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是否应对职工进行补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1:52:28 215 人看过

破产企业应该对职工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工资标准为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也要支付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我国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

我国的国有企业破产制度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自始至终存在着大量的行政因素,在国企的破产申请、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方面都有所体现。在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上,法律与政策对用于职工安置的财产和实际清偿的范围都做出了不同规定。

法律方面,我国1986年颁布了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的一般性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明确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按第一顺序清偿,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把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职工集资款也列为第一顺序清偿;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新《破产法》),明确列入第一顺序清偿的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而关于用于清偿的破产财产,则扣除了优先受偿的债权。

政策方面,国务院从1994年开始陆续发布了一些行政规范,包括《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1996年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492号),对依照这些规范进入破产的企业(我们一般称政策性破产)的职工安置给出了超越法律规范的特殊优惠,在用于清偿的破产财产上明确土地使用权必须首先用于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甚至已抵押的土地所有权变现也可以用于偿付职工安置费,并将职工住房及其它社会性资产如幼儿园等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而实际清偿的范围和标准也有所突破。自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破产法》依然为政策性破产留出了空间,规定在该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与政策的交织,给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带来了困扰,适用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法院在破产程序中的主导地位被严重削弱。审判实践中,法院既要适用破产法律法规,还要遵照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甚至当地地方政府的一些特殊规定,尤其是职工安置上基本只能跟着政策走,大大增加了破产案件的审理难度。二是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实际安置困难。由于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破产时一般都严重资不抵债,而政策对清偿范围的扩大和清偿标准的提高又造成第一顺序分配数额无限膨胀,职工内债数量大,即使牺牲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也难以得到有效安置,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审判实践中,企业被设定了抵押的财产也往往被用来安置职工,大量牺牲债权人的利益导致法律也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策性破产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要先对员工进行工伤赔偿吗
    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①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2023-04-03
    303人看过
  • 国营企业破产后对职工应怎样安排?
    1.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安置方面,一方面是工龄的买断,另外一方面,如果是有重组,一般会考虑优先安置原来的职工。2.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3.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4.国企倒闭破产的职工安置,国家有许多政策,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单位会有一个破产重组的方案的,这个方案除了需要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也需要在此之前交职代会讨论的。一、国营公
    2023-03-01
    191人看过
  • 法院对破产企业进行拍卖吗
    法院依法对申请破产的企业进行清算拍卖。公司倒闭,进行破产程序的,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如果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但没有进入破产程序的,对职工债权,可优先清偿,但对于普通债权,按查封顺序进行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
    2023-04-21
    289人看过
  • 职工如何应对企业破产对退休金的影响?
    公司倒闭或者注销对退休的职工社保来说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而且员工所在的工作单位给其购买了社保,说明退休的职工就有这个失业保险,那么可以通过失业保险来领取失业金的待遇,根据缴纳失业保险年限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一个失业金的领取,最长不会超过24个月。《企业破产法》对于企业破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
    2023-07-05
    340人看过
  • 企业破产对55岁职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企业破产职工安置办法有办理提前退休、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由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安置。企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应将企业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职工安置渠道及安置所需经费情况、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有关情况等,都要在职工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确。企业破产职工如何安置和补偿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终止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就破产企业破产案做出宣告破产裁定之日,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
    2023-07-06
    128人看过
  • 企业破产职工工资是否优产于质押
    质押物并不属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所以质押要是优先于职工工资的。一、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由股东和法人承担。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先于债权,即质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对破产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股东将股权进行了质押的,破产风险和法律责任转移给质权人。二、质权 是什么意思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让的财产,以保证债务履行的权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优先受偿。在质权关系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必须将质权物交由质权人占有,使其不再享有质押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优先受偿。出质人还可以将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物权质押。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它们的顺序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2023-06-19
    53人看过
  • 企业破产或者倒闭后职工是否有补偿金
    企业破产清偿职工有补偿金。在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下,企业应该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其他的抚恤费用;另外,因为企业的倒闭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还得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给职工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4-04-28
    347人看过
  • 企业破产以后怎么对破产职工安置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一、企业破产以后怎么对破产职工安置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由企业按照其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给付安置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各地可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
    2023-04-24
    172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应否参加债权人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通过,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过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在实践中,对破产企业的职工应否参加债权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及如何行使,均产生不同的意见。笔者略陈管见。一、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全体债权人的表意机构。其由全体登记在册的债权人组成,代表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意志,决定和监督破产程
    2023-06-09
    107人看过
  • 企业破产担保是否先于职工工资
    律师解答:是。企业破产担保先于职工工资。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4-04-20
    330人看过
  • 企业是否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是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适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二、收到政府补贴账务处理收到政府补贴账务处理分为不同的情况。如果收到的补贴是用于和资产有关的,则计入递延收益项目,按照资产使用的年限每年对其进行确认,要写明收到时的数额,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如果收到的补贴是和收益有关的,若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者损失,则先计入递延的收益,并且
    2023-03-21
    72人看过
  • 应加强对破产企业职工知情权的保护
    由于企业破产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破产企业职工与破产清算组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各方当事人不能像处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那样,当事人之间所占有的信息都可充分的得到披露。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职工在债权人会议召开以前少有机会获悉与之有关的详细情况,即便于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后知道相关情况,但这时破产清算的审计、评估报告均已作出,若有瑕疵,纠正起来也相当困难被动。因此,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加强对破产企业职工知情权的保护显得尤为必要。对破产企业职工知情权的保护,是为了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由于破产企业的资产不能满足各个相关主体的利益,在存有资源稀缺的条件下,一方利益分配增多就意味着另一方利益分配的减少,各方对利益的分配更加关注。因此,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有利于破产企业职工及时了解情况,知悉自己的应得份额,也知悉他人的分配数额。若有争议,破产企业职工可及时提出异议,以便问题
    2023-04-21
    146人看过
  • 申请企业破产应该怎么去进行
    申请企业破产的流程如下:1、准备破产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2、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3、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需通知债务人;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一、破产债权人需要递交哪些材料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破产申请;(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
    2023-03-21
    265人看过
  • 企业破产员工工资是否优先补发
    一、企业破产员工工资是否优先补发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2024-01-27
    34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策性破产是指在实施国有企业破产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 更多>

    #政策性破产
    相关咨询
    • 私有企业破产了怎么对职工进行补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否对员工进行补偿及企业是否进行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1、企业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朋友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
    • 企业破产对职工是否有优惠政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 企业破产按照什么标准对职工进行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9
      企业破产员工赔偿标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
    • 企业破产员工是否应该补缴社保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8
      企业关闭或破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未交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