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是谁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0:50:10 96 人看过

借款人是借钱的那一方,借款人也称债务人,就是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一、没有驾照能分期付款买车吗

没有驾照不能分期付款买车。买车需要驾照,提供分期付款购车申请材料如下:

1、借款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贷款人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借款人职业经济收入证明;与贷款人指定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

2、存款凭证或首期款收据不低于首期款;

3、以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的,应当提供抵押物或者质押物清单、所有权证明、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者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

4、物估价证明;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出具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信用证明材料和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贷款人要求其他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财产的价值大于担保债权的余额,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余额。

二、怎么可以让老赖坐牢

在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情况下,不仅仍有机会要回欠款,甚至还可以请欠债老赖去坐牢。

一般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债务人只要没有触犯刑法,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欠债不还将会面临牢狱之灾。

1、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依旧置若罔闻,拒不还钱。此时,债权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假如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前提是,在执行期间,债权人需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有力证据。

2、信用卡恶意透支,法律规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假如持卡人恶意透支额度超过1万元,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一旦银行向法院起诉,将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借钱不还型诈骗“借钱不还”型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比如:借款人以经济困难为由,利用他人的信任,骗取他人钱财,这种以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应当被定性为诈骗罪。

日常生活中,此类诈骗行为在亲戚、朋友及同事之间较为多发,借款人主要利用对方的信任或者同情心,虚构相关事实,进而借钱,其本意借钱就不打算还,这种情况可称之为“借贷式诈骗”。

三、出借人和借款人区别有哪些

出借人和借款人区别如下:

1、出借人是借钱方,借款人为需要借钱的一方;

