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证的含义和优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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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债权证明”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货币债权时,由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对债务人没有财产可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向债权人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债权人债权的存在权利人对不可执行债权的数额予以明确,在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以按照该证明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债权凭证”是指在“债权凭证”制度下,人民法院向债权人签发的一种书面凭证。债权凭证,是指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签发的权利凭证,证明被执行人无执行财产或者现有财产不足清偿的,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仍然享有债权强制执行后的债务。实践中,基本操作程序是:执行期满前后,执行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强制执行后现有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征求申请人的执行意见执行,制作并签发债权凭证,同时终止原判决的执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被执行财产的,债权人根据债权凭证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凭证上登记的权利。其次,债权凭证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四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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