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费是否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1:20:15 481 人看过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同时第十条规定: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虽然法条中对于保密费是否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如果保密费可以不算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就很容易以保密费发放的方式来降低工资基数了。降低工资基数就降低了缴税基数、社保缴费基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系列的好处,而给劳动者带来损害。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同时,北京地区的司法实务中,只要对员工现金发放的费用,不是凭票据报销的,都按工资处理。

一、单位是否必须支付保密费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员工的义务之中即包括了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守,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工资里面包含了保密义务的对价。

但是,一些对商业秘密特别注重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签订的意义在于:

1、明确保密的范围;

2、不能约定违约金,但可以约定损害的计算方法与范围。如是否计算诉讼、调查费用等;

3、对员工遵守保密义务有一个提醒、警示的心理作用。

因此,用人单位即使不向员工支付保密费,员工也有保密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是否应将保密费算入工资?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保密费是基于劳动者岗位特殊,作为工资支付周期内向劳动者支付的固定金额,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保密协议是否必须支付保密费保密协议不是必须支付保密费。签保密协议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它不同于竞业限制,保密义务是法定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者也应当遵守。而竞业限制则必须由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3-07-06
    190人看过
  • 员工福利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现行职工福利的内容可分为四个部分:1.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宿舍冬季取暖补助、独生子女费、拖子费、探亲差旅费、婚丧福利、职工丧葬补助等,直系亲属抚恤金、病假救济、职工住房补贴等
    2023-05-07
    152人看过
  • 退休人员工资组成部分
    在岗人员将来退休金如何计算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退休金是由这四部分组成:(一)基础养老金、(三)过渡性养老金(含调剂金)、(四)统筹项目内生活物价补贴及统一调整增加的部分。一、初次退休工资是如何发放初次退休工资会直接发放到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养老金具体计算为: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4、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
    2023-06-23
    237人看过
  • 深圳市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本条例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但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一)加班工资;(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第三十六条最低工资应当以员工本人及其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为基数,并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加以确定:(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二)劳动生产率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三)就业状况;(四)社会保险标准。最低工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研究确定,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第三十九条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以月最低工资为基本形式,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以小时最低工资为基本形式。第四十条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
    2023-04-07
    346人看过
  • 保密期限为5年的国家秘密是哪个部门机密级保密工作的一部分?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国家秘密的秘密级描述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2023-07-03
    165人看过
  • 清算组是由部分还是全部股东组成?
    1、清算组是由部分还是全部股东组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一点是没有争议,但是《公司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清算组是全体股东还是可以是部分股东组成,而公司法规定二也没有具体规定。这样就会出现清算组必须由全体股东组成还是可以由部分股东组成的争议。如果公司全体股东都参加清算组自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实践中往往有些股东开始不理解参加清算组的意义,不愿参加清算组,还有一些公司采用召开股东会,投票决议选举股东或股东代表、其他专业人士组成清算组参加清算的情形,客观上形成了部分股东或股东根本没有参加清算组的情形。2、清算组的法律性质(1)成立时间和成立条件的特殊性。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情形出现后组织设立的,而其成立的时点又根据公司股东是否积极组织清算和有无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成立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形下,公司解散清算组在解散情形出现后十五日内即成立,而股东如在上述期间内怠于成立或成立后拖延清算、违法清算的,则
    2023-04-24
    496人看过
  • 如何计算工作时间和工资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工作时间一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从事劳动或者工作的时间,主要表现为工作周和工作日。工作日,又称劳动节,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昼夜的工作时间长度(1)标准工作日,即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2)缩短工作日,即,(三)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此类工作时间主要用于突发性和季节性较强的工作,在淡季应安排补休或经济补偿(4)非正常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一天3个工作日的休息时间①工作日的间隔时间(2)工作日的休息时间(3)工作日也被称为公共假日,工作日通常是星期六①国家法定节假日(二)探亲假(三)年假工资(一)工资构成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工资水平将
    2023-05-07
    331人看过
