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建筑非经法定程序拆除造成非法建筑物损毁的,可以主张财产损害赔偿。非法建筑,是没有合法的报建手续或者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就是属于非法的建筑。非法的建筑只能经法定的程序进行拆除。
一、拆迁往上加盖还会赔偿吗
确认宅基地上加盖的房屋是否可以获得补偿的前提是:确定房屋加盖的部分是否有审批手续,合不合法,如果是合法建筑肯定是有补偿的,如果是非法建筑就不能获得补偿。
以北京的情况为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村民建房,占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者其他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报市人民政府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因此,建房除了需要村委会出具证明外,还应经过政府批准,否则将视为违建。拆除违建是不予补偿的。
综上,合法的用地手续和建房手续是想要获得补偿所必需的,如果加盖房屋事先经过依法批准,那么加盖的部分可以获得补偿,没有获得批准的话儿,没有补偿。
二、违反建筑的法律知识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在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类型主要有: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如何处理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土地侵权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
违章建筑被损坏可以主张赔偿吗
463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能否主张孩子非亲生?
191人看过
-
违章建筑损害赔偿能不能报法院
300人看过
-
非法建筑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财产损失?
118人看过
-
强拆违法建筑程序违法能否主张赔偿
259人看过
-
违章建筑损害赔偿建筑材料
368人看过
-
雇员在建筑工地上从事建筑工程并且受到损害,雇主能否主张人身损害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可以主张赔偿。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
-
雇工和建筑工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主张哪些内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
遭受人身损害能否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7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主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
-
损害赔偿能否直接主张利息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2除了人身权益外,关于对财产损害是否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不一。在本司法解释第四条中例外规定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其构成要件非常严格。首先,侵害的客体应当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其次,该特定物以精神利益为内容,具有重大感情价值或特定纪念意义; 第三,该特定财产具有与特定人格相联系的专属性质或人格象征意义; 第四,因侵
-
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能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0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