问:2009.8月乘公司班车出差办事回长途中,因车祸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申请工伤后鉴定为七级伤残,经省交警总队鉴定此次事故中肇事方付主要责任(70%),单位车为次要责任(30%),在治疗过程中公司已垫付各项费用约七万余元。病情稳定后和公司谈到赔偿方面的问题,公司则以对方(肇事方)不愿意赔偿为由,拒绝赔偿。公司要求我去做司法鉴定,公司律师主张我已本人名义告肇事方侵权,请问公司这样做可行吗?做法对吗?(本人的劳动合同在事故后四个月已到期)本人能不能以伤残鉴定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
    2022-11-14
    489人看过
  • 工伤事故在加班期间发生,如何获得赔偿
    加班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经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然后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其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其他。出现工伤事故怎么办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3-07-06
    319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后认定了工伤,能获得两种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认定了工伤,不能获得两种赔偿。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如医疗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4-21
    196人看过
  • 能否同时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金?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一起赔付。具体原因如下:1、交通事故是由于肇事方,导致事故发生,出现的赔偿事件,受害方有权要求肇事方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赔付,肇事方可通过交强险与第三者险进行赔付;2、交通事故同时符合工伤,受害方也有权申请工伤待遇,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付。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来源不同,性质也不同,可以同时赔付。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要。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对于工伤,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公司不会赔偿太多的钱,但是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有必要支付一定的补助,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不能够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如果要解除,必须支付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
    2023-07-08
    213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引致的工伤事故中伤者是否能获得双重赔偿
    2006年12月27日,四原告傅某一家的亲属姚某,系被告某钢铁公司职工,在乘坐被告的车出差时,与熊某的车相撞,造成姚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熊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07年1月1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姚某的死亡为工亡。同年1月19日,四原告与熊某的父亲达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由熊某赔偿姚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及家属误工费共计32万元,该款已当场给付了四原告。由于不能就工亡抚慰金与被告某钢铁公司达成一致意见,2007年3月13日,四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其请求未得到该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四原告傅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亡抚慰金25万元。[分析](一)姚某与被告某钢铁公司、第三人熊某在该工伤事故中构成怎样的法律关系1、姚某与被告某钢铁公司间的工伤保险关系。此种关系以劳动者姚某与被告某钢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2023-06-13
    96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获赔后能否要求工伤赔偿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工伤案件中的请求权竞合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工伤保险法律关系和民事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基于这两个法律关系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2条对工伤保险和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意味着,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如果劳动
    2023-06-05
    1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向第三方伤残赔偿金可以请求吗
    一、交通事故工伤向第三方可以请求伤残赔偿金吗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第三方一般也是需要赔偿的,只要第三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就需要赔偿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原因以及现场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有责任的需要赔偿处理,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但工伤保险不再赔偿工伤医疗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是可以按照工伤来进行认定和处理的,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标准和项目,应当基于实际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二、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一)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2023-02-24
    159人看过
  • 工伤能否再要求第三方赔偿
    一、工伤能否再要求第三方赔偿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享有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因第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具有双重主体身份即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和人身侵权的受害人。基于双重主体身份,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即有权获得双重赔偿。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的赔偿责任,不因受伤职工(受害人)先行获得一方赔偿、实际损失已得到全部或部分补偿而免除或减轻另一方的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导致伤残和死亡后果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2023-06-07
    248人看过
  • 大学生遭遇交通事故是否能获得误工费赔偿?
    大学生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否得到赔偿,应具体分析。大学生受伤期间未从事务工活动,没有任何有报酬的工作,故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支持。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前利用假期在外务工且有固定收入,就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大学生出交通事故怎样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
    2023-07-08
    3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工伤第三方不赔付可以走工伤吗
    一、交通事故的工伤第三方不赔付可以走工伤吗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是本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赔偿。而受害人可以同时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
    2023-06-12
    83人看过
  • 在试用期间遭受事故伤害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退休人员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不能,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
    2023-07-19
    66人看过
  • 工伤赔偿是否可在交通事故中获得双重赔偿
    一、工伤赔偿是否可在交通事故中获得双重赔偿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过程中是可以兼得的,对于在赔偿的过程中一般情况是采用互补的原则,只要是不让受害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则两者的赔偿才可以算是合理的、合法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内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三年,也就是诉讼时效的时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2024-01-13
    378人看过
  • 休假期间发生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公休假期间属于休息时间与工作并无直接联系。休年假受伤显然是不属于工伤事故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当事人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对于休年假期间并不存在工作的情况,所以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公司组织旅游受伤算工伤吗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的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旅游活动的发起、参与等过程,是否都是由用人单位进行组织管理。公司组织旅游并承担旅游费用,在旅游过程中的活动也都是由公司安排,并且旅游的目的也是为了激励员工,将集体活动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所以,这种由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可以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而员工在旅游中因为工作安排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2023-07-02
    23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与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双赔?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否获得双份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
      工伤保险与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双赔,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议较大。从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到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到2005年《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到20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此问题都采取了回避态度。应该说,对于单赔是趋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只是规定了属于工伤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对于单赔的规定,据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同意,认为
    • 上班期间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无法获得赔偿, 能否申请工伤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可申报为工伤,按工伤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交通事故涉及工伤赔偿范围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第三方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可否双赔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2
      由第三人肇事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竞合可以“双赔”。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 交通事故中的工伤认定问题,能否获得第三人侵权工伤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的规定,均认可了第三人侵权工伤赔偿,受害人可获得双份赔偿的原则。但是各地的规定却不同,一般情况下各地都是根据本地规定处理的。 第二个问题有法律依据,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