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构成条件认定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7:01:16 131 人看过

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

(1)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期间,出租人向第三人出卖租赁的房屋。

(3)承租人能够满足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约定的买卖条件。

(4)承租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什么是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卖人没有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在房屋承租的场合,其他承租人没有这一权利;

第二,承租人开出的条件和其他人开出的条件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优先购买权与优先认购权的区别
    一、优先购买权与优先认购权的区别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优先认购权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二、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①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
    2023-06-08
    68人看过
  • 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意思
    一、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四种情形: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二、优先购买权的意思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意思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
    2023-05-03
    426人看过
  •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先决条件吗
    离婚夫妻:到底谁是房主2000年初,刘女士和前夫徐先生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双方都想离婚,但在这十年里,双方未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和房屋使用权的分配达成协议。2001年6月,刘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刘女士与徐先生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逐一分割。对于双方租住的公房(徐先生所在单位划拨的直管公房),法院判决徐先生继续租住。刘女士应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搬出房屋,徐先生应在刘女士搬出房屋时向刘女士支付租金,赔偿金为8000元。判决生效半年后,刘女士不服判决,拒绝搬走。2002年1月,许先生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每次执行时,刘女士都会哭闹,因此拖延了两年。这房子是他前妻住的,他得付她水、电和房租。徐先生很不愿意。2004年2月,徐先生在房改期间购买了该房屋,并在中介公司登记出售该房屋。买家:你不能买房子。巧合的是,在安徽莱宁打工的小王想买房娶女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向小王宣讲房子的好处,并承诺办理
    2023-05-08
    441人看过
  • 在何种条件下,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在何种条件下,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包括: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后应怎么寻求救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遭到出租人侵犯,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三、承
    2023-09-18
    304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如何产生的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如何产生的1.须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所谓"租赁房屋",应当是指出租人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房屋。2.承租人须以"同等条件"表示购买。关于"同等条件"标准的确定,一般认为是指以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为"同等条件"。关于"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价款条件要等同,即承租人允诺支付的价款数额应等同于第三人在合同中允诺支付的价款。其次,关于价款的支付方式,也应等同于第三人允诺的方式。例如第三人允诺一次付清者,承租人不得主张分期支付。再次,"同等条件"还应包括其他交易条件的等同。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例外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2023-10-15
    198人看过
  • 理解优先购买权对承租人的意义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意思表示。什么时候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优先购买权纠纷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房屋租赁解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限制,明确下列情形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
    2023-07-06
    248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的认定标准
    法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先买权人有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但对同等条件却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对同等条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如下:1、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格条件;2、除价格外,衡量同等条件还应当考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3、在特殊情况下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确定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的除斥期间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不应无限期,但在目前我国《公司法》中,却没有规定行使该权利的期间。根据第三十五条,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该条款未明确规定其他股东作出同意决定的期间,这容易造成其他股东拖延同意,使意欲转让出资的股东丧失最佳转让时机,因此,应在《公司法》中补充规定同意期间。经公司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行使是否应有时间限制股东在多长时间内怠于行使这一权利会导致其权利的放弃我国《公司
    2023-07-21
    270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可以约定放弃吗
    可以。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是什么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首先询问承租人是否购买租赁房屋,承租人表示接受购买时,与出租人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承租人放弃购买时,出租人才可以询问承租人之外的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也就是承租人表示不购买租赁房屋,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此时其他人可以询问、购买。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什么情况下失灵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以下情况下失灵:(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023-03-16
    433人看过
  • 出租房买卖,承租人时候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1
    2023-02-28
    459人看过
  • 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
    一是只能由原承租人行使。二是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租赁物。如果出租人出于自用,在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无再行出租的意思,此时承租人就无法主张优先承租权。三是要在同等条件下。所谓同等条件不仅包括租赁价格、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而且包括与租赁有关的其他条件,如房屋用途、环境污染状况、承租人经济实力、承租人信誉、承租人的经营业绩等。一、商铺老板不续租怎么办赔偿金是法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而违约金则是约定的,其具有补偿及惩罚性质的约定。在一份合同中可同时约定定金与赔偿金,或者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这都合法。房屋租赁时间到期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应当按约定返还房屋。租赁房屋只涉及租赁费问题,没有转让费。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签合同的,可以重新协商租赁时间及租赁费等事宜,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
    2023-03-09
    481人看过
  • 两种人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先于承租人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同等条件下,一般是指在同样的价格下,对房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在房屋买卖中,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房屋共有人.包括共有人和按份共有人。房屋共有人中有人要卖共有房屋,必须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另一种是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有权出卖房屋,但是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而且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套房屋既有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又有承租入主张优先购买权,则同等条件下,共有人先于承租人。只有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承租人才可购买,且承租人相对于其他购买者来说,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共有人和承租人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损失。(荣)
    2023-06-10
    329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起诉状范本
    原告张*强,男,被告武汉市**区房地产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35号3栋1-3层1室。法定代表人:余*毅,董事长。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优先购买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763号一层房屋使用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坐落于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763号(原1227号、1267号,建筑面积89.47平方米)一层门面房屋是被告的直管公房。该门面房自2001年起一直由原告租赁经营,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2011年8月22日,被告又与原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租赁期限至2012年6月30日止,合同约定原告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2011年8月4日,被告与案外人孙*友签订《协议书》一份,将已租赁给原告的房屋使用权以人民币1431520元的价格出售给孙*友。对此原告毫不知情。直至2011年12月12日,被告与孙*友签订了《非住宅租约》后才通知原告。为此,原告起诉至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2023-05-05
    456人看过
  • 承租人何时不能凭优先购买权争取购买权
    一、承租人何时不能凭优先购买权争取购买权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后应怎么寻求救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遭到出租人侵犯,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三、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合理期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合理期限是
    2023-10-20
    321人看过
  • 承租人不得优先购买的状况
    承租人在以下几种情况时是不可以优先购买房屋的:房屋的共有人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承租人是不可以购买的;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的,承租人也是不可以优先购买房屋的;出租人履行告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没有明确表示愿意购买房屋时,也是没有优先权购买的;购买房屋的第三人出于善意并且已经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问题理论界或实务界的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承租人以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所确定的价格购得房屋。第二种观点:法院只能判决撤销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第三种观点:当事人提出无效合同确认之诉,人民法院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判决,也可以根据形成权的理论,依法支持当事人直接购买房屋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后,形成两种观点:多数人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承租人对
    2023-07-01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购买的房屋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指的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4-01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一般地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
    •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如何确定买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4
      所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当出租人转让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即先买权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有优先买受的权利,但并非对已成立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由此可见,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租赁合同需在履行期内; 二是需在同等条件下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否产生被承租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3
      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屋产权人侵犯了他们的优先购买权的,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买卖合同无效。所谓优先购买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
    • 承租人能否转租房屋优先购买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0
      承租人经出租人许可将房屋转租,次承租人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承租人经出租人许可将房屋转租,次承租人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