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大队与刑侦大队在刑事调查中的分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3:50:33 67 人看过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大队:做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狭义的“刑警”是指刑警队的警察。广义的还包括经侦队等等。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日常听说的有盗窃、凶杀、诈骗、拐卖妇幼等犯罪案件。

刑事侦查大队:是地方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

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负责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秘密力量的培养和管理使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网上被骗了点钱找刑警大队行吗

如果受骗人意识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在最短时间内到相关金融机构(如划款银行)报备被骗情况,以寻求帮助、拦截被骗款项。

因此,公安机关会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出警处理,如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冻结涉案资金,同时受骗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

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确定诈骗事实,一旦诈骗事实被确认,办案机关即可以正式通知相关金融机构追回被骗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条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第十一条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

第十二条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刑侦大队是否会与嫌疑人联系调查?
    侦查相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如果通知了犯罪嫌疑人,就会对案件的侦查工作带来很多的不便,有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潜逃等情形,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会进行以下的程序:1、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就会控制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能通缉当事人。2、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无论是有罪、无罪的证据都需要收集。3、如果案件涉及到赃款、赃物的,要对所有的违法犯罪所得进行追缴,需要冻结财物的,会通知有关部门冻结财产。4、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证人、被害人等。通过以上的分析,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是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如果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就会控制犯罪嫌疑人,以便侦查机关收集犯罪证据。审查起诉阶段需要逮捕嫌疑人吗需要逮捕嫌疑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
    2023-07-05
    434人看过
  • 刑侦支队有几个大队
    省刑侦总队1个,市区刑侦支队、地级市一般有1-2个支队,县级市就一个,属于市直辖的有一个,下面的区是大队。一、刑侦队和刑警队有什么区别刑侦队和刑警队主要在行政级别、警衔和主要职责存在差别,具体差别如下:1、行政级别不一样:厅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总队,总队下设若干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处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各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直辖市派出所下设大队,大队下设中队。2、警衔不一样:《警衔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部级正职为总警监;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3、主要职责不一样:刑警队主要做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
    2023-02-25
    50人看过
  • 刑侦大队和经侦大队有什么区别
    刑侦和经侦是公安机关内部办案的一种分工。刑侦一般办理危害公共安全、走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侵犯财产案件等。而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案件。一、刑事犯罪包括哪些刑事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其他犯罪。一、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具体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等十二个罪名;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
    2023-06-23
    436人看过
  • 刑警支队和大队的区别
    具体行政行为
    1、级别不一样:厅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总队,总队下设若干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处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各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直辖市派出所下设大队,大队下设中队。2、警衔不一样。一、省公安厅复议找谁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公安部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算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三、对县、市、旗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市、地、州、盟公安局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四、对城市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五、对直属的公安局、公安分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设立该直属公安局、公安分局的公安厅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六、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内设的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该公安机关
    2023-03-09
    292人看过
  • 刑侦大队会追查假货吗
    一、刑侦大队会追查假货吗刑侦大队一般是不会追查假货的。二、什么是刑侦大队刑侦大队全称刑事侦查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负责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秘密力量的培养和管理使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刑侦大队负责什么案子刑侦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也就是专门负责刑事案子。刑侦大队的职责是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
    2023-04-24
    231人看过
  • 刑侦队和刑警队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为人民服务。2、两者都属于中国警察。3、职责都包含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等。一、侦查机关包含哪些我国的侦查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和监狱侦查部门以及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国家赋予的侦查权,并对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侦查的专门机关。侦查机关作为侦查活动的主体,在打击犯罪活动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发生后,往往都是侦查机关首先介入其中,并开展侦查工作。因此,国家设立侦查机关并通过其活动可以及时预防、制止、揭露、证实犯罪,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
    2023-03-12
    41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刑警局刑侦大队立案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04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由此可见,立案标准有三条: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说,在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
    • 经侦大队刑侦队办案流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9
      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经侦大队立案的流程是受理、立案这两个步骤,经侦大队其实就是公安局设立的经济侦查部门,发生在社会生活当中的经济金融型犯罪活动都是归经侦大队直接立案调查的。
    • 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及特警大队的管辖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9
      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及特警大队属于县级公安机关同一层级的机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中,特警大队属于选设机构。《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二、机构设置(一)执法勤务机构设置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
    • 刑侦大队的立案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0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
    • 刑侦大队立案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9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