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禁用词都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15:45 138 人看过

一、先看看新广告法新在哪里?

新广告法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者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015年4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新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等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等内容。

二、新广告法禁用词具体如下:

(一)与一有关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

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二)与级/极有关

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三)与首/家/国有关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全国首发、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

(四)与品牌有关

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至尊、巅峰、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五)与虚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六)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七)与时间有关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这些新广告法禁用词在以后的网络营销推广上肯定用的上,而且现在国家也在打击一些违法事情。且懂且珍惜。

简而言之,极限用语包括如下词汇: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三、处罚措施

新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若有发布有新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广告法禁用词处罚标准
    广告法禁用词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明文法律规定:1.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023-05-01
    141人看过
  • 广告法和相关条例中禁用的词汇有哪些?
    一、广告法和相关条例中禁用的词汇(一)标题通用类:1、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如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2、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资深、最佳、最赚超赚、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3、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二)行业通用类1、教育类:(1)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2)文化辅导类招生广告或简章,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教师、资深教师等用语。2、房产类:(1)宣传词语使用要规范:规定房产广告在词语使用上有一些禁区: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等绝对性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不得出现未经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
    2023-06-07
    148人看过
  • 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什么、新广告法保健食品的禁用词语有哪些
    一、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什么药口的品名、规格、装量、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批号、主要成份、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和不良反应等注意事项,贮存条件等。有限期或使用期限的药品,必须注明有效期或使用期限。二、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包含哪些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三、保健食品需要注意的事项1.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2.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3.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标志,其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
    2023-02-12
    490人看过
  • 广告法禁用词汇罚款最低
    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
    2023-05-01
    171人看过
  • 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什么、新广告法保健食品的禁用词语有哪些
    一、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什么药口的品名、规格、装量、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批号、主要成份、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和不良反应等注意事项,贮存条件等。有限期或使用期限的药品,必须注明有效期或使用期限。二、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包含哪些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三、保健食品需要注意的事项1.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2.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3.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标志,其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
    2023-06-07
    461人看过
  • 使用广告法禁用词如何处罚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不能在广告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明文法律规定:1.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
    2023-05-01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广告词禁用词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3
      所有商品均不得使用的广告词禁用词: 1、“极/级”: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第一、唯一、首个、最好、精确、顶级、最低、最底、最、最高、最大、最好、最便宜、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资深、最赚、超赚、最先、巨星、着名、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绝对性用语; 2、“首/家/国”:首家、全网首家、全国首家、XX
    • 最新广告法禁用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2017年新广告法禁用词一、与“最”有关: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二、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
    • 广告法中禁用的词汇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8
      广告法中规定禁用的词汇: 1、《广告法》及监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最高级、国家级、最佳、顶级、极品、第一品牌; 2、含有绝对化词义且无法通过客观证据证明,建议不要使用的:绝无仅有、顶尖、万能、第一、最低、销量冠军、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发明、最先进等。
    • 国民法院的广告法禁用词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2
      这是最新广告法中禁用的词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与“级/极”有关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与“首/家/国”有关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网
    • 最高人民法院广告法中禁用词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4
      这是最新广告法中禁用的词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与“级/极”有关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与“首/家/国”有关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