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一般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和其他的合同违约类似,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赔偿之前,首先要做好责任划分的工作,对于托运人责任和承运人责任进行划分,来明确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之后,再进行确定赔偿的金额等问题。
一、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如何解除
1、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或者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发生时,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情形。航空运输合同的解除属于约定解除,其权利义务向后消灭,不溯及既往。
2、解除航空客运合同体现在客票的退票上。退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由于承运人或旅客的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履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3、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办理。值得注意的是,旅客在航班经停地自动中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的航段的票款不退。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须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按有关规定办理。
4、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是指托运人或者航空承运人认为继续运输已经没有必要或者已不可能的,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协商解除。解除合同的程序是要求解除一方向对方提出解除要求,经对方同意后即为解除。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承运人的责任解除合同的,则承运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承运人执行国家交给的特殊任务或气象等原因,航空货物运输受到影响,需要变更或者解除运输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处理办法。
5、货物发运前,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或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解除运输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费用。
二、托运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对货物的声明要完整、准确。对于在空运单证上所填关于货物的各项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托运人应负责任。对于因为这些说明和声明不合规定、不正确、或不完备而使承运人或任何其他人遭受的一切损失,托运人应负责任。
(二)适当提供有关文件。托运人应该提供各种必须的文件,以便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以前完成海关、税务或公安手续,并且将必需的有关证件附在航空货运单后面。除非由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过失,这种文件或证明的缺乏、不足或不合规定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应该由托运人向承运人负责。承运人没有检查这种文件或证明是否正确或完备的义务。
(三)托运人在履行运输合同所规定的一切义务的条件下。有权在起运地航空站或目的地航空站将货物提回、或在途中经停时中止运输、或在目的地或运输途中交给非航空货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或要求将货物退回起运地航空站,但不得因为行使这种权利而使承运人或其他托运人遭受损害,并且应该偿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目的港无人提取货物该如何处理
1.到付运费承担:首先收货人承担,如无人提货,由托运人承担。
根据《海商法》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本条款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且在提单上或其他运输单证记载后,运费就应当由收货人支付,托运人不需要支付运费。第二种是当承托双方约定运费应当由收货人支付,且记载在运输单证(提单)上后,如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提货则运费应由收货人支付。但在目的港无人提货的前提下,应当视为第三人(收货人)不履行债务,托运人仍应履行支付运费的义务。第二种观点被司法实践所认可。
2.提货:首先收货人提货,如无人提货,由托运人回运或转卖。
根据《海商法》规定:“在卸货港无人提取货物或者收货人延迟、拒绝提取货物的,船长可以将货物卸在仓库或者其他适当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本条也可以有两种解释方式,第一种是卸货港那里的滞期费等应由收货人承担;第二种是如果目的港收货人提货,上述费用则由收货人支付,当目的港无人提货时,应当视为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托运人作为运输合同的相对方就应履行运输合同项下相应的义务。
-
铁路运输的特点,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117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运输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138人看过
-
水果在运输中损坏的赔偿标准
319人看过
-
了解运输合同的赔偿规定
118人看过
-
公路运输运费合同取消如何赔偿
341人看过
-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460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青海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中运费标准和赔偿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7(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1.7%—3.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4%—2.8%; 100万元至500万(
-
运输运输合同怎么样算赔偿金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31、对于旅客自带行李的损失赔偿 对于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限额。 2、对于旅客托运行李的损失赔偿 对于旅客托运行李损失的赔偿,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
客运车辆运输合同纠纷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1如果投保人的车辆是运营车辆但是按照非运营车买的保险,在投保前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实际所交的保费远低于应交的保费标准。在实际使用性质不符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是不承担责任的。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一般用于客运或是货运及营运类车辆的驾驶员要求。 营业性道路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道路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
履行货物运输合同的赔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24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委托人委托运输公司运送货物,在运输的途中因为运输方的责任导致货物受损,运输方就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运输方赔偿的数额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
运输合同履行地与运输收费标准的冲突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8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应当是运输的起点和目的地。我国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不同的规定,不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也不同。如何更好的确定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需要在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依法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