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需要交纳个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
1、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一、工伤就业补助金怎么谈
心平气和的谈。谈工伤就业补助金,应该心平气和的谈。因为这是法律上的明文规定,没得什么好讨价还价的,只要确定了受工伤的事实,只要伤残等级被确定后,就可以按照法条的规定谈待遇了,所以也没得什么好扯的。既然有法条的明文规定,那就按法条办事,就没有必要脸红脖子粗的争论了。
要对法律熟悉。谈工伤就业补助金,一定要对法律熟悉。因为我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待遇问题说得清清楚楚,哪些是单位应该承担的,哪些事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费用,也把责任划分得很明确。所以熟悉了法条,也就不愁弄不清楚工伤的待遇问题了。
不能胡搅蛮缠。谈工伤就业补助金,绝不能胡搅蛮缠。有些人觉得工伤就业补助金应该按照自己的平均工资来算,因为自己的工资比市平均工资高。这样算自己可以拿更多的钱,其实哪有这种道理呢?既然法律明文规定了,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即可,这个时候千万不要转牛角尖,做一个胡搅蛮缠的人。
二、工伤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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