2、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做为出借人需要注意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并且要做到留有存据,最好能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的额度,利息,归还日期。借款人指的是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为保证,或以第三方作担保来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写借条人与领款人不一致时,谁是借款人?
    借款时借条不能代替收条,开了借条并不等于借款已经交付,借款交付应当另有收条、银行凭证等证明。谁是借款人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分析。在诉讼中,甲、丙的观点正好相反。甲认为丙是借款人,因为借款合同(即借条)是丙签订的,乙只是丙的代理人,是受丙指派跟甲去取钱的,钱给了乙也就视为给了丙,因此应当由丙偿还借款。丙则认为,借款事宜是乙与甲联系的,只是让丙帮忙担保,写借条时,是甲和乙要求丙以借款人在打印好的借条上签名,甲既没有将借款交给自己,也未当自己的面将借款交给乙,故借条并未生效,即使甲确实已将借款交给乙,那也是甲和乙之间的关系,和丙无关;况且,乙已经承认向甲借了40000元,甲就更没有理由要求丙还款了。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虽然丙认为自己只是受乙之托,以借款人名义签署借条,但丙也承认,甲明确要求以丙作为借款人才同意借款,而丙也接受了甲的这一要求。可见甲、丙双方的借贷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的。故从丙出具借条的
    2023-06-13
    359人看过
  • 私人借款不得向谁借款
    法律综合知识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向谁借款,但是私人借贷关系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拒绝非法集资。要知道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不能向不特定的大量市民借款,如果金额较大,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如果向别人借出款项之前,也要先了解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以免钱打了水漂。2、高利贷。虽然私人借款是民间贷款的一种,但是我国有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4-04-13
    191人看过
  • 谁是欠钱的人?是欠债主还是借款人?
    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欠钱不还是否判刑不判刑。民间借贷中欠钱不还行为,属于民事范畴,只需要承担民事偿还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
    2023-07-15
    171人看过
  • 个人借款单位打借条谁是债务人
    去年初,张某因做生意需要向我借款一百万元人民币,当时约定借期一年。我因觉得支付现金比较麻烦,于是通过我参股的某房地产公司的帐户,分两次将这笔借款划至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市政工程公司,张某给了我一张该市政工程公司借我个人人民币一百万元的借条。现在借款期限已到,张某却没有按期还款。请问:我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主张这笔债权吗?我应当将张某还是张某所在的市政工程公司列为本案的被告?回答:你来函称张某个人向你借款,你通过你参股的公司将钱划给了张某的市政公司,最后你收到了市政公司出具的借条,这节事实反映的是你与张某存在借贷约定。但在实际借贷的法律关系建立过程中,你们约定的借贷关系发生了变化。你通过房产公司向张某所在的市政公司划款履行出借义务的行为,虽然没有影响你是债权人的法律事实,但你最终收到的是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市政工程公司的借条。按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以你最终收到的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市政
    2022-04-22
    152人看过
  • 借条上的借款人应该起诉谁
    当事人有借条要起诉的,一般是起诉借款人,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但如果借款人不履行义务,而出借人还不能实现担保物权时,则只能起诉借款人。一、帮别人贷款别人不还可以起诉吗帮别人贷款别人不还是不可以起诉的。因为债权人或已履行代偿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起诉。你不是债权人,也不是担保人,是不可以起诉的。民事纠纷只能通过自行协商或起诉方式解决。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债权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首先,贷款担保人是这样一个角色:当借款人向银行或者其他机构提出借款申请的时候,银行或其他贷款人会出于款项安全性的考虑要求有一个担保人,当借钱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时候,担保人要代替借钱人把钱还清。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二、物保与人保并存时债权是怎么实现的呢物保与人保并存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
    2023-03-21
    137人看过
  • 钱借出去了借款人却不知是谁
    通过亲家将钱借给他人,并得到一张借条,待出借人凭借条向借款人索款时,借款人却辩称没有借钱,而且借条不是他写的,待出借人找到借条书写人时,借条书写人讲根本没有借过钱。近日,通州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蹊跷的借贷官司。2004年2月,原告李某某的亲家顾某讲章方明因经营需要要借钱,原告李某某即将20000元交给了顾某,顾某将一张借条交给原告。后顾某死亡。借款到期后,原告凭借条向章方明索要借款时,章方明否认借款的事实,并说借条不是自己所写。后经了解,才知借条系邻村的金某所写,原告即找到金某,而金某则大喊冤枉,其承认借条是他所写,但认为是那天走到顾某家门口时,应顾某的要求写一张借条的格式,并根据顾某的口述,写下了这张借条,而且借款人“章方明”也是按顾某说的谐音写成了“张法明”。原告李某某索款无着,不得不将章方明和金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主张被告章方明通过顾某向其借款20000元,被告章方明对此予
    2022-04-27
    452人看过
  • 借款人不还款找谁要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一、签合同乙方违约怎么办民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形,则守约方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的方式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等。所谓继续履行就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所谓补救措施通常发生于瑕疵履行这类违约情形;赔偿损失则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二、借款合同中是否约定违约金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
    2023-06-21
    450人看过
  • 借钱的是收款人还是借款人
    应该打借条。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是诉讼时效期,如果这三年内没有进行主张,就失效了,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借条相关法条规定借条和欠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诉讼有效期不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
    2023-03-13
    400人看过
  • 借条上需要写借条人是谁出借人是谁吗?
    出借人是“借用人”的对称。又称“债权人”。借贷合同或借用合同中,将货币或实物交付给借用人所有或使用,并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收回等值货币或同种类、数量、质量的实物或者取回原物的一方当事人。借贷合同中将货币或实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借用人,并在约定期限内接受返还的一方。根据借贷合同性质的不同,分为消费借贷合同的出借人或使用借贷合同的出借人。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欠条与借条怎么区分的?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
    2023-06-28
    470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保证人:谁能成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
    借款保证人可由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来充当。一、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6、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7、其他应该具备的条件。二、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
    2023-12-06
    482人看过
  • 借款协议出借方是谁
    借款协议出借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金融机构,也就是银行。一、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合法有效受保护的民间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实践中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有偿民间借款的利息应在借款使用后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不得提前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民间借款合
    2023-02-25
    251人看过
  • 借款纠纷中借款人与担保人谁负责还款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应当负担起所有应偿还之款项,使用其自身资产进行清偿。对于一般性的保证而言,只有在借款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纠纷已经通过审判或仲裁裁决,且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之后仍然无法满足债务要求时,保证人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然而对于联带保证,只要在借款人的借款到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情况出现时,便需要保证人承担还款义务。《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4-08-07
    457人看过
  • 名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双方谁与贷款人还款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中应当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因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应当是合同中的借款人承担责任,实际用款人不作为该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一、协议还款合同有效吗还款协议一般是对借款合同中的返还借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而签订的一个补充协议,其签订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做出的行为,因此还款协议属于合同的范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借呗债务重组后逾期怎么办诉讼时效为两年。你可以在还款到期日后两年内
    2023-03-26
    222人看过
  • 2022借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债权人去世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其配偶以及子女是没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子女没有还款义务。一、夫妻离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吗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如果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的,则债权人不可以起诉其配偶。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下列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
    2023-06-23
    50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盖公章的人是谁借款人如何认定是谁的借款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4
      是盖公章的单位借的款,下边有人签字的也只能算是代表单位借款的经手人
    • 借款人指的是谁,债权人指的是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6
      借款合同中,债权人指的是出借一方,债务人指的是还款一方。债务人(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 向银行贷款,谁是借款人,谁是收款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5
      银行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的需出具书或(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 4.借款人的(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 借条上的借款人是指谁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5
      借条上的出借人是指:向另一方支付钱款的一方。 【出借人】顾名思义,就是指“出钱的一方”。所以,哪一方向外支付钱款,哪一方就是“出借方(出借人)”。
    • 分向公司借款借款人是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我是万律师,你的咨询中分公司其实是属于总公司的,所以不存在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这个说法,具体可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