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改变诉讼请求会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33:11 183 人看过

在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对其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增加或者变更。然而,我国有关民事诉讼的法律对该项制度规定的很少,在司法实践中,给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法院审理案件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因此,有必要从时限上来完善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制度的规范。

(一)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含义:所谓增加诉讼请求,就是指在起诉,反诉时的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再加多一些其它的诉讼请求事项。包括两种情况:第一是诉讼请求事项的增加。如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时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增加要求被告支付从借款时至借款本金还清时的利息。第二是诉讼请求量的增加。如在侵犯名誉权案件中,原告起诉时的诉讼请求是: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在诉讼请求项目不变的情况下,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提高到10000元。这提高的5000元,就是增加的诉讼请求,属量的增加。所谓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第二种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

(二)限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的必要性。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或者法院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因此,从时限上来完善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1、限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减少当事人与人民法院的对抗。但由于指定期间的随意性大,影响了人民法院执法的严肃性。为此,有必要从法律上来限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

2、限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当事人无期限地一次又一次地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对方当事人一次又一次地应诉,对于某些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还必须给对方当事人的答辩期限,使法院的审理期限一再拖延。既影响了对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行使,增加讼累,又影响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安排,使有限资源得不到合理发挥,更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很多案件审理期限的拖延,就是因为当事人不断地变更、增加诉讼请求造成的。为减轻当事人负担,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有必要限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

