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地点一般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如果合同明确成立地点的就按照合同明确的地点为准。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一、签字不按手印的是否有用
签字不按手印的有用,签字或者是按手印都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民法典中的合同成立时间如何认定
一般来讲,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法律对合同生效时间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规定或约定。如果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如果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如果是一方通过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三、合同生效时间如何计算一签定就有效吗
合同生效时间的计算: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合同一签定就成立,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
居间合同具有哪些特征?居间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236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合同履行地在哪,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98人看过
-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认定以及居间合同违约怎么办
382人看过
-
居间合同管辖权是哪里,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416人看过
-
提供服务的合同履行地是哪里
488人看过
-
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
338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
居间合同履行地到底是哪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4居间合同履行地: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应履行哪些义务?居间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4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
-
居间合同是否实际合同履行地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7居间合同认定合同履行地如下:居间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一般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或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
居间合同中怎么认定合同履行地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8居间合同认定合同履行地如下:居间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一般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或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
买卖合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在哪里交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3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