  • 保密费含在工资中的约定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要求员工签订保密合同,这是符合规定的,也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企业为了保护其正当的经济利益,要求员工保护商业秘密,应受法律保护。至于保密费是否可以工资中,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第十条规定: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因此保密费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确需特殊保护,建议将保密费
    2023-08-17
    379人看过
  • 根据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的有
    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的有: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工资总额组成有什么标准1、计时工资:我国对于计时工资的计算是包含地区生活津贴的,一是对已经完成的工作按计时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二是对于实行一定等级或者是结构的单位是进行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又称岗位工资),两者相加的工资;三是实习或者叫见习工资;针对特殊群体,运动员所发放的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
    2023-07-31
    167人看过
  • 借条是否是借款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只有一张借条是否能起诉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1、这涉及到证据的效力问题。证据一般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借条就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即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2、按照日常生活的常理判断,借钱,只要钱给,对方出具借条,这个借贷合同就算完成了,无需其他什么程序性的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都是以一张借条就可以起诉的,也是可以胜诉的。3、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4、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5、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一、起诉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2、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3、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4、授权委托手续。二、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
    2023-07-01
    336人看过
  • 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是否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根据劳动部《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相关知识: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023-05-05
    267人看过
  • 主张拖欠工资的数额如何确定,工资组成部分是怎样的
    一、主张拖欠工资的数额如何确定劳动者主张拖欠工资的,以用人实际需要支付的工资作为拖欠的数额,劳动者要提供被拖欠工资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欠条、工资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工资组成部分是怎样的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
    2023-04-10
    449人看过
  • 押金是否被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押金不属与合同,押金是没有合同性质的。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租房合同中要注明押金和违约金吗租房合同里的押金和违约金不一样。押金是一种对房屋及房屋物品完整和完好性的担保。承租期结束时如果没有损坏,则出租方需全额无息退回承租方。而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如果一方有违约责任,必须对造成实际的损坏赔付违约金。《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3-07-06
    417人看过
  • 提成是否属于工资组成?
    案例:我是一家软件公司做销售的。当初进公司的时候说好签合同,一个月工资是1800元加提成。但是我进公司快半年了也没发现公司有和我签劳动合同的意思。一催他们,公司的人就说快了,可就是说完了还是没下文。现在我想以公司未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向我支付双倍工资,但不知道这双倍工资是按照我一个月1800元的基本工资计算,还是应该把销售提成也算上。请问,双倍工资该如何计算?解答:首先可以明确的是,销售提成应当计入双倍工资赔付基数中。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提成属于具有奖励性的奖金类工资,因此虽然该规定未明确将提成纳入工资范围,但在诉讼实践中一般会将销售提成计入你的工资基数。一、如何计算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
    2023-03-14
    30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工资由哪些部分组成?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2
      公司领导及财务人员应该认识到员工的工资与收入是有区别的,工资属于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非全部。而工资往往是计算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的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有必要掌握工资组成部分的相关知识,了解工资组成范围,从而设计一套相对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 午餐补贴是否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13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三、关于津贴和补贴的范围(二)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
    • 工资组成部分中工资与提成是否为合法有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8
      提成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依法向其支付的报酬,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构成部分。
    • 工伤本人工资是部分组成还是全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3
      你的工资约定必须以劳动合同为依据,如果你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具体薪金,约定无效,可按同行业平均水平要求赔偿。
    • 标准工时的工资组成部分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5
      标准工时的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全年(含所有节假日及法定假日)均发放基本工资;正常天数:即为本月日历总天数减去本月内所有周 六、日天数及法定节假日天数; 2、正常工时:即为本月正常天数*8小时/每天; 3、平日加班工时:指本月周一至周五加班总时数之和;例假日加班时:指本月所有周 六、日加班时数之和;国假日加班时:指本月遇到法定假日加班,其时数之和; 4、合计工时:正常工时+平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