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劳动保障北京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08:22:02 362 人看过

现目前,为了保障更多的劳动者能够有更多的机会进行就业,很多城市的劳动保障部门都会选择将这些事务委托给劳动保障代理组织进行。当然,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组织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办法进行办事。那么就北京和无锡而言,无锡劳动保障北京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呢?

无锡劳动保障北京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一、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是指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下,由代理服务组织本着公正负责高效的原则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提供劳动事务和社会保障事务的代理服务活动。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业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批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协调劳动保障事务间的关系;检查指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的工作情况,其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具体业务管理,主要负责发证有关证书年度审查责任保险金的管理及其他管理工作。

开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必须经过县(市区)或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三、代理服务的内容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指导帮助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

2、为用人单位发布招用人员广告简章启示和办理跨地区招用人员手续提供代理服务。

3、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录用登记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提供代理服务。

4、为用人单位办理招用外国人或台港澳人员来滇就业许可手续提供代理服务。

5、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查询个人帐户记录退休手续申办等提供代理服务。

6、为劳动者办理劳动人事档案保管转移提供代理服务。

7、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服务和办证代理服务。

8、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续签变更和劳动关系转移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能力鉴定提供代理服务。

9、为招用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数量达到国家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办理减免税手续提供代理服务。

11、为达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标准的企业办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证明书提供代理服务。

12、为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用工管理提供代理服务。

13、为用人单位招用的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必要的户籍手续提供代理服务。

14、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的其它代理服务。

四、代理服务组织

1、申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必须同时申请代理服务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据申办者所具备的条件,在核准其经营资格的同时,明确其代理服务项目。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应当在经批准的代理服务项目范围内开展代理服务。

严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代理服务项目或从事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社会力量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不承担档案保管代理服务业务。

2、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劳动力市场应当开展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业务。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鼓励并指导街道(乡镇)劳动管理工作站兴办社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发展社会力量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

街道(乡镇)劳动管理工作站和社会力量兴办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统一称为“XXX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

五、代理服务业务的条件

(一)申请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

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必要的现代办公设施;

4、明确法定代表人,有3名以上经过省劳动保障厅专门培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

5、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之间以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建立代理服务关系。

六、实行许可证和年审制度

(一)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的管理实行许可证及年度检审制度。

(以下简称《许可证》)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卖转租转让转借或私自印制复印。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应当亮证服务。

(二)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的管理,可参照《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有关责任保证金的规定,实行责任保险金制度。

(三)《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年审合格的换发新证。

《许可证》年审的内容为:

1、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工作情况。

2、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代理服务项目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次年开展代理服务工作的计划。

4、审批部门或管理机构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5、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在接受年审时,应当将以上相关材料连同《许可证》(正副本)一并交颁发《许可证》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年检合格的,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许可证》正本上张贴印有“年检合格”字样的标记,并在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年检不合格的,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报请批准开办的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开办资格。

七、代理服务活动的管理

(一)对在代理服务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管理机构或审批部门应当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开办资格处理;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利益造成损害又无为补偿的,可用其责任保证金补偿受害者:

1、从事未经批准的代理服务项目的;

2、从事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的;

3、转卖转借转让转租或私自印制复印《许可证》的;

4、内部管理混乱的;

5、不参加年审的;

6、在代理服务活动中损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利益的;

7、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若不慎遗失《许可证》,应立即向发放《许可证》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同时在当地主要报刊上声明作废,声明刊登15天后再申请补发《许可证》。

1、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终止或暂停代理服务业务,应当提前3日向负责管理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同时交回《许可证》及有关业务资料,清理代理服务业务,在确认代理服务业务清理完毕并无遗留问题后,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办理注销手续。自注销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反映该机构在代理服务方面发生问题的,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退还其责任保证金。