变更诉讼请求的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如何处理
    原告可以当庭改变诉讼请求,被告若不同意原告改变诉讼请求,可以反诉。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一、离婚案件中能否提起反诉离婚案件中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诉讼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二、离婚诉讼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三、退诉讼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退费应提交的
    2023-03-24
    496人看过
  • 诉讼请求的变更
    民事诉讼证据
    环猎调查网讯:诉讼请求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变更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以及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当事人提交证据是为了证明其诉讼请求的成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和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并不一致。此种情形下应该允许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对法律关系性质和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基础上,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亦有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之义务。理由有:一是不同的人对法律关系性质和民事诉讼行为的效力认定可能不同,甚至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而当事人及其律师从自身利益出发,尤其可能对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民事行为的效力形成偏向自身的意见。此种情形下,当然以法院对事实的认定为基础,当事人举证、质证、法院判断认定证据皆应围绕法院确认的法律关系和争点进行,所以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二是从我国实
    2023-06-06
    170人看过
  • 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怎么办理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代位权中如何确定诉讼请求数额在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范围内,如何确定一个合适的诉讼请求数额。一般地,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有“保全债权为限”和“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两种观点。前者是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能够保证自己的债权得到满足为必要标准;后者是指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单个提起代位权主张的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形中,两者的差别是极为明显的。某一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获得满足时,根据债权平等原则,其他的债权人可以就此受偿,因此,该债权人自身的债权得不到完全满足,他还得就没有受到清偿的债权继续提起诉讼,直到其债权完全满足为止。这样,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积极性将大受影
    2023-08-02
    364人看过
  • 诉讼请求变更案件受理费怎么计算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金额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金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补缴;(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结束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金额计算退还。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而《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
    2023-08-07
    290人看过
  • 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区别是什么
    一、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区别是什么量的变货和质的变化的不同。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请求,这种请求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胜诉。在起诉后开庭审理前,法律事实往往会发生许多变化,例如,原告原诉讼请求是赔偿医疗费1000元,然而在起诉过程中,原告又因为病情的变化,花去了医药费200元,那么,他的诉讼请求就增加为1200元,此时,我们把原告的这一诉讼行为称之为增加诉讼请求,那么,什么是变更诉讼请求呢,举例来说,如果原告诉讼请求是依据合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起诉后,感觉依据侵权之诉更为妥当,这种诉请的变更就称之为变更诉讼请求,由此看来,前者是量的变化,后者是质的变化。二、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
    2023-06-02
    134人看过
  • 审理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
    一、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1、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证据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这种现象仍较普遍,而对迟延提供的证据,绝大多数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从而无法作为定案的依据,有很多决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也不乏其中,如:甲持乙所出具的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乙返还欠款,一审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于是法院缺席判决乙应返还该笔欠款。二审中乙向法院出示其返还欠款的证据(该证据足以证明返还欠款的事实),但原告拒绝质证,针对这种情况,法官是按照法律事实维持原判,还是按客观真实发回重审,根据证据规则,法官只能以被告举证不能为由维持原判,导致当事人因举证超过时限而败诉。2、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按照该规定,法官应当将影响认定事实和法律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当事人释明,在
    2023-03-21
    359人看过
  • 原告撤回诉讼请求法院怎么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规定,实践中,法官的具体做法不一:有要求原告从起诉书中划掉该被告,有要求书记员将此情形记入笔录,有在判决书中处理此程序问题。笔者认为以上做法欠妥,法院是否准许原告对部分被告撤回起诉,应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作出准许或者不准许的裁定。1、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部分主体不适格被告的起诉主体不适格的被告与原告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起诉要件,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部分主体不适格被告的起诉。2、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普通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普通共同诉讼基于数人数诉的相互独立性,原告可以选择数人数诉的独立或者合并,符合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准许原告撤回对普通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3、法院应视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情况,分别对待(1)在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中,法院应不准许原告撤回对必要共同诉讼部分被告的起诉。因为,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是原告基于与被告之间的
    2023-02-09
    186人看过
  •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时举证期限可以更改吗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变更诉讼请求是否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须区分其对答辩与举证负担产生的影响而定:如果该变更增加了利害相对方的答辩与举证负担,法院就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否则,就无需再定举证期。诉讼请求是基于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请求,其变化形态通常有三种:增加、放弃和变更。按照一般语义解释,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任何改变都可归结为诉讼请求的变更。从这一点看,变更形态与另外两种的界线并不明确。但从相关立法文本,如民诉法第五十九条诉请的“放弃”与“变更”、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诉请的“增加”与“变更”并列使用的情况来看,三种形态应当相互独立且互不交叉或包容。因此,现行民诉立法框架下诉讼请求的三种变化形态应有各自独立而特定的内涵。一般来说,“增加诉讼请求”是增加原诉请额或诉请事项;“放弃诉讼请求”是意思自治下对原诉请的部分或全部处分;而上述
    2023-06-14
    489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诉讼请求能否更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有权更改诉讼要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有权更改诉讼要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民 事 诉 讼 】 原 告 有 哪 些 权 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多种权利。首先,原告有陈述权利,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主张和事实。其次,原告有举证权利,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和事实。第三,原告有提供证人证言的权利,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此外,原告还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并且有权获得法院的官方帮助
    2023-09-12
    312人看过
  • 变更请求退诉讼费吗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也会变更,并且诉讼费用是不会退还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一、诉讼费怎么负担?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
    2023-04-10
    481人看过
  • 劳动诉讼请求变更的提出期限
    第一,《民诉法意见》(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看着变更申请书。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第二,《民诉证据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第34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民诉证据规则》的效力优先,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但另一方面,《民诉证据规则》在实践中适用备受争议,法院也使用也较松动,因此,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可以的。综上,我认为,保险起见,变更诉讼请求应区分具体情况不同对待:属于变更诉讼标的(法律关系或行为效力),应举证期内提出;被告认可的除外(法院一般不会干预)属于变更诉讼标
    2023-03-27
    356人看过
  • 如何更改仲裁诉讼请求
    一、如何更改仲裁诉讼请求仲裁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变更仲裁请求的,应该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前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第五十四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二、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
    2023-06-16
    337人看过
  • 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
    1、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证据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这种现象仍较普遍,而对迟延提供的证据,绝大多数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从而无法作为定案的依据,有很多决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也不乏其中,如:甲持乙所出具的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乙返还欠款,一审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于是法院缺席判决乙应返还该笔欠款。二审中乙向法院出示其返还欠款的证据(该证据足以证明返还欠款的事实),但原告拒绝质证,针对这种情况,法官是按照法律事实维持原判,还是按客观真实发回重审,根据证据规则,法官只能以被告举证不能为由维持原判,导致当事人因举证超过时限而败诉。2、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按照该规定,法官应当将影响认定事实和法律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当事人释明,在充分体现该规定的优越性
    2023-02-09
    382人看过
  • 诉讼请求变更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诉讼请求的变更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42号)第七条“关于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提出反诉时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对举证期限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
    2023-03-20
    1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诉讼请求可以改变诉讼标的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04
      改变诉讼标的和改变诉讼请求是不同的两码事,诉讼标的主要是指法律关系,而对于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对法院要求支持的请求,所以两者并不相同。诉讼请求的变更实质还是原来的诉讼请求。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请求,这种请求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胜诉。在起诉
    • 未经变更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改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3
      未经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不得改变请求事项,如你所说应属改变了对方的请求事项,虽然对方撒回了对乙的诉讼,但诉讼标的并未改变,也可能是在审理中对方认识到认定事实错误,或法院提醒对方诉讼有误,而导致对方对乙的撤诉,从而达到法院判决的目的,但对方撒诉也挽回不了告错乙的过失,果如法院所判,那又是另一法律实体,而不是本案所解决的范围.
    • 在离婚案件中,可以改变诉讼请求和追加诉讼请求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在离婚案件中,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但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当事人在审理期间变更诉讼请求,只能在审理期间变更诉讼请求可以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在审理期间变更诉讼请求,只能在举证期间变更,除非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人都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并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
    • 撤诉后改变诉讼请求多久可以再起诉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0
      1、民事案件没有期间规定,例外是离婚案件六个月内起诉不予受理。2、刑事案件撤诉和按撤诉处理后,再起诉一般不予受理,但证据不足是例外情况。3、行政案件撤诉后一般不予受理,例外情况是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期限内再行起诉且交足诉讼费的也可以再次受理。就这样了,你问道的,没问道的都给你讲了。希望采纳。