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
政策依据
组织实施
工作要求
(一)政策依据
开展禁用童工检查活动,必须以劳动保障部等9部委《关于开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155号)为依据,并结合本省实际进行。
(二)组织实施
全省各级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开展禁用童工情况检查活动的认识,切实抓好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联合检查小组,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活动。
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地部署用人单位自查、部门联查;第二阶段为省级组织抽查,省劳动保障厅等9部门将派人到各市、县(区)、企业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第三阶段为上报总结检查活动情况及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1、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特殊行业和企业,应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规范企业依法用工行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2、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市、县、区联合检查小组应写出检查活动情况报告,报送各级区市联合检查小组,经小组汇总,形成总报告,向区市政府汇报检查结果。同时报送省劳动保障厅等9部门,经其汇总后向省政府汇报,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详见福建省劳动保障厅、省府法制办、经贸委、公安厅、工商局、教育厅、总工会,省团委、省妇联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9部委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2001年9月27日闽劳社[2001]583号)]
一、扫黄打非的职责使命是什么
(一)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参与起草出版物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研究出版物市场态势和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的动向,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参与制订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参与规划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四)对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查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规行为。
(五)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查缴或组织查缴非法出版物。
(六)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
(八)组织、指导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九)负责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
(十)组织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的理论研讨、信息报送、新闻发布及宣传活动。
(十一)制订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二)负责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专项经费的规划和管理。
(十三)参与制订全国“扫黄打非”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四)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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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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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规定》情况大检查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内容提示: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总结经验,建章建制(一)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活动是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进行的,各地在检查活动中要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经贸、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联合工作小组,制定检查工作计划,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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