2、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根据资源,合理布局;市场运作,鼓励竞争;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的思路,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工作做出规划,由点到面,逐步推开,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形式和办理程序
    代理形式和办理程序1.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2.由单位办理委托代理,须向所在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单位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员名册、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并提交代理申请书和委托代理项目,经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认可,双方签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确立代理关系。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代理期限。3.劳动者个人办理委托代理,须向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交代理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与代理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经审定后,双方签订个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确立代理关系。
    2023-06-05
    154人看过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办法(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七月八日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行为,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劳动保障行政事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负责办理本办法规定的行政事务。第四条办理劳动保障行政事务应当坚持政务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坚持群众监督
    2023-06-09
    181人看过
  • 关于转发《连云港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连云港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二年六月十八日连云港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工作,建立适应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快形成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对下列对象可以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一)已破产、关闭、长期停产企业的退休人员;新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其他退休人员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二)不具备设立劳动工资管理机构条件或未设劳动工
    2023-06-09
    411人看过
  •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程序是什么
    1、单位集体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须由单位工作人员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员花名册、职工个人档案,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2、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须持解除合同报告书、身份证、个人档案、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3、通过灵活就业形式首次办理就业手续的,须由本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邮政存折签订代理协议,确立代理关系。一、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工资可以仲裁吗提供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
    2023-02-04
    366人看过
  • 襄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流程简介
    流动就业人员持个人档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前往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办理,填写《个人劳动事务代理申请表》后由窗口办事人员审查相关资料,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一式二份后办理完成。流所属辖区破产、改制企业凭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统一代码证、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单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申请表、被代理人档案前往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办理,填写《个人劳动事务代理申请表》后由窗口办事人员审查相关资料,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一式二份即可。劳动保障都包括什么(一)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二)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三)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
    2023-07-14
    436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设立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驻京
    北京市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湖南省各市、地、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北京市和湖南省的劳务协作,经商定,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北京市设立驻京劳务管理服务处。其具体职责是:一、全面了解和掌握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情况,负责登记建档;二、协助北京市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进京务工人员的招用、培训、输送及跟踪服务工作;三、协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劳务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四、负责未通过劳务基地招用的湘籍务工人员与北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工作;五、协助北京市用工单位处理劳务纠纷和务工人员因工伤、病、残、亡等问题;六、负责湖南省进京务工人员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的补发和年检工作;七、负责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的其他有关业务。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驻京劳务管理服务
    2023-06-09
    387人看过
  • 江西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企业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势头增强,社会流动就业人员增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求劳动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劳动管理服务社会化,经研究决定,在省技术工人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代其联系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业务的一种中介服务形式,代理方和委托方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生活费。二、省技术工人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其代理对象主要是:在南昌的中央和省直企事业单位,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以下简称“单位”)以及被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社会流动就业人员,在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单位就业的人员,要求委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个人
    2023-06-09
    66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的方式
    一、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的条件申请条件:(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举报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三)举报人应为“非涉案”组织或个人。(四)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举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二、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的方式1、口头报案。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劳动监察大队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2、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3、书面报案。如果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很清楚。这种方法再给监察重视程度上,或许有些消弱。4、拨打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
    2023-04-12
    39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考核办法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布文号:京劳社纪发[2002]54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全系统行风建设考核工作,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保证劳动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认真总结近几年行风建设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执法部门、直接接触企业或群众的窗口服务部门、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列入考核范围。具体包括: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信访与知青调配、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就业管理(失业保险)、劳动工资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劳动鉴定、职业介绍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劳动服务管理、培训指导中心(职业技术学校)等部门。二、考核内容及标准行风建设考核标准分行风建设责任制、政务公
    2023-04-22
    51人看过
  • 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错案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严格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办案责任制,预防和减少错案的发生,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错案追究,是指从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致使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查处,造成不良后果,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过错责任。第三条实施错案追究,应当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责任与处分相适应的原则。第四条错案追究的形式:(一)责令检讨;(二)通报批评;(三)给予行政处分;(四)承担经济追偿;(五)取消执法资格。第五条错案追究的适用形式,应当根据引起错案责任行为的过错原因、性质、程度、后果及错案责任人的认错态度单独或合并适用。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究:(一)工作严重失职、渎职或者故意颠倒是非枉法处理的;(二)超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权限,实施行政处罚,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三)擅自更改、变更、出具法律
    2023-06-10
    147人看过
  • 吉林省劳动保障专网运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证我省劳动保障专网(以下简称专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本暂行办法。我省劳动保障专网是指以省劳动保障数据中心为主节点,市州劳动保障数据中心为二级节点,县(市)劳动保障部门网络中心为基础节点,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覆盖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的省、市、县三级拓扑结构的内部业务专网。第一条专网网络安全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和谁运行、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省厅信息中心主管全省劳动保障专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劳动保障专网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劳动保障专网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第三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建立专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日常检测工作制度
    2023-06-07
    273人看过
  •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业务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业务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五)代理服务业务的条件1.申请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书面申请;(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必要的现代办公设施;(4)明确法定代表人,有3名以上经过省劳动保障厅专门培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5)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组织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之间以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建立代理服务关系。二、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内容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
    2023-05-04
    121人看过
  • 怎么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对被社会公布的用人单位,一是应当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信用体系;二是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在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共享互认和联合惩戒,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一、社保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境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2023-03-04
    445人看过
  • 北京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严肃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以下简称社会第一条为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严肃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以下简称社会公布),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将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的一项制度。第三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已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社会公布:(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导致职工集体上访,造成
    2023-06-09
    39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无锡劳动保障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6
      除了无锡劳动保障网,还有这些方法: 1、拨打无锡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2、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无锡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3、凭本人医保卡到无锡市社会保险局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账户信息。 4、登录“无锡社保局”获取更多社保资讯。
    •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费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4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动者个人委托,代表其联系和办理劳动保障事务的一种新的管理和服务方式。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办理劳动者个人档案、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属于中介服务性质,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没有行政关系。
    • 劳动保障是劳动保障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9
      不知你所指的劳动保障是哪方面。但是生病了,可以请病假,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病假条或者是医药单据等,病假期间你是有部分工资的;同时,如果单位按规定给你缴纳了医疗保险的话,你生病期间是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比如买药、做手术等部分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医疗保险,你可以就这部分损失要求单位赔偿。
    •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三无人员将免费参加医保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今天发布通知,将符合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纳入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减免证》等相关证件,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就业年龄段内七至十级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
    • 劳动保障时限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关于劳动保障合同时限的规定如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