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第十七条
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总的来说,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据材料之一,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收集的其他证据应该跟被害人的陈述及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一致的,不过,没有口供也不代表不能定罪量刑,只要其他的证据足够充分,在嫌疑人不认罪的情况下也能定罪。
一、被他人拿刀威胁怎么确定管辖地?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
刑侦部门负责哪些重大案件?
139人看过
-
负责侦查案件的部门叫什么?
429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由哪个部门处理
210人看过
-
立案侦查一般是什么部门
248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经侦科的工作?
357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非法集资案件
132人看过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
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由哪个部门处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1刑事案件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事提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调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确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公安局哪个部门负责经济犯罪侦查的案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2经济案件通常由公安经济犯罪调查部门管辖。民事关系中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关系范围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经济纠纷有两种:一种是经济合同纠纷;另一种是经济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可以协商调解,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经济纠纷,虽然也可以协商申请仲裁、调解等,但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
公安经侦部门在哪个案件进行侦查?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21、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具体就是: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指导当地的金融、财税部门和其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
-
刑事诉讼法部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第一部分刑事侦查部门管辖哪些案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部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第一部分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案件 一、抢劫案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刑法》第263条) 2、聚众“打砸抢”的首要分子因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刑法》第289条) 3、携带凶器抢夺的;(《刑法》第267条) 4、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刑法》第269条) 5、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
-
公安经侦部门负责什么案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141、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具体就是: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指导当地的金融、财税部门和其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