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2)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3)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生动物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4)有与水生动物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办理材料
据实填报。
需核实原件交复印件,真实有效期内。
需核实原件交复印件,真实有效期内。
依技术类型而定,真实且在有效期内。
复印件
需核实原件交复印件,真实有效期内。
需核实原件交复印件,真实有效期内。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新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渔业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38号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新兴县畜牧兽医渔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
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
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
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
《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全文条款一、由县(市)直接报省审批(审核、核准)、报市备案事项目录(176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水产新品种必须经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推广。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水产种质资源和水产苗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产种质资源和水产苗种管理工作。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放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种类等进行生产。需要变更生产范围、种类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许可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需延期的,应当于期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
《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不予许可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实行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农业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水产苗种进口名录和出口名录,并定期公布。
水产苗种进口名录和出口名录分为人Ⅰ、Ⅱ、Ⅲ类。列入进口名录Ⅰ类的水产苗种不得进口,列入出口名录Ⅰ类的水产苗种不得出口;列入名录Ⅱ类的水产苗种以及未列入名录的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农业部审批,列入名录Ⅲ类的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进出口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进出口水产苗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按审批权限直接审批或初步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农业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审批的水产苗种进出口情况,在每年年底前报农业部备案。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57人看过
-
乳源瑶族自治县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办理地址
430人看过
-
惠来县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办理要求有哪些
430人看过
-
深圳盐田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95人看过
-
清远清城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位置在哪
142人看过
-
连平县县管权限水生动物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办理是什么步骤
481人看过
-
出售种子必须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3我国《种子法》第31条规定,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
-
办理生产许可证可以用原件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1可以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详细的你咨询你们那里的
-
什么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
生产许可证对场地的要求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8生产许可证对场地的要求如下: 1、有房产证(工业或产房性质,非住宅性质的); 2、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3、生产周边的环境无重大污染源。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
-
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何收费?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答: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之义务植树篇洛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