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申诉主体是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
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
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接受申诉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并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只有当申诉引起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不同于原判决、裁定的新判决、裁定时,才能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开始执行新的判决、裁定。
这里要说明的是,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是上诉。
二、刑事案件申诉后会改判吗?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
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
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
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四)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根据规定,当被害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诉。
其中被害人不服判决的,可以在七天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其提起公诉。
此时检察院对申诉进行审查,如果满足条件,检察院就会提起公诉。
如果不符合条件,就将复查结果告知当事人。
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
《刑事诉讼法》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有哪些机关?
7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刑事讯问主体是谁
374人看过
-
刑事枉法裁判罪的客体主体是谁
425人看过
-
有权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主体是谁
435人看过
-
谁主张谁举证刑事诉讼
286人看过
-
所谓刑事强奸罪的主体是谁
417人看过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
申诉刑事案件的主体是谁?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01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决定。当事人的近亲属也与案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什么主体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主体是谁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的上诉主体是谁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0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有:1、被告人,经被告人同意,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被告人的名义提起上诉。2、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如果自诉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则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自诉人的名义提起上诉。3、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就所附带的民事部分的一审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
劳动争议申诉书的主体是谁河北在线咨询 2021-03-231、“三来一补”企业,因其不具备对外独立承担民事权利义务的条件,在诉讼中应将“三来一补”企业和外方投资者一并列为当事人,共同承担责任。 向外方投资者送达法律文书时,可将法律文书送给“三来一补”企业代收。 2、个人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列个人独资企业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投资人的自然情况。 3、非法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争议的,可将其上级法人单位列为共同诉讼主体参与诉讼,上级法人单位承担补充清
-
在我国刑事抗诉主体是谁,具体的规定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30在我国刑事案件申请抗诉的主体主要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我国的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两种类型,需注意的是,公诉案件往往是由检察院作为原告的,所以在检察院代替当事人起诉的时候,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